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珩撇过脸,无视那张被称为写的最好看的字,“拿回去重写二十遍。”
二十遍!薛玲珑惨叫,“你就饶了我吧!”
就算她写的不如他好看,可也不至于差到他老人家多看一眼就会瞎的地步吧?
“其实不想写也可以,比如……”他故意停顿一下。
“比如什么?”
“下回出去,你得像张家的小书童那样,可不能拂了我的面子。”
薛玲珑不乐意了,“我是你娘子,为什么要像张家的那个狗腿子?”
小爷我就是想要你当狗腿子呢。简珩小脸一板,“警告你啊,以后不准说是我娘子,太丢人了!”
“反正我不要做狗腿!”她小声咕哝。
张公子总是把书童当马骑,被欺负的小书童一边哭一边讨好张公子,比小狗还听话。她可不想被简珩那样欺负。
“那就抄一百遍!”
“哼,我找老爷说理去!”
“告状精,没用的家伙。”
“你没用你没用!”
“你以为多说一遍就能改变事实?”他两手一抄,淡定的问。
薛玲珑气结。
薛玲珑的字确实难看,连最疼她的老爷也不愿意把目光多放在她的本子上一眼,于是监督她学习的使命就交给了简珩。
简珩拿鸡毛当令箭,没少欺负薛玲珑。薛玲珑想不明白,曾经那么可爱的少爷怎么一天比一天面目可憎了。
在抄写《诗集》一百遍与当狗腿之间,薛玲珑选择了后者。
不就是因为之前跟阿胖斗蛐蛐儿的时候没带他一块么,这个小心眼。
又到了樱桃成熟的季节,张府的小少爷张云给镇上几位颇有头脸的家族下了帖子,邀请年纪相仿的小伙伴出来踏青摘樱桃。
张员外家的樱桃园附近还有一片桃花林,每到这个时节,绯云一片,是雁安最好看的风景。
薛玲珑一只小手拎篮子,另一只则拿着樱桃往嘴里塞,小小的红嘴巴,珠圆玉润的大樱桃,吃的不亦乐乎。
本来简珩不想来的,他比同龄的小孩早熟,不太爱与他们玩,薛玲珑为了吃樱桃连哄带骗把他拐出来。
简珩抄着两只小手,跟个小大人似的,幽幽道,“吃吃吃,就知道吃!看看人家多秀气,你就不能给我留点面子?”说着目光飘向十米开外的秦家小姐秦如眉。
秦如眉是本镇最漂亮的姑娘,而且还有个神仙似的的爹,一家子都好神秘。
秦如眉也发现了简珩,立刻一瘸一拐的迎上来,“珩哥哥好。”
“秦妹妹,你怎么一个人站在这里?芳茵呢?”他一说完,薛玲珑就要吐了,还秦妹妹,她还是比较习惯他真实的嘴脸,这副斯文败类的样子实在……
“我摘樱桃的时候扭了脚,她去给我娶冰。”
“让我看看严不严重。”
薛玲珑很不习惯的一哆嗦,这还是她认识的简珩嘛?
没有肿起来,就是擦破了点皮,不算严重。简珩捏了捏秦如眉的脚踝就猜出大概。
“珩哥哥,你扶我去那边歇一会吧?”没想到能碰上简珩,秦如眉特别开心,也特别想支开薛玲珑。
简珩对漂亮的女孩子格外有耐心,果真扶着人家走了。
那我怎么办?薛玲珑不喜欢被忽视的感觉,叉腰道:“等等我!”
简珩忽然想起薛玲珑,笑道,“差点把你忘了!过来。”
她屁颠屁颠走过去,谁知简珩将秦如眉往她身上一放,“你背她过去。”
“为什么不是你背?”薛玲珑与秦如眉几乎异口同声。
秦如眉更想要珩哥哥背,而薛玲珑气的要命,你要讨女孩子开心干嘛不自己背?
“你还想不想吃樱桃?”简珩提醒了句,心里却骂玲珑白痴。
“明明你的力气比我大,为什么要我背?”她还不服气。
“走,跟我回家练字。”
“背,我背还不行。”她立刻妥协。
面对残酷的选择,根本就不需要过多思索,薛玲珑认命的弯腰,吃力的背起比她还高一点的秦如眉。
一来不想练字,二来夫人特别疼爱简珩,如果发现简珩使唤不动她,那可就不妙,她可不想再过吃不饱穿不暖的苦日子。
这厢秦如眉有些难过的咬着下唇,楚国虽然民风开放,但是作为女孩子,她也不好意思强求珩哥哥背着她。
三个孩子来到专供休息的凉亭,这里有专门煮茶伺候的小丫鬟,安排的十分周到。不一会芳茵就寻过来,给秦如眉冰敷脚踝,又拿了药膏涂抹,她的伤处渐渐不那么疼痛。
出了大力气的薛玲珑捧着杯盏喝了好几大口茶,忽然瞥见程家的小少爷往这边赶来。
程绍凡与简珩天生互相看不顺眼,大概是一山不容二虎吧,本来程绍凡是雁安最聪明的小孩,却被不知从哪冒出来年纪还比他小的简珩夺了风头,能高兴才怪。
她赶紧拉着简珩道,“喂,快看快看,他来了。”
“看见啦。”简珩没好气的夺回自己的袖子,附在她耳边咬牙道,“真后悔带你出来。”
为嘛?她一脸的无辜,眨了眨黑琉璃似的眼睛。
因为简珩最怕别人知晓他小小年纪就成亲,而程绍凡恰恰是掌握这个秘密的家伙。
终于想起这点的薛玲珑忽然有了不妙的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