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 人 宝 典
(第二部 阴 郁 恋 人)
第一案 循环谋杀
第一百四十五节 漂来的女尸
初夏的长江正是雨季,电闪雷鸣,大雨瓢盆是这个时令的特征,这天雨过天晴阳光灿烂,晚饭后,附近的居民和民工纷纷来到长江河大桥上乘凉,看景色,也有的情侣来这里谈恋爱,他们倩影双双,临风对语,和桥下的金色波涛构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800】
谁也不会想到在宁静温馨的傍晚,却出现了一个与这气氛极不和谐和音符,一下子打破了这份宁静……
在这淡青色的河面上,猛涨的河水比平时上升了许多,也湍急了许多,像一个匆匆赶路的人,河面上漂流着许多的杂物,比如稻草、苇席、木板等,此时,一个长条形物体正慢慢从上游向长江河大桥游来,因为这时暮色还不很浓重,很多人都看见了漂浮物,纷纷猜想那是什么东西,当漂浮物越来越近时,人们看到有两个脚,下肢微微分开,脚上还穿着白色袜子,身上穿着一袭绿色连衣裙,双臂向上伸展着,脸部朝天的女尸,她好像向众人诉说着自己的冤屈似的。
有的人惊叫起来:你看,那是一具尸体!好像还是女尸。于是,人越围越多,大为惊叹:光天化日之下怎么会有女尸?是不是上游发洪水,那女人不小心被洪水冲走?人们议论纷纷,有聪明警觉的人立即打了110报警电话。
江一明他们接到报警后,迅速带着重案组五人来到现场,但尸体还在河中漂流,他们在河边的栅子里找到一个打捞工,他把船划向河中央,把一张结实的大网撒向女尸,把尸体从河里引漂到岸边,平放河滩的草地上.
重案组立即对女尸进行初步勘察。
死者大概23到25岁之间,女性,1.63米,体重在45公斤左右,长得比较漂亮,因为死者脸已经被泡肿了,无法看出原来的容貌。死者身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证明身份,身上也没有任何搏斗痕迹,好像失足而死,但又说不过去,如果死者是失足溺水而死,那么她身上肯定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罗进仔细地翻动着湿淋淋的尸体,非常肯定在说道:“江队,看来这具尸体已经在水里泡了有三四天了。”
“你认为死者是怎么死的?”江一明问罗进。
“从没有搏斗痕迹来看,好像是自杀,或者意外失足而死,但从没有身份证明来看,是他杀,而我的观点更倾向后者,要做出更准确的判断,需要等尸检结果出来才能确定。”
于是他们把尸体运到法医检验中心检验、冷冻、储存,直到案子完全侦破为止,这具尸体才能火化。
当晚,整个漂尸案就被电视台报道出来,加上许许多多目击都的口口相传,整个长江市都在纷纷议论着这个迷一样的死者和案子,所以他们的压力又来,知道的人越多,压力就会越大,因为每个知道案情的人都会成为监督者,有好事者还常常会跑到刑警去讯问案情的发展,警方又不好对关心案子的市民进行叱责,只能苦口婆心地劝他们回家等消息,一定会给他们一个满意的交待。当然,现在这些都由新闻发布者和宣传科去应付,因此刑警队省不少的口舌。
江一明叫罗进立即对女尸进行解剖,争取在天亮之前拿到结果,因为时间拖得越长,对侦破案子就越不利,最好不要超过一个星期的黄金侦破时间。当然,有80以上的案子都超过了黄金时间,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第二天,罗进就把尸检报告交给了江一明,这是一份标准的法医验尸报告,各拦目里清晰地打印着:
法医验尸报告
该尸为女性,年龄约为23——25之间。
1、 死者口鼻部罩形泡沫,呈白色或者粉色,其中混有血液。
2、 尸斑色淡,呈淡红色。
3、 鸡皮状皮肤,皮肤受冷水刺激后,毛发收起,此现象常见于抛尸于水。
4、 由于女尸手掌、足底被浸软,溺水时间为4天左右。这也是根据此季节溺水浮尸的常规现象来判断。
5、 体内无精斑存活,但有安定成份。
6、 尸体全身无明显印记。
7、 死亡原因倾向于他杀。
罗进补充道:“从胃肠有溺液这一点来看,生前入水者可能将溺液及其混杂物,咽入胃内,并进入小肠,此女尸溺水时间较长,因为溺液从胃肠渗入到腹腔,假如死者被杀后抛尸入水的话,在水压较大时,也可能有少量溺液压入胃内,但不会进入小肠。”
“你能不能说得形像化一点?”江一明问。
“好吧,死者由于在溺水过程中剧烈挣扎呼吸,引起两侧胸锁乳突肌等出血,证明死者是活着被推入水里的,而且从死者呼入硅藻来看,更证明了这一点。”
“知道了,也就是说死者是被人暗中下了安眠药之后,被凶手推入水中,在无氧的水中,死者醒了过来,不停地挣扎,吸入了大量的河水,可能是因为死者不会游泳,或者别的的原因,最后终于溺水而死。但是有一点令人费解:为何死者死后四天了才让人发现?她是谁?从哪里漂来?为何被杀?”
“是啊,如果知道这些,案子就不难侦破了。”
“能不能从河水的流速中判断出死者是从什么地方坠入河中的?”江一明问。
“这不可能,夏季是最难判断的,雨水量每天不同,从而造成了河水的流速不同,河水流速的不同又造成女尸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