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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雌雄双贼坐在床上商量,自从派出所里出来后,这些天里颗粒无收。原本一开始就打那狗的主意,希望有个完美开局,结果非但没偷到,两人倒更像落水狗般狼狈,因此当务之急,是尽快搞到那狗,宰了煲狗肉火锅,晚上美美打个牙祭,饱饱地一觉睡到大天亮,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两人憧憬未来的快乐时光,又想起过去叱咤风云的日子,鸳鸯大盗的名头声震鹧鸪村方圆百里,如今实在不应该妄自菲薄。
这样想着贼公心底又亮堂起来,这名气曾如雷贯耳,而今眼下只是两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值得如此上心么?莫不是被蛇咬怕了,小心过了头?原本自己是一只虎,却装了熊。
贼公弓直腰,拉着贼婆起身过去,“咚咚咚”砸旁边的门,砸了半天那门开了,露出两个脑袋,一个白领一个黑领。
贼公说:“我们是鸳鸯大盗,想要你们的狗。”陌生人见面没有礼节性问候,他就劈头盖脸说了一通。白衣女显然受惊,迷迷糊糊没听清介绍,还把后半句听错了,把“要狗”听成“要酒”,哆哆嗦嗦搜出两张烙饼,说:“我们没有酒,有烙饼。”
贼公一看她没认出自己是打劫,而当成要饭的,还没吃午饭呢,正犹豫该不该接下。黑衣女接话了:“他们不是要酒,要那只小狗。”白衣女才明白,原来他们就是鹏山里见过的那对男女,还不死心,竟一路跟过来。
这一路上,白衣女已和小狗分外热络,几小时如同几年的关系,听他们要狗,那简直是要命。她看见屋内淋浴的喷头掉在地上,攥在手里横眼看贼公。
贼公正犹豫要不要采取进一步行动,进一步行动的后果是可以预料的,他能搞到那狗煲火锅,但对应的是身体某个部位会流血受伤,哪个部位他不清楚,取决于对方瞄准的精度,不能提前防范,他不敢擅自行动。
贼婆智商比贼公高,不像他容易犯浑,她走上前,低声而冷静道:“小姑娘,听清啦,我们是鸳鸯大盗。”
白衣女瞪大眼摇摇头,一脸茫然,不知道是哪个新出道的乐队组合;倒是让黑衣女吃了一惊,她跳起来,问:“什么?”
贼婆得意道:“鸳鸯大盗。”
黑衣女“呀”地一声跳起来,惊喜道:“你们就是……传说中的……”贼婆颔首微笑,一副大腕的派头。
“呀,前辈,怎么不早说呢?”黑衣女大呼小叫。贼公无可奈何,心说我早说了,你们当了耳边风。
黑衣女扭头对伙伴说:“他们是黑社会名人,以前很火。”贼公嘴一瘪,心想,迟早还能火起来。
白衣女大约没见过世面,反应迟钝,木讷不语。黑衣女说完,就转身进去拿出纸笔,要他们签名。贼公很高兴,这么长久以来终于又找回做名人的感觉,做名人的感觉真好。他提笔要在纸上签自己的名,见贼婆在身边,不把她捎上回头肯定发飙,就改签“鸳鸯大盗”。
他刚要下手却愣住了,虽然这名号江湖中声名远播,但已许久没用,早已模糊,如今给粉丝签名,头两字“鸳鸯”就不会写。
他想改画画,画两只鸟在上面,但美工根底不行,担心鸳鸯画成麻雀,被人讥笑,想改签“雌雄双贼”,提笔“雌雄”二字还是不会,急得他额头要冒汗。
这时,他突然看到小狗蜷在屋内,顿笔伸手指去,岔开道:“我要那狗……”黑衣女转身进去,把吉娃娃抱出来,送到贼公跟前。
贼公把纸笔塞给目不识丁的贼婆,去抱那狗,那狗不顺从,还“汪汪”乱叫。他惟恐惊动四周,去掐它脖子阻止它发声。
那狗见逃不掉,又见他手指伸过来,朝他食指狠狠咬去,他一惊,狗从手里滑落,落在脚背上,那狗又朝他穿凉鞋的大脚趾咬去,这次真咬着了。不仅咬着,还咬出了血。贼公大叫一声抬脚踹去,把吉娃娃踹到床底下,躲在里面不出来。
贼公看着贼婆,苦着脸,像吃了八斤黄连,那样子好像在说:看,这次真的该打狂犬疫苗了。
贼婆扔掉纸笔,带他去附近的门诊所。贼公在门诊所打了疫苗,医生说要观察一天,防止基因突变。贼公就住了病房。
他躺在床上无事可做,无聊得很,又开始练习“鸳鸯”二字。练了半天,终于能把零部件组装完成,而且在签名风格上做了不少改进,比之以往更具大师风范。他很兴奋,迫切要展示自己的书法。
贼婆这时进来和他合计,既然来了,也不要闲着,脚趾头既然破了,走路会加重伤情,而买轮椅要花大价钱,因此当务之急是偷一辆上好的轮椅。在医院,这是不费吹灰之力之事。
这事就这么定了,问题只剩下偷哪个病房里的轮椅。吃过晚饭贼婆去蹲点,寻找中意的轮椅,凌晨二更,两人就去偷。
他们打开一扇门,走了进去。轮椅就在病床前,床上有一个老太婆在呼呼大睡。贼公把早已准备好的书法往被子上一搁,去和贼婆搬轮椅。
谁知贼公搬动时,把轮椅卡在铁床架里了,拖、推、拽、撬均不管用,卡在里面像赖皮不动,贼公又急又恼,骂:“狗日的……”
病床上的老太婆尽管睡得正香,被他们这一推推搡搡,再完美的深度睡眠也被破坏了。老人家在他们行窃中被扰醒了,一看在偷她轮椅,正要张口呼救,突然听到一个“狗”字,“咯噔”一声晕掉了。
贼公很得意,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