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簪点心吃完,继续说后来解降的事。
我们赶到后,你已中降十天,估计已经到了鬼门关了,若强行带出,就连瑶星镇的名头拿出来,下面也不会买账,不但救不活要救的,连玉簪这个瑶星代理镇长都会受到牵连。
玉簪与高僧一同研究,经过几番讨论后,决定来一场‘置之死地而后生’,就是让灵魂未达到终点前,施法打散,接着用聚魂术收拢带回。
此法风险非常大,甚至可以说是一场试验,因为在遇到你之前,我们并没有见到过这样的案例,成功的机会率只有百分之一,甚至是千分之一!
时间紧迫,这又是唯一可能救命的法子,所以你的父母虽然也很犹豫,但还是同意了。
“好在你这人没做过什么亏心事,没有犯下滔天大罪,更有下面的为你求情,上天有好生之德,总算把你的命拖出来了。
“这跌宕起伏的经历,简直难得一闻。”玉簪玩着叉子说。
孙遥沉默良久才急忙说起叫他爸爸的鬼仔,并将后来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的都说给玉簪听。
“还有这事?”玉簪勾起唇角:“我说的在下面为你求情的可不是个小鬼,而是个女人噢,叫宁什么。”
“宁纪。”孙遥呼出一口气,带出点点音符。
“不过,既然叫你爸爸,就是有一定渊源,所以还是供奉上个灵位吧。”
孙遥点头,目送玉簪离开,忽然想起昏迷前听到的事情。.
原来,他真的那小鬼的父亲,小纪,为何当年,你不告诉我呢。
目光瞥到咖啡店门口来接她的金发女子,突然脑海里有个影像一闪而过,站起身边朝门口跑边叫到:“等一等!”
玉簪与金发女同时转身,疑惑的看着孙遥。
孙遥目光紧紧锁在金发女脸上,轻声问:“我们认识么?”
玉簪一愣,笑道:“你当然见过,就在t国。”
孙遥摇头:“不是那次,是更早,我们很久之前就见过的,是吗?”
谢菲娅依旧笑的温婉大方,既不摇头也不点头,更没说话,直接拉着玉簪的手,打开伞走入雨幕。
孙遥回到公寓,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小纪与刚刚的金发女的模样总是在脑海挥之不去,思绪渐渐回到了二十多年前。
他跟小纪是在初二时分班认识的,他俩正好前后桌,特别聊的来。当时他家不像现在这么和睦,父母经常吵架。
真正熟起来还是有一回小纪爸妈吵架,受不了跑了出来,找到他倾诉,那天聊了很多,如果平时只是礼貌上的往来,志趣相同的朋友,那么现在,可以说是交心的知己。
但女孩子嘛,还是不能夜不归宿,小纪情绪稳定后,在孙遥的陪伴下回到自己家,小纪的父母在孩子跑出去后,也无心再吵,看到女儿安全无恙的回来,对孙遥十分赏识,之后一来二往,两家都默认了,并不反对他们交往。
不过当事人都还是个喜欢玩乐的孩子,对家人的暗示都一笑置之,从来没想到处什么男女朋友,就这样过了两年,中考时,小纪家希望孩子出国留学,而他条件有限,只能留国。
当分离摆在面前时,他们才突然发觉,对方在自己心中的份量,是多么的重要多么刻骨。小纪留学前一天,孙遥去她家送别,小纪还没有收拾行李,望着空空着行李箱,低声问:“你真舍得我走?我可以留下来的,你难道真的不希望我留下来吗?”
孙遥听的心里发酸,经过这么些天的考虑,才发现自己在不知不觉间深深喜欢上她了,但现实摆在面前,小纪父母刚刚看他的眼神,欲言又止的神情,就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来不及了,他只好回答:“别管我怎么想,你都该听你父母的话。”
第二天,孙遥就算在不舍,还是去了机场,在进登机门前小纪红着眼眶说:“遥哥,我们认识这么久,你真的只当我是好朋友?”
孙遥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尖,不知该说些什么。
“遥哥,别骗我,别敷衍我,说句实话很难么?再说我马上就要走了,你还怕什么呢?”
孙遥抬起头,发现小纪已经泪流满面,而自己又何尝不是,发颤的双手握住小纪冰凉的指尖,哽咽着,满目柔情看着小纪只说了一句:“我等你回来。”
小纪破涕为笑,似乎此时这一句话,已经足够,抽抽哒哒说:“我一放假就会回来看你的。”说完就一步三回头的走了进去,就算被人流淹没,孙遥似乎还能看见有个女孩,一直在向他挥手。
那个时候不比现在,与国外联系基本还靠书信,半个月一个月,与小纪的联系从未间断,他为了能配上小纪,中考前像被打了鸡血似的,整个一拼命三郎,如愿以偿的考进本市重点,参加社团,组织活动,在校内也算是个小名人,混的如鱼得水,令人十分羡慕。
小纪也没有忘记承诺,当年暑假就从大洋彼岸飞了回来,他俩一天到晚腻在一起,后来孙遥忙着社团,有些冷落了小纪,小纪就远远的看着,不催促不抱怨,等到社团活动结束后,又一道回家。
第二年小纪带回来个好消息,她获得交换生的资格,可以回国念书,不用两地相思了,这一天,他们笑的酣畅淋漓,满足而幸福。
后来大学都考进了一家学校,这十多年的感情也该有个着陆了,订婚后,小纪的父母突然说要移民,还说孙遥这个在公司打杂的配不上自家姑娘,把他们强行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