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楚!你在那里干什么?我们该走了。”远处传来了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正是于楚楚的爹,于岳。他因为视线盲区的关系,并没有看到剑圣的尸体,所以还能够保持平静的心态。

于楚楚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不敢靠近躺在地上仍然一动不动的剑圣,小声地说了句“阿爹叫我了,我该走了。”然后就匆匆的离开了。一代剑圣,就这样因为可笑的原因,葬身于天下会的台阶上,死不瞑目。

于楚楚跑得非常欢快,如同林间的花蝴蝶,回到了于岳的身边,挽着他的胳膊:“阿爹,我们回去吧,明天我还要跟你一起来送菜,天下会真好玩。”

“你啊!”于岳点点于楚楚的额头,语气里是无奈,但充满了宠溺,“下回不能到处乱跑了,这里可不是你玩的地方,很危险的。”于楚楚笑了笑没有反驳,她还没有找到自己要找的东西,心底的声音还在呼唤她。

而孔慈在步惊云的陪伴下,紧赶慢赶,等到两人快到天下会的时候,突然听到了消息。剑圣昨日就到了天下会,雄霸安然无恙,剑圣命数已尽。孔慈脚下一软,好在被步惊云给扶住了,心情的大起大落让她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活着就好,活着就好。

“云师兄,我要回去看一下爹爹,你在城里的客栈等我好了。”因为步惊云假装失忆的事情已经说破了,再加上回到了天下会的地盘,孔慈想了想,恢复了以前的称呼。

步惊云抿着嘴:“你不是更喜欢叫我卷卷吗?为什么要改变。先休息一下,明天我送你回去。”

纠结的心情一下子被冲淡了,脸部化成一个囧字,云少爷!你可是不哭死神!卷卷这么可爱的名字居然都不反抗。虽然这么想,但是孔慈心里是忍不住的甜蜜。除了爹爹,步惊云是唯一一个包容她所有小脾气的人。

心情大好的孔慈晚上睡得也很好,第二天精神饱满的上路了。两个人悠闲地走在乡间小路上,旁边是一条清澈的河流,因为天下会气候温暖,即使是冬天,河水也没有冻住。步惊云换下了身上普通百姓的衣服,应孔慈要求,换了一件黑色劲装。

“果然这样比那个紧身衣外加红披风好看多了,可惜没有没有充足的时间,不然在上面绣上金色的花纹就更好了。”孔慈对于自己的品味非常满意,步惊云完全反抗无能,步惊云又学会了一条,不管孔慈说什么,听从就好了,孔慈说的都是对的,如果不对,参照上一条。

“你喜欢就好。”步惊云大手拍拍孔慈的脑袋,把缠着孔慈的阿狸给弹飞。

巧合的是,还没走多久,一个中年大汉就飞速的窜过来,感觉就像是有一条无形的绳子拖着他一样。大汉是躺在地上滑行的,一条胳膊伸向前方,让孔慈想到了超人飞翔的样子。然后满头黑线,这是要闹哪样啊。

这般违背物理的行为,孔慈已经学会了淡定的无视。步惊云反应迅速的挡在孔慈身前,保护的严严实实,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生活,步惊云已经更加了解孔慈的特殊了。特别弱,夏天怕热,冬天怕冷,不会骑马,不会武功,吃了凉的东西就会肚子疼,走路走久了脚上还会磨泡。

以前步惊云遇到的女人都是女侠之类的,一个人能撂倒十几个大汉的真爷们,孔慈刷新了他对女性的认识,也让步惊云学会了怎么照顾孔慈。

好在地上的那个人在离步惊云三丈远的时候就停了下来,不然就被步惊云的排云掌给拍死了,那才是真正的倒霉。对方非常镇静地从地上爬起来,眼神复杂的看着步惊云,就好像步惊云是他的命定之人一样。

“我叫于岳,你就是我的胳膊的命定之人。”于岳说出的这番话宛如惊天大雷劈到了孔慈,不知道从哪里吐槽好。

这个时候,一个粉红的身影飞奔了过来,抓住于岳紧张的查看:“爹你没事吧,到底发生了什么?”

“楚楚不要担心,是麒麟臂指引我找到了它真正的主人。”于岳抱着蠢蠢欲动的胳膊,眼神里是放松的释然。

于楚楚咬着下嘴唇,如果阿爹为麒麟臂找到了主人,就会失去一条胳膊,还会被捕神送到牢房里,但是阿爹做的决定不容更改。心情不好的于楚楚看向了步惊云,身形一顿,脑子好像杯中锤击打了一下。不过是短短的瞬间,脑海中爆炸般的信息就让于楚楚昏了过去。

“楚楚!”于岳心中大惊,想要抱着女儿去找神医,捕神为了完成于岳最后的心愿,特地找来了神医帮他换手。但是又不想放弃好不容易找到的有缘人。

“小慈,走了。”步惊云拉着孔慈的手,对方没有攻击的意思,他也不会主动出手。孔慈还因为于岳喊得那声“楚楚”而发呆,这可是“步惊云”的第二个女人。那人穿着普通农家女的衣服,薄薄的,显示出袅娜的身材,不像孔慈一样因为怕冷把自己裹得跟个球一样。

“那个姑娘长得漂亮吗?”不是孔慈自恋,于楚楚的长相只能说是中人之姿,再加上一直做农活,皮肤有点黑黑粗粗的。跟孔慈的这张脸没办法比,但是步惊云的审美跟普通人不一样啊,据孔慈了解,按照步惊云的喜好,眼前的于楚楚绝对是他的那盘菜。

步惊云点点头:“嗯。”

居然真的点头了?孔慈心中的火山猛地爆发,一把揪住了步惊云的满头卷毛。现在孔慈对于步惊云早就没有的害怕的情绪了,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你应该说在你心里面


状态提示:54重生--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