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换赵庚生许久不说话了,然后才问,“你真的,就那么喜欢他?”
钱灵犀凝视着自己的肚子,“我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么喜欢,不过我这辈子就想跟他好好过日子。所以——你自己看着办吧。”
赵庚生恼怒的一拳砸在炕上,“可我真的很不甘心,怎么办?”
钱灵犀摇了摇头,“不要问我,我若劝你,说不定你会更加记得我的好,所以我不劝你了。不过我想告诉你,如果我这辈子嫁不了自己喜欢的人,就会去嫁一个喜欢自己的人。或许数十年后,也能过得恩爱美满,总比孤零零看着情敌幸福美满,而日日夜夜咬牙切齿的强。”
赵庚生噎了半晌,忽地又笑了,“你说不劝我,还是在劝我。”
钱灵犀低头嘟囔,“我可没那么好心,只是不想让自己良心不安。”
赵庚生忽地往旁边瞟一眼,伸手放在她肚皮上,露齿一笑,“要不,你生个跟你一模一样的女儿吧,我来娶她。”
“你做梦!”邓恒忿然从屋外进来,怒气冲冲的道,“赵庚生你要不要脸的?请问你今年贵庚啊,我女儿才多大,她能嫁给你吗?”
“那可不一定!”赵庚生挑衅的望着他,甚是得意,“我再等上十六年,也不算很老,小丫头或许就迷我这样的呢?到时她要愿意跟我,你也没法子。”
“你无耻!我女儿绝对绝对不会看上你!”邓恒气得脸通红,提起拳头就想揍人了。
可赵庚生不跟他打,“君子动口不动手。这么没风度,真不知道灵丫你看上他什么!”
赵庚生走了,钱灵犀托腮看着气鼓鼓的邓恒。
邓恒被她瞧得越发生气了,“你怎么不生气?”
钱灵犀不屑的嘁了一声,懒洋洋的道,“这种话你也能当真?赵庚生要是娶了我女儿,就得管你叫爹,管我叫娘,你觉得他肯吗?”
呃……好吧,邓恒觉得自己是有点反应过激了,讪讪道,“我不是有意听你们说话的。”
“我知道。”
“我真不是故意的。”
“嗯。”
“我就是……我就是想听下他会不会也要去修什么来世……”
“去把丑丑叫来。”
邓恒猛地一抬头,就见钱灵犀看着他,目光了然。
“你……早知道了?”声音里有掩饰不住的慌乱。
钱灵犀点了点头,“丑丑再怎样,都在我身体里养了这么多年,他有什么变化,我会不知道么?”
屋子里突然出现一个结界,象光罩一样,隔绝了任何外人的窥探。
一个头上扎着冲天辫,顶着两片葫芦叶,约摸五六岁,粉妆玉琢的小男孩怯怯站在门边,忸怩着不敢上前。.
钱灵犀翻了个白眼,“你光屁股我都看过,还有啥可装的?”
“人家现在才没有光屁股!”丑丑别扭的走上前来。眼眶却有些悄悄的湿了。
真的是,好久没见了。
钱灵犀把他揽在怀里摸摸,“唔,胖了好多。不枉我天天那么辛苦的喂你。说吧,你跟他,到底是怎么回事?”
丑丑看一眼邓恒,邓恒看一眼丑丑。却又不约而同的把目光挪开,象对闹别扭的兄弟。
应该怎么说?
很久很久以前,可能要久到开天辟地的时候吧,有一枚葫芦籽得到了上天的垂青。机缘巧合下,长成了仙品。
而后过了不知几百年,有一年适逢大旱。这棵葫芦藤也快要干死了。幸好遇到一个心地善良的忻娘。天天省下自己的水,每天浇它一小瓢,这才得以保命。
又过了若干年,这枚葫芦被一个一心向道的方士得到了,在他的精心呵护下,这枚葫芦藤真正的脱胎换骨,修炼成了精灵。
此后。他跟着这位方士行善积德,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两人也跟兄弟一般,亲密无间。可是,葫芦精毕竟不是人,它欠了那个忻娘的恩,一直没有报答。所以,不管他怎么修炼,都不可能去掉皮囊,化为人形。
方士很仗义,主动表示要去帮葫芦精报恩。可当他们找到转世的那忻娘时,这一世的她却爱上了方士。
方士一心修仙,不谈情爱。
他自作主张的给忻娘择了门好夫婿,却让忻娘伤心了一世。直到她死,方士才知道她过得并不好。当年的好夫婿,也会在岁月的侵蚀下渐渐变质。
于是,方士没有帮到忙,反而多欠下忻娘的一份情。
为了此事,方士和葫芦精生了嫌隙。
然后,有人趁虚而入,分裂了两兄弟,想借机谋夺葫芦精。最终,两兄弟在最后关头才知道齐心协力。可那时已经为时已晚,兄弟二人皆被打散了元神,又混在一起,堕入轮回。
方士如果找不到葫芦精,他就永远无法想起过去的事。而葫芦精如果找不到他,就永远无法恢复本来的面目。
不过有件事,他们都记得很清楚。
方士在堕入轮回前发誓,如果再让他找到那忻娘,一定倾尽一生去爱她,让她不再有遗憾。
葫芦精在堕入轮回前发誓,如果再让它找到那忻娘,就去做她的精灵,让她幸福。
然后,钱灵犀得到了那枚小石头。
然后,她遇到了邓恒。
“其实,你第一世时要是不死,要去见的那个网友,也是我。”邓恒笑得很苦,一贯的优雅里却带着浓浓的苦涩。
眼前一晃,钱灵犀忽地看到,在人来人往的快餐店里,年轻的男人一直坐在窗边痴痴等候,他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