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穿越重生>心有不甘(重生美食)>第109章 油爆懦夫

黎·端·清?

沈何夕抬起头看着俞正味晃晃荡荡地走向厨房的料理台,他没戴厨师帽,也没有。

胡子拉碴的大厨站在料理台的边上掏了一下耳朵:“地瓜粥啊……他们都喝了你做的吃得这么饱了,也不知道做的粥他们还能不能喝得下去。”

正在捧碗享用的人们顿了一下,假装没听见地把粥都喝了下去。

沈何夕的手指轻轻敲了一下桌子,为了做菜方便,她今天把头发在脑后扎成了丸子头,几缕鬓发伴着她低头的动作垂到她的脸颊边上。

别人都看不出她内心此刻的翻腾。

黎端清,怎么会是黎老先生?

两世为人的沈何夕在学习方面从来都是个天才,无论是学业还是厨艺,她的学习能力让很多人都赞叹过。“前世”的时候让沈何夕跟着学厨的人不知凡几,其中有名厨也有小工,菜系纵贯南北横亘东西,大菜小吃她也都有涉猎,甚至从裴板凳那个摆食摊的人身上她也学得了不少东西。

这些人当中,除了沈抱石,黎端清是教导她时间最长的那一个。

整整两年的时光,她的爷爷用家传的鲍鱼制法跟黎端清交换了他的二十道菜,二十道菜,每一道都是黎端清亲自教的。

面对黎端清,沈何夕总是有那么一点尊敬的,除了他是蜀地地位崇高的名厨之外,也因为不论是出于怎样的目的和立场,他教导自己的时候真的很用心。

“这个鱼怎么去腥味,要看的是厨子有没有耐心,提前三天把鱼买回来养在干净的水里,水里倒一点醋,半天换一次水,三天之后鱼的腥气就淡了。”

“如果做菜真的肯花心思,别说三天养鱼就为了吃一顿,十年种竹为了做一节竹筒饭的人都有的。天府楼别说鱼,连酱都是在最好的地方单独做的,差一分那都不是天府楼做的东西。”

“用油来涨发鹿筋的时候,不能心急,用温油浸泡四小时之后在上锅加热,火要小,让鹿筋吸足了油分,它才能涨发到十成十。”

黎端清不只一次说过,他的儿孙皆不成器,个个都往京城钻,如果沈何夕是他的亲生孙女那他的这辈子就圆满了。

可叹那位老人自己是个名厨,偏偏儿孙都进了名利场,一身厨艺教给了那些被他千挑万选来的徒弟,几十年来最让他欣赏的竟然还是别人家的孙女。

这个“家”不只是姓氏,更是流派。

沈何夕就算在他手下受教几十年,骨子里也还会是鲁菜的根子。

南工北意的说法,并不是空穴来风。

所以沈何夕一辈子也学不到黎端清骨子里的那些东西,无论是厨艺还是为人。

那位虽然有些功利心,但是真的用心教导自己的老先生,真的会是一个陷害自己恩人的真小人么?

沈何夕自己不知道自己该相信谁,俞正味的说法不是作假,她所知道的黎老先生也不该是那种人。 孰是孰非,她不能下定论。

或者,可以打电话问问自己家里的老头子,既然都是兄弟,那有了“大板板”、“小刀”、“小勺”,说不定黎老先生就是个小锅小碗小瓢小盆神马的……突然,她一拍脑门。

黎端清就是大爷说的那个“小油”吧?当时听的时候因为大爷华夏语说的不好,她还以人家姓李呢,说不定就是那个善于制辣油的黎家。

这样老爷子让自己去跟他学艺,也就说得通了。

米粥的香气再次弥散在空气里,米不是白色的大米,香气里还有玉米的味道。

是的,俞正味用的是小米和玉米碎,他想要做的是一碗杂粮地瓜粥。

玉米碎与稍微炖煮一下就很好的玉米面还有不同,需要的时间更长,香气也更内敛,人们用它来熬粥,出了是增加营养和味道的层次感之外,也是为了能丰富食物的口感。

“华夏的南方多是大米,我的养父从小在北方长大,一直想喝小米粥吃个馒头配咸菜在那个地方都没有。”

俞正味把地瓜用刨丝器打成丝状,用清水荡去了其中的一部分淀粉,控净了水分之后就扔进了粥锅里。

地瓜里少了淀粉又多了水分,这锅粥就不会像是沈何夕熬制的那种米白瓜黄浓香稠密的粥品。

“不管做东西的时候用了多少难得的材料,可能在他的眼里都比不上一点黄米一个馒头,他跟我说过世界上只有思乡之情能和美食一样被无限地原谅。劳动改造的那段日子里,玉米我记忆里也只吃过一次,是别人捎来的玉米碎——现在就是广场上人们用来喂鸽子的东西。大米我们俩是肯定没份的,吃粮食吃的少,我养父就总是便秘,我就去给他偷红薯回来吃……”

一脸胡子的俞大厨盖上锅盖,靠在了冰箱上念念有词,不知道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这些人听,没人看得清他自己到底是怎样的神情,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该想什么。

这些年他按照养父的遗言,让自己活得“自在”,可是这份“自在”只要有人质疑了他的厨艺就会破碎,只要看见厨艺世家的后人就会变成伤害自己和别人的尖刺。

他的养父的颠沛悲苦像是一个密封的坛子,里面放了那么多的东西,他以为自己看不见,殊不知在坛子里酝酿和发酵之后,那些带着辛辣的气味就能让他自己伤心难过。

也愤世嫉俗,也生无可恋。

一锅地瓜粥,浅黄的小米,嫩黄的玉米,深黄的地瓜,深深浅浅的颜色,舀在勺子里、放在嘴里才能体味出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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