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森巴伍德
费得勒.森巴伍德觉得自己的运气实在是好,帝国内战爆发之初他只是一个白银一星的守备队长,然后被大王子的反叛军所裹胁,成为战斗在最前线的一名炮灰中队长,很快就在一场战斗中因伤被遗弃,等他醒来时发现遍地都是尸体和起起落落的鸦群。
也就在那时,他发现甘穆克大人的尸体就躺在离他不远的地上,他大吃一惊。要知道甘穆克大人可是他做守备队长时城里最出名的黄金骑士,据说快要晋升黄金三星了,每次进出城门森巴伍德都要向他恭敬的行礼致敬,而他却对森巴伍德不屑一顾。没想到在这场战斗中竟然身死魂消,这太让人震惊了。
森巴伍德拖着受伤的大腿把自己挪到甘穆克大人尸体旁,才发现一根削得不怎么直很粗糙的弩箭穿透了甘穆克大人的脖子。森巴伍德当时就愣了,没想到著名的黄金骑士上了战场还没施展他的本事就被流箭给击中了,想来甘穆克大人一定是死不瞑目,他会死得这么默默无闻,连森巴伍德也比不上,至少森巴伍德还砍了两个敌人才负伤……
感叹了一会世事无常,森巴伍德本来想看在同乡的情份上给甘穆克大人挖个坑,免得暴尸与野被乌鸦和野狗当成食物,不料在收拾时才发现甘穆克大人简直是个人型宝库,那身上好的精铁全身甲就不用说了,脖子中箭,全身甲胄完好无损,森巴伍德不得不感叹这人品要坏要什么样的地步才会让流箭射中全身唯一没防护的弱点啊……
一大袋的帝国老人头金币,三四百枚之多,还有很多精美的首饰宝石,甚至有个金手镯上还带有血迹,看来前两天占领的那个小镇时甘穆克大人发了不少横财。只是森巴伍德想不明白为什么甘穆克大人会把这么多东西带在身上,在战场上不嫌累赘吗?不过没关系,现在这些东西全便宜自己了。
最让森巴伍德高兴的是,他在甘穆克大人随身携带的一个皮袋里发现了一本高阶的斗气秘籍,而且还是和他一样的金属性斗气。翻开这本叫淬金斗气的秘籍,森巴伍德才发现,原来甘穆克大人的祖先曾经出过一位大剑师,不过壮志未酬,不幸在百年前帝国攻掠福德商业联盟时战死沙场。
这位大剑师在留给家族的这本淬金斗气秘籍上写满了自己的心得和感悟,使后人在修炼时能少走弯路。可惜的是他的后人没有和他一样的斗气属性,好不容易出了个甘穆克,却因贪财好色到了五十来岁才修炼到黄金二星。
森巴伍德如获至宝,当即决定当逃兵算了。找了附近两匹主人战死而闲逛的战马,把甘穆克大人剥成了初生的婴儿一般,将所有的东西都堆在马上就离开了。
作为炮灰中队长,森巴伍德也知道一些关于战事的情报,他也算聪明,不会傻傻的跑回家,那样过不了多久还是会被卷入战场。带着两匹马他往海边跑,然后就在伤心洋附近的一座荒山野岭上建了一所小茅屋,平常打猎,或者跑半天的路去外面的一个镇上买点粮食,回来后刻苦修炼淬金斗气。乱世中,拥有一身好本领才是存身之本。
森巴伍德有时觉得自己才是那些骑士传奇小说中的主角,奇遇有了,艳*遇也很快就到了。三年后,二十七岁的森巴伍德终于在自己生日那天晋升为白银三星,他决定去买些酒回来庆祝一下,结果回来时在路边捡到了一个因伤昏迷不醒的美女。
就如同小说中描写的一样,醒来的美女身负血海家仇。原来就在离森巴伍德住处两天路程的那片丘陵之中,有一个强盗窝。只不过这个强盗窝的强盗正确的名称应该叫海贼,他们拦路抢劫的地方是在海上,倒是很少光顾内陆,所以森巴伍德也是不大清楚自己在和海贼做邻居。
美女是海贼原老大的独身女儿,之所以称原老大就是因为分赃不均美女的父亲被老二老三给联手砍翻了。老三甚至还想自降一辈做死鬼老大的便宜女婿,幸好死鬼老大还笼络了一帮有忠义之心的手下,在洞房花烛夜美女即将被霸王硬上弓时暗算了老三,然后是一场大火拼,美女负伤又被人追捕,心慌意乱下蒙头就逃,最后支撑不住昏迷被森巴伍德给捡到了。
为了美女森巴伍德拔剑而起,带着美女走上了复仇的道路。其实他听说海贼们就四个白银,死鬼老大是白银二星,老二老三还有个美女叫托林大叔的都是白银一星,也就是那个托林大叔带人暗算了老三,现在仇人就剩一个白银一星的老二,这样的机会森巴伍德要是不抓住就不是聪明人了。
一切都非常顺利,森巴伍德很快就把海贼老二打翻在地,让美女报仇雪恨。剩下的海贼纳头就拜,在那个托林大叔的协助下,重新整合了海贼水寨,森巴伍德就此成了海贼老大,美女成了他的压寨夫人。
一转眼十年过去,森巴伍德已经有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生活幸福美满,就是在事业上有些不顺逐。
做为海贼的老大,森巴伍德深知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早起的虫儿被鸟吃的道理。所以他对海上打劫的事业非常的小心谨慎。即便出动都是针对那些走私的货船或者是落单的商船,从不对那些大商会和贵族的海船动手,埋头苦干暗中发财绝不张扬。
十年来海贼水寨发展的很快,越来越象个正常的渔村,人口都超过一千多了。森巴伍德并没把目光都放在打劫上去,他招收流民在丘陵的荒地上开垦放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