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维尔斯知道克拉克要走了,却没有想到自己竟然走到了克拉克的前面离开这里。(
刚才见到凯瑟琳的时候,她对维尔斯说了一番话。
反正大概的意思就是希望维尔斯可以跟她回到纳米亚王国,凯瑟琳说话的时候很温柔。温柔得让维尔斯无法拒绝,也不能拒绝。
从小到大(小的时候不是维尔斯),凯瑟琳都一直在照顾着维尔斯,虽然以前有索菲亚‘女’皇的命令在那里,但是维尔斯知道凯瑟琳对自己的感情是真的。
虽然他知道凯瑟琳可能是在帝都中某一方势力的代表,甚至有可能是伊凡的。不过维尔斯就是不愿想念凯瑟琳会害自己。因为她一直像一个姐姐在照顾自己,甚至有的时候更加超越了姐弟的情谊。
可是自己呢?
自己对凯瑟琳要求自己像一个王子的要求从来就做不到,总是不知不觉的惹她生气。刚才自己只不过是送给了凯瑟琳一把矮人族打造的长剑,可是凯瑟琳高兴得甚至搂着自己亲了一下。
仅仅是一把剑而已……
现在维尔斯的储物戒指里最少有十把与它差不多的剑,只是拿其中的一把。
所以维尔斯答应了凯瑟琳的请求……
虽然他不愿意,但是他不想违背凯瑟琳的意思。因为他希望看到凯瑟琳高兴的样子。
躺在宿舍的‘床’上,维尔斯看着这些宿舍们的兄弟,每个人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情。
轻轻的吁出一口气,维尔斯淡淡道:“朋友们……我想我要在克拉克之前离开亚迪斯学院了!”
……
大家似乎没有反应。
“不会吧?难道自己的人缘这么差,差得自己走了都没有人难过?”
太失败了,维尔斯只能这样的说自己了。
“我们出来喝酒吧,我知道有一个地方不错,新开的。我请客!”
帕吉卡淡淡的说。
这个吝啬的家伙竟然可以请客,而且他的意思那个地方肯定不算很便宜。
剩下的三个人换了一身衣服,跟在帕吉卡的后面。
帕吉卡的衣服实在很体面,紧身衣上半贴身合体,下半身是长至膝部的衣裙,宽松而舒展。紧身衣为套头式。紧身衣外披一件斗篷,并用一个大饰针别在‘胸’前,华丽的‘花’纹,外罩一件金‘色’的斗篷。[看本书请到只是……维尔斯虽然不是一个紧随上流社会‘潮’流的人,但是在纳米亚怎么说来也是一个王子。
用维尔斯的目光看来,这件斗篷太旧了……边缘已经磨得有些光滑。再加上式样至少是五六年前的款式,这样子看来,帕吉卡的穿着极为像一个家世没落的贵族,甚至他的衣服可能已经穿了十年左右。
反正维尔斯觉得帕吉卡不像一个有钱人!
维尔斯和托尼都是一幅心神不定的样子,可是维尔斯注意到了:克拉克是一幅笃定的样子,帕吉卡在前面领路时的干脆利索他根本就毫不惊奇,面对自信微笑的克拉克似乎早就知道帕吉卡想要去的地方。
维尔斯可以肯定的说:克拉克应该是知道帕吉卡的身份的。只是出于一种不可告人的原因,他没有说。帕吉卡自己也不是一个多嘴的人!
七拐八绕的,帕吉卡来到一个车行,那管事似乎很惊奇,也很惊诧。不过看得出来他对帕吉卡的态度十分尊敬,甚至是有些讨好的感觉。
一辆老旧却异常宽大的马车停到几个人的面前,维尔斯深深的看了这辆马车几眼。托尼凑到维尔斯的耳朵旁边轻轻说:“维尔斯,你看到没有?这辆马车很破旧,可是却很结实。以它磨损得状况来看,至少已经用了二十年,可是仍然十分结实耐用。而且管车夫身手敏捷,动作不拖泥带水,即不疏远也不讨好……住了这么长时间我才知道:帕吉卡不是一个一般的人啊!”
维尔斯点了点头,人都是有好奇心的,帕吉卡没有做作神秘,也没有掩饰。偏偏让维尔斯和托尼的好奇心变得更加强烈!
托尼轻轻捅了一下维尔斯,然后冲着那车行的招牌上奴了奴嘴,维尔斯抬头看去那个牌子并不大。上面画了一只羽‘毛’‘艳’丽的小鸟,维尔斯认得这种鸟类——知更鸟!这是大陆上最大,也是最富有的里兹商会的标记!
这种鸟类每天清晨都会叫个不停,虽然叫得实在好听,但是却经常吵醒维尔斯。所以维尔斯对这种鸟儿向来不太感冒。
帕吉卡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然后维尔斯、托尼、克拉克一个接着一个的登上了马车。帕吉卡最后上去,维尔斯注意到这辆马车也有知更鸟的标记!
里兹商会?
维尔斯孤陋寡闻,却也听说过这个商会。这是大陆上最庞大的商会,他们贩卖各种东西,也经营各种商铺,比如高等的酒吧,比如杂货铺,当然也包括车行。在有些地方这个商会与官方的人打好了招呼,也做一些走‘私’的买卖。
他们的生意涵盖了几乎所有可以想象到的地方,同时商会会长的财富也是惊人的。虽然没有公布出来,但是世界上最有钱的人说到前三,肯定会有里兹商会的会长了。
说到知更鸟这个标记,是因为里兹商会的创使人叫做莱尔,他曾经在一个杂货店做一个小学徒。每天听到知更鸟的叫声,天还没有亮就得起来做活了。活做得十分辛苦,所以他特别痛恨知更鸟这个鸟类。
当莱尔功成名就,在商业上取得了重大的成功时,回想起那时候的日子。却觉得知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