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狂一听就不服了:“你说印度食物排前三?有没有搞错,你把翅膀给我吐出来!”
“不给!我说的是有原因的,因为翅膀使用铁钎穿过,已经破坏了食物的原本味道,所以就算比甩饼好吃也失去了原本自然的味道。”
张狂点头:“说的有些道理。那你说,什么东西最好吃。”
杜昂不假思索:“只有用手抓的东西才最接近于自然,如果用铁钎子烤完,然后用咖喱搅拌一下,手抓脆骨才最好吃。湿婆大神告诉我们,一切事物只有能用手抓才。”
“好!你说的对!鹰脸,收起杜昂的餐具,翅根给我切片。”
“遵命主人!”随后鹰脸将翅根部分的肉切成非常薄的肉片,然后一片片的丢入大锅里。就看肉片在锅里翻了一个圈,立刻从红色变成白色。张狂将筷子递给眼巴巴看了半天的深蓝少校,自己率先用筷子夹了一片翅根肉。
张狂吹了吹肉片:“呼呼……吧唧,吧唧。好吃。”
深蓝身为一个德国人,费了好大力气终于夹起一片蝙蝠翅根肉片,塞进嘴里竟然发现入口即化?
这可不是某玄幻里说的吃翔都能吃出来的“入口即化”,这是因为,蝙蝠翅膀根部因为活动所以毛发较少,而且为了御寒,蝙蝠的翅根有很厚的肥肉。恰好鹰脸的刀工非常好,肥肉基本是夹着瘦肉长在翅根的,所以一刀下去五花三层。
再加上刀法好,切肉切的非常之薄。薄薄的肉片进入滚烫的开水,一秒钟就熟透了。肥肉与滚废水自然融化出油脂,瘦肉遇到热水也是紧收。这种肥瘦相间的黑白肉从热锅一出,遇到冷空气自然油腻稍有凝固,再遇见人嘴里的温度马上融化,所以入口即化,吃的是津津有味!
深蓝吃了一口就有第二口,就连鹰脸切肉都跟不上深蓝的吃的速度了。
深蓝是半丧尸化的战士,高温对他来说就是小儿科。吃了几口肉,筷子也不用了,掏出一把军刀,直接插着一串蝙蝠肉捞进锅里涮一圈,吸溜一口全吃下去。
张狂呵呵一笑,不紧不慢的涮肉。杜昂看傻了。
“吸吸……”狠狠地吸了一口香气,再吞了一口口水。
可是张狂不给筷子。
张狂用筷子指向大锅:“你去,用手抓吧!”
杜昂问着香味,笑比哭难看。
张狂丢给鹰脸一副本该属于杜昂的筷子:“来来来,别忙活了,先吃一口。”
这时,忽然张狂脚下窜起一团黑影,张狂一忙躲闪。然而脚下的东西堪比一只狼狗,一口咬住自己的脚。
就感觉脚下一阵酥麻,被咬了竟然不疼?
再看脚下,竟然是被割了翅膀大蝙蝠。这家伙断翅之后一个前扑,用短短的后腿扑向张狂,一口咬在脚上。张狂感觉不妥,一看血量竟然一秒掉了五十点!竟然比血吸虫还狠?海天盛宴出刀,布里茨的右手出拳。双管齐下,蝙蝠却纹丝未动。
鹰脸抽出双刃枪对准蝙蝠后脑扑哧扑哧扑哧连续三枪/刺入。三枪对准的是蝙蝠后脑,可谁知蝙蝠纹丝未动,三枪全部扎偏移,刺入蝙蝠后颈。却看蝙蝠一边吸血一边恢复,血洞不到三秒立刻恢复。
这时,深蓝出手,mp4使用灵能子弹。一梭子子弹出手,蝙蝠头上出现一串血洞。紧接着,五个身强力壮的纳粹丧尸跟了上来,七手八脚的弄死了残疾蝙蝠。
张狂扫了一眼状态:您中了狂犬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