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从西戎到京城的必经之路上,十万大军正对着一个身穿黑色锦袍的青年男子高呼万岁。看l.他没有开口,身上带着风尘,目光越过士兵,直直看向那个宽敞的、挂着黑色布料的马车,脸色沉重,眼里蓄着满满的悲。
“都平身吧”离洵缓缓开口,声音早已没有平日里的威严感,有的只是伤痛,只是沧桑。
离洵下马,身体竟不由自主踉跄了一下,祝于洋赶紧上前扶了一下。离洵摆摆手,示意他退下。他道:“朕今日前来,只是想亲自接朕的兄弟回家。”
方回道:“皇上节哀,若大哥在天有灵,一定会为皇上的到来,感到高兴的。”
离洵左右环顾了一下,问道:“阿语呢”
方回为难,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嫂么么,他”话未说尽,目光却不由自主地瞥向马车。
离洵顺着他的目光一看,心中了然。他快步来到马车前,掀开帘子,眼前的景象,让他弄不清楚情况。
宋星川是架马的人,主动解释道:“自从大哥出事,嫂么么就这样一直沉睡到着。”
离洵闻言,愠怒道:“他还怀着孩子,你们怎么不叫醒他”
宋星川本来就压抑着情绪,此刻受了委屈,也顾不得站在自己面前的,是苍云国高高在上的皇。他大声地反驳:“你以为我们没叫过吗可是无论我们怎么使劲,都掰不开他的手,也叫不醒他若是大哥还在,嫂么么又怎么会步入如此境地”
“星川”方回见他口不择言,赶紧阻止他,又向离洵道歉:“皇上,星川只是悲伤过度,才失了分寸,还妄皇上谅解。”
“罢了,你们不用紧张,你们的心情,朕都理解。阿语他,没事吧”
“大概是大哥在天有灵,保佑着嫂么么,除了叫不醒,嫂么么一切正常,孩子也没事。”
离洵道:“唉,希望阿语能挺过去吧朕亲自为子齐开道,众将士,我们一起送大将军回家”
“送大将军回家送大将军回家”
只是,队伍并没有前进多远,一件令众人毕生难忘的事件发生了。先是本来的晴空万里,忽然间狂风大作,然后居然电闪雷鸣,初春的时节,尽然显现出酷夏的天气,实在是太反常了
“你们快看,将军和夫郎的马车是怎么啦”
一个眼尖的士兵,首先惊醒了还沉浸在怪异天气中的众人。众人看过去时,才发现不知在什么时候,马车竟然被一团银白色的光芒笼罩着。光芒越来越大,直至把马车完完全全包裹其中,方才停下。而一些离得近一点的士兵,很荣幸也被光芒的余晖感染到,他们只觉得一股暖意从脚底升起,直冲脑际,阻塞的经络,尽然全部疏通了,很舒服,很美妙,令人沉迷其中。
光芒一直笼罩了半个时辰才渐渐散去,众人就目不转睛看了半个时辰。直至最后一抹光芒消散在空气之中,众人才带着遗憾回过神来。
宋星川作为赶车之人,是离光芒最近的人。那光芒里的自愈之力,他是除马车两个不知人事的人之外感受最深的人。他有一种很强烈的预感,这诡异的光芒是在治疗他大哥,他心中怀着无尽的期待,等着大哥起死回生。所以,此刻光芒散尽,他二话不说,直接掀开车帘钻进车中,探起林瑞的脉搏。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先是一个微不可察地跳动,令宋星川张大嘴巴,眼里写满这惊喜和不可置信,然后沉寂很久,又是一个跳动,他已经无言以对,只剩感激。他抑制住心底疯狂的呼喊的冲动,慢慢感受这那绵长的充满生机的跳动,直至它变得平缓有力,与常人无二。
“军医,你快来看看大哥”宋星川觉得,这一声呐喊,使尽自己二十年来的所有力气与期待,似乎只有这样才能证明,那手底下鲜明的脉动,不是自己的臆想。
军医把完脉,哆哆嗦嗦地惊呼:“奇迹啊奇迹,老夫行医三十余载,第一次遇见死而复生的事情,大将军命不该绝,苍天有眼,老天有眼啊哈哈”
一句“死而复生”,让众人悬着的心纷纷落回了肚子里。此刻,他们已经顾不得刚刚经历的,是一件多么离谱的事,只知道,他们同生共死的兄弟,他们爱戴尊敬的大将军,活了过来。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此刻,没有比喜极而泣四个字更能形容他们心情的词语了。
四个月后,一切尘埃落定。
这苍云国中,你要问什么职业最挣钱,那必然是吴记小吃城里的卖主,但要问什么职业最吃香,那必定非说书人不可。
“话说这异姓逍遥王林瑞,在封王以前,可是赫赫有名的大将军,一身本领极高,是天生的将领之才。在北疆服役期间,那可是一路节节高升,打得北狄闻风丧胆。他的故事若是说起来,那可是十天十夜都说不完啊”
地下听众起哄:“就说最离奇的那个。”
那说书人自然胸有成竹:“最离奇的,莫过于这位王爷死而复生一事。话说那日,北狄莫名来犯,今上明察秋毫,只是西戎所为,便使了一招暗度陈仓”
“因雪灾影响,战争生生延迟了一个月才结束。最后一战中,大将军一路厮杀,直把西戎大军击退到楼月关外。那西戎大军已是强弩之末,哪里抵挡得了大将军的追击,很快便全军覆没。只是逍遥王被人暗算,一箭穿心,一代英雄,就此陨落”
“大将军的夫郎,那时已有五个月的身孕,因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