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醒了,等一会儿就能吃了。”看着七个孩子,王志笑得十分和蔼。
“对了,大娃,你知道这里是那里吗?附近有县城吗?”王志目前就知道这里是宋国北方与辽国接轨的地方,至于具体是什么地方还不清楚。
“此地属河间府,往下十多里的地方有座长河县城,我等离开家乡后,曾到哪里乞讨过。”赵大娃回答道。
“一会儿带我到那个长河县城去一趟。”既然要教,就不能光教他们七个,太没效率了,还是去县城收拢或者直接买一些孩子一起教比较好。
说着,两锅粥熟了,王志拿出一桶一次性塑料碗,给他们一人发了一个,然后给他们盛上粥,他们竟然立即就要吃,忙制止了他:“你们就不怕烫,等等再吃。”
又拿出先前买的营养药片,给他们分了,“你们先把这个吃了。”
小孩子还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想法,接过药片就立即吃了,然后一个个抱着碗吹着气。
王志也拿出一个碗,盛了一碗,然后看向赵灵云:“你吃吗?”
看着锅里那洁白的稀粥,赵灵云问道:“有咸菜吗?”
“有榨菜。”王志拿出几包榨菜。
“那给我盛一碗。”
“你自己盛。”王志拿了一个一次性碗递了过去。
吃完粥,王志和赵灵云就跟着几个小孩往长河县城去了,在此之前还有一个小插曲,就是赵大娃他们不舍得丢掉一次性碗,还是王志严令他们丢掉,他们才一脸肉疼地丢掉了一次性碗,让王志哭笑不得。
十多里的距离,若是王志一个人走,十几分钟就够了,但是带上几个孩子,走了快半个小时才到城门外,因为地处边境,就算是小县城,城墙也是石砖砌成的,四米多高的城墙倒是显得十分有威势,城门洞上刻着长河县三个大字。
此时正是清晨,挑着菜篮进城的农民络绎不绝,城里也有商队往外出,来来往往的,边境的小县城竟然透着一股繁华的景象。
城门有士兵守卫,这些士兵穿得倒还不错,算是衣甲鲜明,脸上有刺字,就是所谓的贼配军了,这是宋朝的一个特色,宋朝士兵地位等同贱户,从军就要在脸上刺字防止逃跑,四周强敌环绕竟然还如此贬低士兵地位,不知道是脑子坏了还是脑子坏了,明朝的武人地位虽然也低,但人家那只是约定俗成的,官方从来没说武人低人一等,宋朝能维持这么多年没被推翻,真的是幸亏他们有钱。
王志几人进城时,并没有被拦下要进城费,只是因为他们的打扮有些奇怪,城门的士兵多看了几眼。
走过城门,就是一条商业街,在这里,王志是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宋朝浓厚的商业氛围。
······
这里有一个bug,就是拼音,拼音拿到说古汉语的古代其实也是能用的,bug出在翻译魔芋上,不过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所有地方都合理就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