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里整整齐齐的,一看就能知道,明歌这孩很爱干净。
孟廉第一次来明歌住了四年的闺房,他也没着急休息,四处溜达了一圈,还在卫生间里瞧了眼。
明歌一边在衣柜里找衣服,一边问他,“想洗澡吗,我这里还有我给你买的衣服呢,你一直四处跑,我也没给你寄去,都洗的干干净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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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今晚有肉,楼里的几位男住户压抑了这么久简直不要太幸福,大家在一起摩拳擦掌,纷纷唾沫乱飞的数着自己有几张月票,能不能把其他人都挤下去成为第一个吃肉的人,大门吱呀一声,明歌回来了,众人还不及上去询问炖肉了没,那厢李斯高喊一声:明歌,今晚别炖肉了,咱打一架……
完,就被好几个黑影子扑上去一顿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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