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灵儿只觉得空气清新,鼻腔中充满了青草的味道,化蝶手提着一个小篮子,篮子里面还有一个小锄头,这是灵儿吩咐她拿的,美其名曰挖宝工具,此次活动定名为‘挖宝行动’。
“嗖――――”的一声,小白貂毛毛蹿到灵儿的肩上,用小小的声音说道:“主人,前面有一株六百九十七年零三个月,二十一天又五个时辰的血参。”
“嗯?”闻言灵儿双眸一亮,嘴里夸赞道:“不错啊,没想到毛毛还有这个用处哈。”能感应到宝贝?不错!
“那是当然,我要是这个都做不到,还有什么用啊?”毛毛很得意,它是可不是一般的兽,等主人重新恢复身份之后,它就是真正的神兽了。
灵儿另一个肩膀上的球球瞬间怨念无比,这个该天杀的毛毛是在说它很没用嘛?可恶,真是坏透了,跟它争主人的宠就不说了,现在还在主人的面前诋毁它!
“很好,小爷准许你下去带路!”灵儿说完,毛毛便从她的肩上跳了下去,以灵儿能跟的上的速度朝血参的方向跑了过去。
挖宝,这是灵儿最喜欢玩的,就像以前,她让管家在花园里种蕃薯之类的东西,等成熟的时候,她就去挖。
后面的两个侍卫不明白少爷要做什么,但是他们的责任就是保护好她。
灵儿可没时间管那两个侍卫,他们要跟就让他们跟着好了,反正她又不会掉根头发,少块肉,等回去的时候,还能让他们提着战利品,何乐而不为?
啧啧啧……悲催的两侍卫啊!
大约走了七八十米左右,毛毛在一株‘小草’前停了下来,转头看着灵儿说道:“就是这个了,主人小心它跑了!”说着还用爪子揪了揪那株‘小草’。
嘿嘿,它先下个结界,让这东西跑都跑不了。
灵儿一听到了,立马兴奋的拿过化蝶手中的锄头,蹲到‘小草’前,轻轻的挖土,这血参可是好东西,这几天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她看了不少书,其中就有介绍人参的,不过她记得的只有血参,因为血参是人参中的王者,而且极其稀少。
血参的出生是天生地养的,没有移植和种子一说,所以,这血参基本上算是绝迹了,因为认识它的人少,而且在察觉到危险的时候,它还会跑路,日行千里只是个小意思。
别的人参万年时间都不一定能成精,而血参这种天生九品的参王只需五百年即可。
这样灵性极好的东西又有几个人能够得到?就记载上这种血参也就出现过两次而已,而且一株是一百二十年,一株一百五十年,全都是幼参。
血参五百年成精,而这株都快到七百年了,显然都已经成精了。
一想到这里,灵儿的动作更轻了,她可舍不得损坏一点点,这血参就连一根头发丝那么细的参须都是万金难求的救命良药。
化蝶也蹲在一边,至于那两个侍卫,则在距离灵儿二十米左右的地方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