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这些,梁曦轻轻对她鞠了个躬,便迈开步伐离去。
或许一开始很震惊,但此刻的梁曦一点也不觉得生气,如果一定要说还有什么情绪,那大约是怜悯吧。在物质生活如此优渥的前提下,还能如此满腹怨气,这到底是过得有多不幸福呢?
一回到公司她就被蔡蔡叫住,忻娘一脸焦急:“梁姐,救命救命啊!”
细问之下才知道,原来他们集团的大老板苏总在加拿大念书的女儿最近毕业了,要回国玩几天,苏总还在国外考察,就把接待“公主大人”的任务派了下来。该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很多,几乎遍布各行各业。最后他们这个负责旅游项目的分公司因为听起来业务有点相关,就被要求接下了这项重任。
其实这活儿本来应该是挺好的,就是拿着公款陪人出去吃吃玩玩都不用上班。可这伴君如伴虎的,谁晓得公主大人有没有什么公主病?蔡蔡吓得要命,生怕一个不小心让公主大人不高兴了,这饭碗也就砸了。
梁曦想了想,这蔡蔡年纪毕竟还小,社会阅历不够丰富,确实不好说。于是便替她把活儿接了下来,想着自己总算在社会上混了这么七八年,也比较能忍,应该不至于搞不定吧。
怀着多少有点忐忑的心情,她终于见到了这位传说中镶金边的苏大秀——她名叫苏子殷,真人娇小玲珑,容颜精致,身上也没有什么夸张的首饰,梁曦不懂牌子,只觉得她一身穿戴算是时尚又低调的那种,笑起来也挺灿烂挺亲切,倒不像是难相处的人。
她礼貌地称她为苏秀,她却无所谓地挥挥手:“叫我子殷就行啦梁姐!”
不过一到消费的时候,梁曦就见识到大秀惊人的消费力了,两个人去做个了spa水疗就花掉了好几千,一顿饭又是好几千,花得她心惊肉跳!末了苏子殷还嫌那家贵死人的饭店菜做得不地道,说那碗精致的鸡汤蟹粉馄饨还不如小时候家里自己包的荠菜鲜肉大馄饨,想着想着她就馋了,硬是绕着梁曦问哪儿有地道的馄饨店?梁曦胆战心惊地带她去了几个苍蝇馆子,她倒是没有对环境表现得太过嫌恶,但还是觉得不是她小时候吃过的味道,惆怅得很。
背负着整个分公司责任的梁曦于是不得不横下心来邀请她到家里来吃她包的馄饨——她对自己的手艺当然是很有信心的,不过她到底是正统惯了,对同居这种事有点难以启齿,更不想让同事们知道,于是便事先把可怜的司徒扫地出了门,嘱咐他得到通知才能回来。
这个苏子殷还真是挺没架子的,在他们这么小这么破的房子里也很是怡然自得,还和金毛玩得不亦乐乎,金毛好像也挺喜欢她。她把金毛抱在怀里和她闲聊:“梁姐你挺舍得呀,这么条纯种金毛不便宜吧?我没出国之前养过一条,要好几万呢。”
梁曦一愣,旋即笑了:“怎么可能?这是捡的流浪狗,不是纯种的。”
岂料苏子殷闻言细细打量了一番,立刻斩钉截铁地下了定论:“我自己养过怎么能不知道呢?这绝对是纯种金毛,你要是捡的那可就发了。你看这毛色,还有这里,看,都是金毛的标志。”
这下梁曦傻眼了,真的假的啊?随手捡条金毛回来,养了好久居然都不知道,真是没人比他们更糊涂了。
不过那又如何?不管它是杂种流浪狗还是纯种名品犬,在她眼里都没区别,反正它就是那条又二傻,平时瞎蹦跶,关键时候却总会维护她的忠狗。
梁曦精心手工制作的馄饨果然让苏子殷赞不绝口,一副恨不得当场认姐姐的激动模样,倒弄得梁曦有点不好意思了,连声说只是随便弄的,她要是喜欢可以随时来吃。没想到大秀一点也不客气,居然满口“好懊啊”,倒是挺不世故的。
不过话说回来,她今年大学刚毕业,又是初中毕业就去了加拿大的,人情世故方面比较随老外也很正常。
吃饱喝足,两人坐在沙发上闲聊,正聊着,苏子殷的视线不经意一瞥,却蓦地定住,紧接着一路小碎步地冲到了电视机旁的柜子处,拿起了一张合影仔细端详。梁曦立刻暗叫不好——
她忘了把和司徒的合影收起来了!那是他们前几天去周边短途游的时候司徒拍的,拍完他就欢天喜地地拿去洗了出来放在最显眼的位置。照片上的他开玩笑用手臂夹着她的脖子,看起来还挺亲密的……她该怎么解释?
“天啊……”苏子殷一脸激动,“你居然认识!”
梁曦一头雾水:“啊?”
苏子殷却兀自激动:“梁姐,他是你什么人?弟弟吗?”
又是弟弟……梁曦虽然心里不是滋味,但也就鬼使神差地默认了:“嗯……表弟……”
“ood!”她几乎跳起来,“你居然是的姐姐?这个世界怎么这么小!你不知道你弟弟有在做模特吗?他的杂志我每本都收藏的!他绝对我的菜啊,怎么可以那么帅!?”
梁曦都懵了,她这么一说,她才隐约想起,司徒在拍杂志的时候用的好像就是这么个英文艺名,说是音近“司徒”,就随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