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设置的洪门钱庄以及洪门等机构,全部由南京六部统一管辖,为直属机构,地方不得干预其正常业务,地方官府对洪门钱庄以及洪门有监督和弹劾之权力,且可以提出来处理之建议,南京六部在安排洪门以及钱庄诸多事情之时,需要征求各地巡抚、总督和府尹之意见,需要考虑和尊重地方官员之想法。
南直隶各府州县事物,由南京兵部代为管辖,依旧按照原来的区域划分,漕运总督代表南京六部负责四府三州诸多事物,应天府代表南京六部负责其他地方事物。
地方官府依旧按照原来之设置,不做大的变动,各府州县包括巡抚衙门,须单独设立商贸房,或者商贸司,专管商贸赋税事宜,独立于原来的六房之外,商贸房(司)的设立,以州县为主,加强人员之配置,巡抚衙门和府衙,重点进行商贸赋税征收之指导。
各地商贸房(司)之最高负责人,原则上由同知、知州和县丞兼任。
都察院在南直隶、浙江、山东、陕西、湖广和四川等地的所有府衙,派遣监督人员,代表都察院监督各级官吏,官吏凡是有贪污贿赂、欺压百姓、胡乱作为之行为,都察院派驻人员可随时搜集证据,且上报都察院进行惩处。
自崇祯十六年正月初一开始,南直隶、浙江、山东、陕西、湖广和四川等地,粮食赋税按照二十抽一的比例征收,具体征收办法另行下达细则,商贸赋税按照十五抽一的比例征收,具体征收办法另行下达细则,严格推行官绅一体纳粮之政策,上至王爷,下至寻常百姓,严格按照土地多少征收农业赋税。
废除徭役,改为官府以钱粮招募的形式进行,各地不得强行以官府名义征召百姓做事,凡属于农田水利改造、运河疏通等工程,一律由官府拿钱雇佣劳力进行。
南直隶、浙江、山东、陕西、湖广和四川等地各级官吏,全部实施新的俸禄政策,各地略有区别,但总体的俸禄差距不应高于百分之二十,允许各地发放一定数量的福利,但需要呈报南京六部批准。
各级官府务必以民生为主,保证百姓安宁生活,维持地方之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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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调整和要求,都是以南京六部和湘王敕书的形式下达,与之前大明朝廷的规定有了很大的不同。
其中有些关键地方,引发了极大的关注,周延儒、杨廷枢、甘学阔、熊文灿和陈于泰等人,居然能够进入到核心层,这让很多心存犹豫的官吏吃下了定心丸,只要跟着郑勋睿踏踏实实做事情,以前是什么出身是不会计较的。
这些人的任命,让京城的官吏发生了极大的震动,这都是后话了。
郑勋睿以南京六部和湘王敕书下达的诸多调整和命令,已经表明了态度,其已经彻底脱离了大明皇上和大明朝廷,按照自身的要求开始做事情了,南直隶等地方,不需要或者说不能够遵从皇上圣旨和朝廷的敕书,一切以湘王敕书和六部的敕书为准,各级官吏的任命,南京六部与各地的巡抚、总督、府尹负责,且承担责任。
这等于彻底脱离了大明朝廷。
至于说下一步的行动,只要不是傻子,都是应该明白的。
一直在郑勋睿身边,本不想出任官职的徐望华,毫无怨言的接受了任职,且排名在周延儒之后,不过他与周延儒等人,依旧是郑勋睿身边最为核心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