笔趣阁>都市现代>特种医神>第二百八十四章 死而复生

回程的飞机上,只有秦重和夜歌两人。

排弹专家很快就把埋在疗养院周围的那些炸弹全部排除干净,高家人连带着整个疗养院的人都得救了。

不得不说这次暗影的手笔足够大,居然在疗养院周围埋下了十五颗炸弹,足以将疗养院整个炸成灰烬。如果不是秦重及时发现并提醒的话,恐怕无论是他们还是疗养院的那些大能们,现在都已经变成一撮灰烬了。

秦重和夜歌两人的身份虽然特殊,但是高老爷子鉴于秦重做出了这么大的贡献,还是同意了他的要求。

当然,这也不是没有条件的,秦重付出的代价,依然是捣毁暗影。

从这一点足以看出,华夏的高层们对于暗影组织到底有多么的痛恨,宁愿让一个佣兵头子和一个杀手头子入驻华夏,也不愿意让暗影继续存活下去。不过对秦重来说,这应该算是好事,毕竟高老爷子的身份应该比赵老爷子更甚一筹。

飞机平稳的起飞,目的地是江南市,不知道为什么,秦重总觉得江南市里肯定还有一场激烈的战斗在等着他。

“说说关于你的事吧。”夜歌突然开口,甜美的声音却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如果她去当演员,绝对是女鬼的最佳扮演者,什么都不用干,光是说句话就能把人给吓死。

秦重扭头看着她,淡淡的说:“其实咱们的经历都差不多,不过我比你好一些。我小的时候,爸妈就死了,我实在孤儿院长大的。那个时候同年龄的小孩都欺负我,所以没上几年学,我就辍学了。正巧那个时候林爷爷来看我,并且给我一些关于医学的书籍,告诉我长大要做个有用的人。”

声音很轻,如同在唱催眠曲似的,但说的却很真诚:“我从小学医,那是我童年唯一能感到快乐的事情。后来,我慢慢长大,为了不被人欺负,只能用武力征服他们。直到有一天,我喜欢上一个女孩儿。”

说到这里,即使脸皮很厚的秦重都不自觉得微红了一下,他那个时候才多大岁数,就知道喜欢女孩子了。

不过之所以喜欢那个女孩儿,也不是没有原因的:“她叫晴雪,苏晴雪,是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

秦重很投入自己的故事中,根本没有注意到夜歌在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身体不自觉得颤抖了一下。

“一直被视为排挤,后来开始成天打架,惹是生非的我,第一次见到那个女孩儿的时候就被她彻底迷住了。她有着一张甜美的笑脸,只要看到就会让人很心动,虽然我从来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但我就是喜欢静静的看她笑。”秦重回忆着过去,即将到来的那场战斗,他和夜歌可能都会丧命于此。

前途凶险,现在能与人多说说话,至少把自己埋藏在心里这么多年的秘密说出来,就算将来真的死了,也没有遗憾了。只是可惜那些对自己钟情的女子,特别是王双双,如果自己死了,她又当如何?

“你怎么不去和她打招呼呢,兴许她认识了你,你们就会成为好朋友。”夜歌突然说道,虽然依然是那么甜美的声音,却比刚才温柔了很多。

“那时候的我很自卑,我是一个孤儿,而她却那么美丽。她的身边总是有一个讨厌的男孩子跟着,我和我的朋友们都叫他不要脸的小跟班,那小子看起来就很讨人厌。不过我听说他家里挺有权势,老爸是一家公司的老板,那个时候还真是什么都不懂,就是感觉自己的身份地位根本比不过人家。”秦重略带感叹的说道。

年少时,哪里知道身份、家世这些东西,何况那个时候的他还是个孤儿,根本也没有这些。所以每每听到一些身份比较厉害的人,就会感觉对方根本惹不起,但如果是面对普通人,那绝对照打不误。

夜歌微笑着,等待着秦重的下文,她似乎也想到了什么事情,眼角都露出一抹笑意。

秦重瞥了夜歌一眼,好笑的说:“我在讲述我自己的故事,你怎么这么有代入感?”

“我也有童年啊。”夜歌淡淡的说,心里却有些好笑。

“好吧,当我没说。”秦重挠了挠头,继续说道:“现在想想童年的时光,虽然过得不太好,但其实还挺有趣的。我每天都喜欢趴在学校的围墙上看那个女孩和小白脸一起出入,他们聊天的内容我听不到,可看到女孩儿的笑脸我就很开心。我朋友都说我傻,人家是千金大小姐,我根本配不上她。”

夜歌摇了摇头,认真的说:“其实没有什么身份地位是重要的,真正重要的,是人的心。”

秦重点头表示同意,又怅然若失的说:“可惜,我那个时候哪懂这些,如果我那个时候就认识你的话,可能就不用背井离乡的在海外拼搏这么多年了。”

说到这里,秦重要否定了自己之前说的话:“也不对,如果我没有出国的话,现在可能只是一个普通人。不知道在哪家公司里努力的工作,赚钱养家,可能已经结婚生子,可能还没有处过对象。反正,绝对不会恰好遇到你就是了。”

“那也未必呢。”夜歌轻声说了一句,又追问道:“后来呢,后来发生了什么?”

“后来啊。”秦重叹了口气,无奈的说道:“我是靠孤儿院的资助才能上得起学,但是那一年,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出现了很多孤儿,孤儿院再也无法承担起这么多孩子的学费,所以我和我的小伙伴们被迫辍学。那之后我就离开孤儿院,一个人在江南市打拼,到处去找工作,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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