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米尔说出这番话,让一向自以为是的休斯?凯撒不满了,说的什么啊!难道我伟大的凯撒皇族,还对付不了卑微的牛头人?
“泰米尔将军,你还是太仁慈了,为了兽人帝国的荣耀,作出必要的牺牲是必须的,我相信沐浴在兽神之光的子民们,很乐意显出自己微薄的生命,为这场圣战,作出应有的贡献,你们说是吧?”
雄狮的**很强,有强烈的征服欲,休斯一边说,双手也不老实,已经准备破开狐女的禁区,深入到里面。
不堪的画面,配合休斯那自认为很神圣的话语和表情,实在令人作呕。
毕竟这小子是凯撒皇族,引起两族的冲突,并不会让战争倾向于班加罗,冷静过后的泰米尔只好应承下来,高呼兽神之光,照耀万民。
另一方面泰米尔和一众军官退了出去,到达其他营帐内商议策略,完全无视休斯的意见。
生命是可贵的,一名合格的士兵要经过无数次训练和实战,才能铸造出来。
用尸首堆积出来的惨胜,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胜利,泰米尔熟读兵法,自然有一套自己的作战方法。
名义上休斯这个监军具有主导军队的权限,却根本无法调动泰米尔所属的部队,且不说一众军官都是他的亲信,连底层的普通士兵都看不过眼休斯。
按照他们的说法,跟着泰米尔,在打仗的时候,他会说:“跟着我冲!”
而休斯呢?无非是说:“给我冲!”
谁会受到军人们的爱戴,不言而喻。
泰格一族之所以能掌控军队,无非是身先士卒,爱护官兵。
经过诸位兽人军官的一致同意,泰米尔得出的策略是:车轮战。
以兽人军团的数量优势,分为十队,每队一千人,轮流攻伐牛头人军团。
烈日高挂,当士卒们的铠甲一热,立马退却,然后大口喝朗姆酒,吃猪猡肉。
清晨,阳光普照,天朗气清。
泰米尔,座下吊额白睛巨虎,手持狼牙棒,虎头,人身,魁梧异常。
好一个泰格族!
对面领头的也不差,如山般的身材,呈现出无可匹敌的威势,牛头人酋长阿利塔斯。
野火平原真正的王者,座下血牛王者,气势更甚泰米尔。
不过大军团的作战,个人的武勇虽然能够振奋士气,却不足以改变战局的方向。
身旁一众牛头人亲卫,护卫在侧,纪律严谨,是牛头一族中精英中精英。
其余牛头人力士、牛头人矛盾手排阵,严阵以待,誓死保卫野火平原的主权!
改变策略的泰米尔先行派遣狼人游骑,消耗对方的体力,将近一千建制的巨狼骑兵如风驰电掣般,冲向了牛头人阵营。
“矛雨!放!”阿利斯塔毫不犹豫的下令道,密集的长矛组成的如暴雨般的攻势,袭向了狼骑兵。
作为以速度制胜的巨狼骑兵,无惧长矛攻势,以各狼骑分散开来,敏锐的感觉让他们躲过了重重长矛,以极小的代价,突进了牛头人力士方阵。
他们的任务是消耗对方的体力和士气,并不是要正面击溃对方,一番冲击。
狼骑兵调转方向,回冲。
如入无人之境,轻松的突回了己方安全地带,然后继续冲锋。
来回几次,令牛头人力士气愤不已。
阿利斯塔见状,调集了唯一的骑兵方阵,牛头人亲卫,坐骑血牛!
企图拦截狼骑兵,泰米尔一看形势,明白狼骑兵的任务已经达到,阿利斯塔都要调动亲卫来阻截了。
低沉呜咽的长角发出了撤离的指令,为首的狼骑兵队长,立马头也不回的撤离。
然后泰米尔派出其他兵种,连番消耗牛头人军团的体力和士气。
渐渐地,战局利于班加罗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