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默:“……”
听过败城名字的人当然可以理解他对名字的在意,败城败城,在军队中,不管你有多大本事,起这么个名字,第一印象肯定就很差。这就是先天劣势,他想修正都没办法,也只有盯着别人的名字来解闷了。
南默清了清嗓子,道:“具体情况你也知道了,总之,我给你把人塞进去,等明年选拔,你给我带把好刀回‘潜龙’来。”
败城又盯着信看了会儿,道:“他父亲是逃犯。”
“我认识他父亲。”南默说得十分坦然,并没有遮掩,“参加中越战争时才十六岁,侦察兵,后来做了我的班长,再后来……”
南默没有说下去,“逃犯”这个身份已经说明了一切,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如今的污点抹黑了过去的荣光,再也无法洗去。
败城的思考更为理性:“他怎么找到你的?”
“来之前就联系过了。”
“队长,你这样……不合规定吧?”
南默揉了揉眉心:“其他的事你别管,这个娃你得带着,他爹把娃送来是良心未泯,不想让娃儿跟着他走上绝路。而且,你想想,这个天气,这个娃穿越你们的演习区一路摸到帐篷主动现身才被发现,这样的娃,你不想要?”
败城瞬间就心动了。
军队里混的官,不要说特种部队了,哪怕是野战部队,对那些好苗子也像是狼看见了羊,年年新兵下连时,就是各位连长“会餐”的时候,无数双眼冒绿光的老狼冲上去使用一切手段,务必叼走中意的小崽子。
十六岁的娃儿,单枪匹马,没有任何制式装备,在十一月的寒夜里穿越近十公里的山地从林,不靠地图,悄无声息地摸到一片被军人包围的帐篷,这意味着什么?
天生的侦察兵啊!
“人在哪?”
“外面等着呢。”讲起这个,南默又头疼了,“你注意点,被骗来的,不行就逮人,唉,别逮伤了啊。”
信上讲得明明白白,知乐就是被骗来的,原“老班长”甚至还提示“必要时可以使用非常手段”,南默一想到老班长带着这娃在全中国逃亡了这么多年就想吐血,这根本就是个定时炸弹嘛!
“我去看看。”
败城双眼泛绿地窜了出去,轻手轻脚地摸到帐篷后面,就见三个选训的兵端着枪,傻乎乎地对着一片漆黑的地方。他瞪大了眼睛,看了好几秒才发现那里隐隐约约有个少年的轮廓,树林里不算安静,他听见了兵们的呼吸,而那个娃儿的却没有。
凑近几步,他看清了知乐的模样:捆了一身的枝叶,头上顶着个鸟窝,正安静地伏在阴影中,瘦长瘦长的,像颗还未长成的小树苗般。
败城只打量了一秒,知乐的眼光就敏锐地看了过来,也许是错觉,他看见那孩子眼中有亮光一闪而过,如同黑夜中的野猫。
败城的心跳得很厉害,他见过许多兵苗子,多狠多厉多皮的,他都□过,可是像知乐这样的,还真没有。
严格来说,知乐根本不像是个人,而是个动物,生活在从林中的兽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