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内容就这么多了。”洛克菲勒对史高治说,一边抬起眼睛向着西边望过去,在那边,夕阳正沿着亘古不变的轨道,开始靠近西边的地平线,并将半个天空变得色彩斑斓。
“再过两天,我就能从商业学校毕业了。”洛克菲勒说,“然后就是找工作的事情了,我一定能找到一个好工作的!”他悄悄地握紧了拳头。
“嗯,我也快要毕业了,也要考虑这个问题了。”史高治说。
“你这个怪物,”洛克菲勒不无妒忌的说,“你还很小呢,急着工作干什么?不过还好,你多半是先在自己家里的作坊里面帮帮忙,不会立刻跑出来和我抢工作的吧?”
在那个时代,技术类的工作还是世代相传的。像做皮鞋之类的行当,从太爷爷的太爷爷做起,世代不变,这也是一种传统了。所以在大家看来,史高治也将跟着他的老爹继续做皮鞋,然后史高治的儿子会继续做皮鞋,一直到耶稣基督重新来到这个世界上为止。但是,约翰?洛克菲勒并不这样看。
“我知道,像你史高治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像你大哥卡罗尔这样老老实实地去当一个做皮鞋的呢?不过我觉得,你先在自己家的作坊里熟悉一下商业的运转,然后再自己**比较好。”洛克菲勒接着说。
“嗯,你这个看法也有道理。不过……”史高治稍微思考了一下,“约翰,你知道,传统的作坊式的经营方式已经落后于时代了。你看,许多年前,在市场上的布匹还大多都来自世代相传的手工作坊,但是随着珍妮纺织机的出现,你看当年的那些手工织布的作坊还在哪里?约翰,作坊落后的不仅仅是制造皮鞋的方式,它整个的运行的模式,包括采购和销售的模式都已经落后与时代了。”
“那你可以改变它呀。”洛克菲勒说,“这不正是你擅长的吗?最近,你已经改变了很多的东西了。”
听了这话,史高治只是笑了笑。他可不想因为经营理念的问题和自己的家人闹起来,最后搞到直接翻脸,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嗯,这可不是危言耸听,眼前的约翰?洛克菲勒就是个好例子。他后来就和他们家的老三因为经营方面的问题闹到彻底翻脸,老三甚至用将自己夭折的两个孩子从洛克菲勒家族的坟墓里迁出去这样激烈的手段来表示和约翰他们一刀两断的决心。
“我不可能改变大的趋势,和大趋势作对,只有死路一条。”史高治说,“不过你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我还是先在家里帮帮忙,多看看,多学学再出来找事情做……哦,对了,找工作的事情你有什么准备了没有?”
“我没什么多的办法,只能是一家一家的找过去问就是了。我找到了一份本地的公司的名册,里面又对这些公司的一些介绍,我还从报纸和其他方面了解了一下这些公司的情况,我会成功的。”洛克菲勒说。
史高治刚想说什么,远处却传来了叫喊声:“约翰!快回来,你爸爸回家来了。”
约翰?洛克菲勒的老爹比尔?洛克菲勒是个卖假药的职业骗子,本着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原则,比尔自然不会在自家一带行骗,所以大多数时候,比尔都不在家。当然,比尔不常在家的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在其他地方又骗到了一个十八岁的无知少女,并和她另外组建了一个家庭——反正比尔早就犯了无数次的诈骗罪了,再犯个重婚罪什么的,他是一点压力都没有。
约翰的母亲阿莱扎知道比尔在外面又娶了一个妻子,但是她并没有和比尔大闹起来,也没有和任何人提起这件事情,只是一个人默默地忍受着。这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她所信奉的宗教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因为没有比尔给的钱,她无法养活几个孩子吧。
不过比尔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外人不知道,自己家里人可不会不知道,至少,约翰对自己老爹是怎么回事是一清二楚的。不过,要说比尔也的确是个能人,本领很多,也教会了约翰很多东西,所以约翰对自己的这个老爹,一方面一肚子的不满意,但另一方面,又还是有些佩服的。所以听到这个消息,约翰?洛克菲勒马上站起身来,先回应了一句;“我马上就回来!”然后一边收拾好自己的笔记,一边对史高治说;“我回去了。”
“好的,”史高治说,“找到了工作告诉我一声。”
……
约翰?洛克菲勒在一家公司的门前停了下来,小心的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擦去鞋子上的灰尘,拍掉走了几公里路粘在身上的尘土——他现在可没钱坐公共马车,而且就算有钱,他也不会这样浪费,反正多走走死不了人的——然后抬头看了看这家公司的大门。
“这是求职的第五天了,也是我找到的第三十家公司了。”约翰?洛克菲勒走进这家公司之前,默默地对自己说。
“您有什么什么事情吗?”一个职员很热情的问他。但约翰?洛克菲勒知道,自己的下一句话会像飓风吹走一片草叶一样把这种热情从那个人的脸上吹走。
“我要见你们的老板,我来求职。”约翰?洛克菲勒说道。
果然,就像预料到的一样,笑容从那个职员的的脸上消失了,现在他的脸上已经完全没有了表情,看上去就像是一座冰山。
“老板不在!”
这句客气但却冰冷的话就像是一阵大风,约翰?洛克菲勒则变成了一片落叶,被这阵大风从公司里吹了出来,一直吹到了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