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我走在宫外,苏桢跟在我的身后,轻声问我:阿布,我们已经来十年了,如今还未杀死文刀凌云,该如何是好?
在古代待的时间久了,说话都有些古风了,我笑着说:不妨事,我们只是来得早了,十年之前,文刀凌云还未出生。而我已经来了七年了,我刚到这个朝代之时,文刀凌云刚刚出生,如今也不过七岁而已,我们的时间还有很多。
其实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很愁啊,看似时间还有很多,但光阴匆匆,眨眼即逝,十几年的功夫也就一眨眼都过去了,如果找不到文刀凌云,那这一趟就白来。
就在我俩惆怅不已在大街上闲逛之时,忽然身后传来了一声呼喊:阿布武神!
我当场就愣住了,苏桢也愣住了,因为在这个时代,除了亲近的几个人之外,几乎没人喊我阿布了。
我在这个时代的名字,叫做袁刚,是这位锦衣卫千户原来的名字,所以没人知道我叫刘明布。
转头一看,我不禁又惊又喜,当即振声呼喊道:瞎子!聋子!
瞎子和聋子,竟然出现在了京城的大街上,当重逢的喜悦冲散了一切之时,我冲过去,抱住他俩,激动的难以用言语表达。
很多人在他乡见到老乡之时,都会很激动,但你能想象你在明朝看到一个二十一世纪的朋友,那该是多么激动?
不过瞎子和聋子身上的行头,确实让我忍俊不禁。两个人,腰扎红色麻绳,左手持木棍,右手端破碗,等我问明白了之后,才知道他俩活脱脱的从伏牛山附近,一直要饭,赶了三个月的路,终于到了京城。
因为两人可以借别人的眼和借别人的耳朵,所以他们在路上慢慢的查找我,最终确定了我的位置。
我说:是鬼王派你们来的吗?
瞎子和聋子同时点头,说:对,你迟迟未归,而且时间也不多了,所以鬼王觉得应该是出意外了,就派我们两个来了。
我正要展开双手再次拥抱他们,却大脑中一惊,苍啷一声拔出刀,朝着瞎子就狠狠的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