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玉龙执政洞庭湖 政绩卓越被提升
第十一节 玉龙竭力维护“公有资源”不流私
作者: 肖 斋 肖 应 征
[旁白] 话说天庭花魁嫦娥与玉龙元帅成亲后,选择的是蜜月旅游,夫妻双双向王母娘娘请假,借渡蜜月之际顺道回西海探望玉龙的父母及玉龙在洞庭湖主政时的部下,最后还要到玉龙‘梦系魂绕’的天子岗!
天庭统领集团的第一位女龙王爷唐春兰,在洞庭湖直辖区龙宫殿会议室,回答天庭统领办公厅副厅长兼职王母娘娘特别助理、玉龙元帅的新婚夫神——嫦娥的两个提问!
“黄花桂枝(女)庭长,是我‘不讲理、不讲情、不讲法’,还是你们‘不讲理、不讲情、不讲法’!处理你们这类‘不讲理、不讲情、不讲法’的遗留问题,本局长一贯坚持‘双方协商’的原则。你们也不想一想,如果你们原来讲理、讲法、讲情,这起案子能遗留到今天吗!我还能认识你们这些连起码的法律常识都不懂的极品‘法盲’吗!” “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 对“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如是说!
“‘窦军潘燕’局长,你别仗着你是现役军人,是县庶民议政代表,犯法归军事法院管辖,你就可以藐视地方法庭。告诉你,兵役局长‘窦军潘燕’,你犯了法。我照样可以通过地方政府统领的武装警察抓你。只要在24小时内交给你们军事法院就行;你的“庶民议政代表”资格,我也可以请求县庶民议政主任开会,罢免你的庶民议政代表资格。” “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对“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如是说!
“幼稚!真是太幼稚了!你堂堂一个‘地级市’中级法院的法官,竟能说出如此‘弱智’的话语!武装警察是你家的武装警察吗?你叫他们抓我他们就抓我吗?县庶民议政主任也不是你个人的主任,你叫他开会他就开会吗?哪有你这样的逻辑思维!我走南闯北三十年,第一次遇到‘地级市’中级法院竟然还有你这类素质如止‘弱智’的穿制服的母(女)法官!” “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 对“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如是说!
“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与“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 “黄花桂枝(女)的第二轮“唇枪舌战”,历时三个多小时,最后还是以“协调未果”不欢而散。
[远景、近景加特写][旁白] 当从野战军第640集团军机关调入的“政法处”处长“窦军潘燕”任“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之职的上半年期间。“地级市”中级法院女法官“黄花桂枝”与“窦军潘燕”先后进行了三次从“唇枪舌战”到动用“兵”力的“pk”较量!第三次是在“东西富裕县”兵役局办公楼临街的马路旁!
时间一晃又过了三个月。又是一个周一的上午九点钟,“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 率三名男法官,来到了“东西富裕县”兵役局办公楼兵役局长“窦军潘燕”的办公室。“东西富裕县”兵役局办公楼东西向临街的马路旁,开发商“孙大密文”领着十余名民工,运来一些水泥、沙子、红砖等建筑材料,聚在一起不时粗音细语的议论纷纷!
“‘窦军潘燕’局长,这是县房管所“彪”所长按xyzj年9月xy日(54号)‘判决书’为原告办的房产证!今天,原告房产证上的兵役局办公楼“东西向一层”5间(套)办公室你必须马上给我‘腾’出来交给原告!今天我走的是‘强制执行’的法律程序。原告己给我找了十多个民工在楼下等候,协助这三名法官。将你们办公楼一层东侧走廊用砖封死。哪5间办公室以后就归原告所有。再告诉你‘窦军潘燕’局长,如你今天再次阻拦,我可真的要以‘防碍公务罪’起诉你。” “地级市”中级法院执行庭长“黄花桂枝(女)”对“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如是说的同时。递给了兵役局长“窦军潘燕”一个私有房产证。区别公有与私有房产资源的证书。一看房产证封面印没印“私有”两个字就清楚。兵役局长“窦军潘燕”打开房产证一看,产权人一栏真的是建筑商“孙大密文”。房屋座落号是兵役局办公楼“东西向一层”5间(套)办公室,面积(含走廊)为252、5平方米。兵役局长“窦军潘燕”拿着“黄花桂枝(女)”交给他的这份印有“私有”字样的房产证,心情非常悲愤!“窦军潘燕”心想,如今这世道究竟是权大还是法大?法官执法不依法办案究竟归谁来管?兵役局好好的一栋大楼,就让她们采用非法手段给瓜分了!这天下究竟还有没有管无所作为的法官的官!兵役局长“窦军潘燕”拿着“黄花桂枝(女)”交给他的这份印有“私有”字样的房产证。心情悲愤到了极点!“东西富裕县”统领(县长)怎么就能轻意的批准她们办房产证呢?一栋整楼,如今出现公、私两个产权证。将来的土地费用究竟归谁?这房产(办公室)抵押价格公平吗?她们根本就没走过由房产管理部门进行评估、拍卖的法律程序!出售公有资源,县统领(县长)岂能让她们随意掌控?我虽然来“东西富裕县”时间不长,但据我观察,现任“东西富裕县”统领(县长)的高锡尉。几次在常委会上的发言。水平很高。法规意识很强!他不可能将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