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穿越重生>九渊(重生)>第5章 丛林记事(1)

白诚,不,在这之后他都被称为九渊,他在对玉佩说了那意味深长的一句话后,就无视那些死状奇特的凶物们,整理了一番被那夫妇二人扯的凌乱又沾染血迹的华服,这衣服如今已是既破损又污秽,着实让前世被服侍惯了的九渊心生烦躁,但如今也只能将就,他将龙纹玉配戴在腰间,取下后腰与之成套的记录了神魂功法的配件一齐别上。

没有交代,其实九渊当年在下界还是凡人时,也确实算得上是身份高贵了,下界凡人灵修混居,下界社稷界东四洲甚至还是由皇族统治,而他就是东洲诸国之一齐国侯爵安乐侯的继承人。

除了在极渊的生活,九渊的生活品质一直是蛮高的,在宗门时虽然便宜师尊是个坑徒弟的二百五,但其长老身份却是实打实的,他也不可能受什么慢待。而在踏出极渊之后,他就堪称三界一流大能,更是在一千年内修成虚空真神,这样的实力没人敢对他不敬,像现在这样衣衫不整,已经算得上是千年未见了。

九渊心中闪过几分嫌弃,但现在地处荒郊野岭,实在没什么条件换洗。但是自己如今不过刚刚炼气入体。若是平常,就必须花上数年时光,炼化足够的天地原力,将奇经八脉贯通蓄满,进而将灵气升格为更高层次的真元力,再用来淬炼肉身。

修炼之路,不过是几百年的水磨功夫,将灵气炼化成真元,将真元结成金丹,将金丹化为元神,用元神沟通天道封神,所求的无非就是更多的可以被掌控的“原力”以及自己不断进阶从而提高对原力的支配。那么九渊重来一次,真的就甘心这么一步步重来吗?

当然不可能,所以他选择在这人烟稀少,人修罕至的密林之中,一直运转那两种魔修功法,推动自己以恐怖的速度升级,毕竟重来一世,他是不再有瓶颈的了。至于生活在密林中的凶兽妖禽,这里毕竟不是中界那种妖修都有门派,甚至上界北冥那种人族比上古洪荒一种还要弱上一筹的情况。

形单影只的凶兽,基本不存在泄密的机会。

这么想着,他运转身法,冲入森林深处,向着更深处八百里密林进发。

---------------------------------------------------------

银灵大蟒感觉自己很幸福,自己几个时辰之前因为美美的吃了一顿,涨的动都动不了,所以在感觉到那股吸引灵气的神秘波动后,没有赶上去。

听说隔壁林子里的灰狼兄弟,活了八十多年的狼族灵修,几下就干掉了自己的那只天敌,百年修行的大雕。结果还是被那只死蜈蚣阴死。

后来森蚺,金蜘蛛,告死鸟几个还不是去了,都是活了几百年的老怪了,怎么还是这么天真,林子里有那只过了一次天劫的鬼虎,怎么可能轮得到他们,就算得了灵药,有怎么比得上命呢,告死鸟不懂眼色,死了也是活该。。

他美美的打了个嗝,蛇腥气直冲一株绿草,染的那小草幽绿非常,抢来的灵物怎么比得上自己培养的,这株蛇腥草他养了数百年,等他化身成蛟,成龙,把这草养成蛟血草,龙炎草,才是至宝呢。

银灵大蟒懒懒的缩回身体,却在下一瞬间,感受到了一股奇香,好似最纯净的灵气,于凶兽简直是大补。

他只感觉自己的口水就要流下来了,这样的气息分明是刚刚练精化气的灵修百窍未锁,灵气泄露才能带来的,到底是那个没头脑的灵修把自家小子放出来了,真是脑残。

银灵只觉的这人实在是太过可口,若是吞了他的话,大概比昨晚的灵药还补,那么自己也能试试冲天劫化蛟龙了吧。

巨大的诱惑在大蟒面前,直勾的他心神动荡,但最后还是有一份理智阻止了他,因为潜意识的危机感,他甚至以更快的速度荡回洞穴深处,连自己养了近百年的蛇腥草都没管。

蛇母在上,上次给他这么大的危险感的时候,还是鬼虎渡劫之后功力大增,把满林子凶兽吃了个七八的时候。

到底是什么这么恐怖,难道刚才闻到的香气,其实是什么诱食的妖花放得?银灵大蟒这么想着,加快了扭动的速度。

咦,这里竟有一只天生灵物?

白诚行走在密林中,他已经走过了那巨狼兄弟称霸的小林子,进入了八百里密林,本以为这里面会是凶兽众多的,却反而是以普通动物为主。

凡是巨大无比堪称小城的森林,湖泊,往往有众多妖类灵修居住,往往是磨牙吮血,杀人如麻的异种,像九渊这般初生修者,根本不敢踏入这些凶地。毕竟是有反常即为妖,这样的深山老林,人类是占不了便宜的。

他艺高人胆大,哪怕体内灵气不多,也敢在这林中行走,一路走来妖类还没遇见,普通的蛇虫之物却遇见几次,都被他瞬间斩杀。他的想法是找到一处洞穴什么的用来潜修,不过目前看来,还没有目的。

一路上他一心三用,又警戒着偷袭的毒虫之类,又寻找着合适居住的洞穴,甚至还在体内运转着温和普通的修炼功法,缓慢地吸收原力,炼化出灵力。

突然,九渊感觉到了一个异类妖物的存在,竟然可以忍住自己这种灵气充足,杂质稀少的人族的诱惑,反而将身逃去,而且两者之间实力有“天壤之别”。可见对方大概是有特殊方法,可以感知到自己的危险?

下界妖族实力弱,而且血脉多是凡物,往往修炼几百年,也不过懂的几招弱小的法术罢了,真正强大的是经


状态提示:第5章 丛林记事(1)--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