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青春校园>星光灿烂>015【寂静之声】

王越慢悠悠地站起来,点头问候:“老师好!”

波多野……啊不,志铃老师说:“王越同学,请唱一首你最喜欢的英文歌。”

“必须唱吗?”王越会的英语歌不多,再加上这个时空大乱套,他并不知道哪些歌已经被写出来了,而又有哪些消失于无踪。

林志铃还以为王越含羞怯场,她让学生唱英文歌,除了培养兴趣以外,更是为了锻炼学生的胆子,鼓励学生将英语说出来、唱出来。因为在中国说英语的机会不多,以至于很多高材生笔试成绩很好,但口语却糟糕透顶。

她用那酥人的娃娃音鼓励道:“初高中的英语老师,也有教你们唱英文歌吧,随便选一首自己会唱的就可以。”

王越无可奈何,他最喜欢的《加州旅馆》不适合唱,只好退而求其次选择《寂静之声》,当即咳嗽一声清唱道:

“y_old_fiend

i‘ve_e_to_talk_ain

becaueeping

left_its_seed

……”

只唱了几句,教室里就突然安静下来。

在坐的都是学习尖子,自然能听懂王越在唱什么,就算不理解歌词,那空灵的歌声和旋律,也让他们不忍心去打断。

这是首能代表一个时代的美国乡村歌曲,它在刚刚创作出来时无人问津,两年后却登上美国单曲排行榜冠军宝座,三年后成为奥斯卡最佳电影插曲。

有人曾这样形容《寂静之声》:听了耳朵会怀孕。

就跟它歌词写的那样,摒弃喧嚣和世俗,在静默中聆听自己的灵魂。

林志铃虽然让学生唱英文歌,但她并没有抱任何期待,毕竟这里是计算机班。可当王越唱出第一句歌词,她就好像身体触电一般,傻傻地看着这个男生,那旋律通过耳膜直透心灵深处。

说实话,王越的唱功不算顶尖,如果他想发唱片的话,还必须经过一番专业训练。

但这丝毫不影响《寂静之声》带来的震撼,在另一个时空,有无数国人根本听不懂歌词,却被那梦幻一般的旋律给洗脑,夜深人静时一遍又一遍的循环播放。

好的音乐,没有语言与国界之分,因为它唱的是人。

等王越唱完最后一个单词,教室里所有人都惊讶地看着他,没想到平时不显山露水的王越,居然能在英语课上一鸣惊人。

班长甘露更是回过头,隔着好几排座位发问:“王越,你唱的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te》,”王越回答一句,又问林志铃,“老师,我可以坐下吗?”

“啊,坐,请坐,”林志铃还沉浸在刚才的旋律中,听到王越问话才猛地回过神,问道,“王越同学,这首《te》是哪位乡村歌手的新歌?”

“老师没听过吗?”王越不确定地问。

“没有啊,”林志铃说,“这首歌让人很安静,听完好像灵魂都受到了洗礼。”

王越随即释然,《寂静之声》的创作背景非常复杂,当时美国连续经历了黑人民权运动、肯尼迪遇刺身亡、身陷越战泥潭等事件,正是内外交困、美国梦粉碎之际,保罗西蒙才创作出这首反思歌曲。

这个时空的历史早已面目全非,《寂静之声》自然不可能再出现。

那么……

王越坦然笑道:“这首歌是我自己写的。”

“你写的?”林志铃比刚才听歌时反应还大,她不可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学生,显然不相信王越能写出如此美妙的歌曲。

“是啊,就这个暑假里写的。”王越对抄袭这件事,真的毫无心理负担。太祖皇帝那么伟大,还抄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呢,他抄一个美国人的歌曲又怎么了?

“那个,好!啊,非常好。王越同学的英语很棒,而且还能自己写歌,难能可贵。对,难能可贵,大家都要向他学习。”林志铃被震惊得语无伦次,因为《寂静之声》的质量太高了。

如果王越拿出的是《流浪歌手的情人》,林志铃只会觉得他有才,也不至于被惊得找不着北。

怎么说呢?

林志铃是随时关注美国音乐排行榜的人,她感觉这首《寂静之声》,能毫无悬念地碾压当下所有美国乡村歌曲。

而这首歌的原创者,居然是她的学生!

陶耀春悄悄地竖起大拇指,赞道:“牛啊,把英语老师都震住了。”

有了王越的惊人表现,剩下的同学无论唱什么歌,都让人觉得味同嚼蜡。

第一节课下课后,林志铃走到王越身边,客气地说道:“王越同学,我们能聊聊吗?”

“可以啊。”王越当然乐意,这可是志铃姐姐。

两人来到教室外的过道上,林志铃好奇地发问:“王同学,你很喜欢英文歌吗?”

“还行吧。”王越模棱两可地回答。

林志铃又问:“那你最喜欢哪个歌手?西瑞尔·马丁、杰克·邦,还是王子乐队?”

尼玛,这些人我一个都没听说过。

王越只能主动转移话题:“其实我更喜欢中文歌。”

林志铃有些失望道:“也对,英文歌在中国不流行。”

两人东拉西扯地聊了一大堆,上课铃声终于响了。

回到课堂上,林志铃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提议王越同学担任咱们班的英语课代表,大家同不同意?”

“同意!”同学们齐声回答,这玩意儿又没什么可争的。

第二节课,林志铃没有再让学生唱歌,讲了一些英语学习方法后,便开始正式上课。

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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