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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李百川这么说,这些大汉看向他的目光就柔和了很多,眼中的欣赏不言而喻。
唐高强也粗犷的笑道:“我们弟兄性情暴躁,都是孤家寡人,哪里有幸存地愿意接收我们这样的粗人?想不到李大哥竟然能掌控一个幸存地,真是了不起的大英雄。”
这夸奖未免太炽热了一点吧?即使不要脸如李大教官,一时也有些不好意思,他打了个哈哈,道:“我算什么英雄?不过我看诸位身手真是厉害,如果不是这些怪物会爆炸,恐怕它们是无法奈何你们的。”
这是李百川的心里话,因此说的格外诚恳。得到了他的夸奖,这些人乐的眉开眼笑,唐高强挠了挠乱蓬蓬的后脑勺笑道:“我们都是角斗士,有这样的身手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要说还是李大哥更厉害。”
先前有红鸽子从缝隙里钻出来靠近了大头,结果李百川轻松将它们搞定,也小小的展露了一下实力。
不过这些人的态度有些反常,虽然说李百川救了他们,可是末世之后人心叵测,面对李百川他们也太纯真了,透露出了不少绝密的信息,比如说‘角斗士’这个词语,李百川直接就联想到,这些人应该也是转血统的神选者,他们的血统正是这角斗士。
感觉不太对劲,李百川忽然想起了什么,就回头看向水湄。
水湄低眉垂眼,面对李百川的凝视她微微一笑,证实了对方一个猜测,她对唐高强等人施展了心灵技能,否则这些人绝不会如此的对他推心置腹、更不可能对他有这么强的好感。
找一个好媳妇对一个男人太重要了,李百川忍不仔叹,难怪有人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必定有一个优秀的女人,如果是以前他想要和这些角斗士拉近距离那铁定无比困难,可是现在水湄在后面什么话都不用说,他立马被对方接纳。
这种手段虽然不错,可是想要真正被对方所敬佩却不够,李百川看向远处矗立在荒原中的几座小楼,全身肌肉一阵颤栗,高声道:“这些怪物在这里不知道害死了多少旅客,我想要铲除他们,不知道诸位兄弟有没有胆子助我一臂之力?”
唐高强等人听他这么说,顿时精神抖擞起来,众人齐声喝道:“好,李大哥果然是英雄气概,这种事怎么能少的了我们?李大哥说吧,怎么干掉这些狗娘养的怪物?”
水湄从地上捡起了一只被冻死冰块中的红鸽子,她递给李百川,众人上前一打量,这才发现这东西虽然是鸽子大小,事实上却不是鸽子,甚至不是魔禽。
魔禽都是长着羽毛的,可这怪物却满身绒毛,此外后背四只翅膀晶莹剔透,全身虽然色彩血红,却斑斑驳驳有不少暗纹,此外长了一对大大的复眼,尾巴上拖着个三角锥形状的血囊,看样子是变异的昆虫。
至于是什么变异的,李百川从怪物的外貌来判断,这应该是一群变异的蜜蜂。至于它们后面的那个三角锥形状的血囊,可能是尾部毒针的变异结果。
不管这些东西是什么,李百川都打算拿它们来展示自己的实力,以此来成为征服唐高强这帮猛人的垫脚石。
在这拳头至尊的混乱世道,没人会讨厌自己手底下拥有勇士太多,李百川尤其喜欢这种英勇善战的纯爷们,把角斗士带回下马岭,那对他的实力来说是一种很大的补充。
李百川聚集这么多强兵悍将不是为了争霸天下,他没那么大的野心,他只想好好的活下去,按照自己的喜好过日子,保证下马岭不被其他势力吞并,这就是他的愿景。
要对付那些变异蜜蜂,李百川已经有了一些办法,不过这方法要实施得等到雨停了,此时秋雨料峭,他打算找地方避避雨。
对于这个地方,李百川自然不比唐高强等人熟悉,就问道:“兄弟,咱们先找个地方安置一下,研究出一个对付怪物的好办法,当然顺便避避雨,这种天不合适打仗,你们知道这周围哪里适合避雨吗?”
唐高强身后一个心直口快的青年抢先说道:“最合适避雨的地方就是唐河市,不过咱们距离有点远,还有四十多公里的路程,可能等咱们赶到唐河市,雨都停了。”
一听这话李百川和水湄都呆若木鸡,前者瞪大眼睛叫道:“唐河市?你是说咱们现在已经快要到唐河市了?就是北山省的唐河市幸存地?”
唐高强等人不明白两人为何吃惊,他们理所当然的点点头,道:“是啊,距离唐河市不远了。”
李百川和水湄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睛里看到了震撼,真是太巧合了,他们曾经想要到唐河市,可是行进了三天都没有到达。昨夜李百川是驱使大头向记忆中下马岭的方向前进的,哪知最终还是搞错了方向,竟然到达了唐河市!
南辕北辙,李百川此时心里只有这么一个念头。大头速度太快了,当它玩命前进,平均时速超过一百二十公里,**七八个小时,竟然跑出了九百多公里!
周围荒原里没有避雨的地方,唐高强好不容易记起一个小镇的位置,就带着李百川等人进了小镇的一个村落。
随便找了个保存还算完整的村子众人走进去,村子里静悄悄的竟然一个魔兽的影子都不见。
村子里没有人也没有魔兽,这个发现让众人警惕了起来,现在的村落都成了野草和魔兽的家园,这个地方杂草不少可是却没有魔兽出现,显然不正常,这证明村子属于一只强大魔兽的地盘,其他魔兽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