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酒铺的生意果然不错,越到正午,客人越多,很快便将桌子都占满了。
酒铺喧嚣,中间的一张桌子更加喧嚣,但凡男人,进了酒铺之后必向那张桌子张望,继而受不了喧闹声的诱惑,围拢过去。
酒铺老板是一个脑满肠肥的胖子,对店内的喧闹声不闻不问,只要客人不把桌子拆了,任他们如何闹都无所谓。
重要的是赚钱,谁给他银子,谁就是祖宗,所谓客人就是天帝也。
在这喧闹声中,进来一个黄袍道士,自然是没人注意的。
黄袍道士扫一眼酒铺,目光在中间的桌子上停留了一会儿,继而落在窗口的张旭身上。他看到张旭,先是一怔,接着暗喜,不过喜悦很快一扫而过,又装作一本正经。
店小二热情地招呼过去,笑呵呵道:“这位客官,不好意思,店内的座位都满了,要不您待会再过来?”
道士也不看小二,摆一摆手道:“有熟人,不必劳烦。”说完径直走向张旭。
张旭正在与木子犬争着啃羊腿,陡然听到对面椅子挪动的声音,还以为梁泽回来了,抬头看了看,却看到一个身材瘦削的黄袍道士。
黄袍道士戴一顶方正的小帽子,露出来的头发枯黑没有光泽,整张面孔呈倒三角形,最别致的是他的胡子,两边八字胡,下巴上还有一撮稍稍泛黄的小胡须。他正两手撑着脑袋,色迷迷地盯着张旭看。
张旭嘴里叼着烤羊肉,一口吞了进去,又忍不住咽了咽吐沫,道:“我认识你吗?”
道士明确地摇头,道:“我虽是深山高人,但是一般不行走江湖,所以你应该不认识我。”
张旭再咽一口唾沫,“那你认识我吗?”
道士再摇头,“看你下巴无毛,办事不牢,吃相有失风化,我怎么会认识你。”
啊?张旭心中郁闷,莫不是遇到了一个疯道士,遂道:“既然我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我,那你干嘛总盯着我看啊?”
“小兄弟,你不要误会,我不是盯着你看,我是盯着你的羊腿,贫道我几天没有吃东西了,所以想借贵羊腿咬一口,不知道你介不介意?”道士说,脸都不带红一下的。
张旭是既好气又好笑,真是怪人年年有,今年特别多,有些时候,对于一些人,你总会感觉特别无语。他看了看自己面前的烤羊腿,只剩下小半根,还被木子犬啃得七零八落,遂道:“就剩这个了,倘若你不介意的话。”言外之意就是,倘若你不介意和一只狗分享食物的话,这半根羊腿就是你的了。
黄袍道士淡定地笑一笑,“天下的生灵都一样,就算野狗也有它们的价值,我又岂会歧视一只野狗?何况这只野狗还这么小。”说完抓起羊腿便咬了下去。
“汪汪!”木子犬气得大叫,你才是野狗!你们全家都是野狗!老子可是幽冥谷的灵长类。
木子犬吼叫完,伸出爪子开始剔牙。
道士吃完羊腿,又夹了几口菜,再喝了一壶酒,打一个饱嗝道:“多谢小兄弟的款待!”
张旭见他狼吞虎咽的模样,料定也是一个可怜人,之前的敌意消失了大半,笑道:“不用谢,你这是多久没吃饭了?”
道士一只脚翘在凳子上,边用羊骨剔牙边说:“不久不久,也就三五天。”说完用手指朝空中一弹,羊骨翻了十几个圈掉落在地上。
三五天还不久?张旭越发觉得他是个可怜人,瞧他的头发都开叉了,黄色的袍子沾了许多灰尘,显然是长途跋涉过来的。
“你要到哪里去?”张旭好奇地问。
道士向左右看了看,见没有人注意自己,遂朝张旭招了招手,示意他过来。张旭遂将耳朵贴了过去。道士对着张旭的耳朵小声道:“这件事事关重大,我看你请我吃羊腿才告诉你的,你可不要告诉别人。”
张旭点了点头,心里越发好奇,什么大事,这么神秘?
道士压低了声音,眼角的余光仍然瞄着四周,“听说冥府出了大动荡,我特地过来看看有没有便宜可以占。”
张旭听了,心中越发忐忑起来,怎么冥府的消息这么快就传到人间了?
道士见张旭神色有异,微微咧开嘴,笑道:“许多鬼物从冥府逃离,其中不乏修炼到鬼徒境的高手。”他指一指围着赌钱的人群道,“那些人中便有一个是鬼差……”
张旭心中大惊,黄袍道士能够看出梁泽是鬼差,不可能不知道自己便是从冥府出来的。他挺了挺腰杆,回到原位道:“你到底是什么人?居的什么心?”
张旭的反应,黄袍道士似乎早在意料之中,因而一点也不觉得惊奇,他伸出舌头舔舔嘴唇,摸了摸自己的小胡子道:“你不用担心,我既然吃了你的羊腿,就不会做害你的事,我们行走江湖的,最重要讲究一个信义。”他顿了顿,又道,“那个鬼差是来押解你的吧?要不要我帮你把他赶走?”
听黄袍道士的口气,似乎很有信心将梁泽赶跑。可梁泽好歹也是个酆都鬼差,会这么轻易就范吗?更为关键的是,张旭并不知道眼前的道士是何方神圣,而根据常识,小半根羊腿想要道士帮自己办事是决计不可能的。倘若道士真的帮自己赶跑了梁泽,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那就更得提防了。
黄袍道士见张旭犹豫不决的样子,淡然一笑,道:“不用你吩咐,我自会将那个鬼差赶走,这样你就不用担心欠我什么了。”
他起身,打了一个饱嗝,晃晃悠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