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氏集团总裁今日公开宣布近日会举行订婚……”电视机里播放的声音越来越小,我正低头拆着毛线,见状抬起了头,然后就见他站在电视机前,手中握着遥控器,见我看向他。他弯下了唇角:“可以换个台吗?”
“我还没听完呢。”我偏头看了眼电视机,发现方才的新闻已经播放完毕了,于是耸了耸肩膀,又低下头拆着毛线。
他见我不再看了。便走了过来,他身形高大,颀长,眼底总是蕴着淡淡的笑意,有事没事都喜欢笑着,哦对了,他是林征淮。
林征淮坐在我的旁边,手闲适自然的搭在我的肩膀上,然后脑袋自然的靠过来,说:“你要回去了吗?”记双宏号。
“当然。”我扬了扬眉头,我当然要回去了,特别是听到这则新闻以后,这简直就是我回去的理由。不是吗?
林征淮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顺了顺我的头发,将我手中的线团拿走:“给你订了这周三回去的机票。”
我低声笑了,伸出手怕了拍他的肩膀:“辛苦了。”
是的,这里不是林城。而是法国,这里也不是我的家,而是林征淮的,不过我两年前就到这里住了。
周二那天晚上,林征淮特意吩咐厨房做了一桌子的好菜,像是壮行一样,与我碰杯。我笑笑,扬头一饮而尽,倒是有一些去赴死的错觉。
不过,已经坐过牢的人了,赴死这种事情几乎每天都在监狱里上演,杀人犯都见的多了,倒是没什么可怕的。
周三早上我飞往林城,这个让我魂牵梦绕的城市,这个伤我最深的城市,三年一晃而过,我简妤,又回来了。
此时正值冬季,林城冬天冷风刺骨,大雪飘扬。我从机场出去,正巧黑天,鹅毛般的大雪从天上飘落,在路灯的映衬下显得很温暖。
可踏上这边熟悉的土地,我的身体就从下到上的窜出寒意。
这天晚上,我住进林征淮早先在市中心给我留下的房子。
回到林城,铺天盖地的新闻,比在法国时要多得多,沈家总是愿意活在风口浪尖上,不管这舆论是好的坏的,他们总有自己的一套办法。
不过我也不介意,将我回国后的第一次公开亮相送给他们,特别是,这场订婚典礼的主人公。
我坐出租车来到举行典礼的酒店,穿着很普通的黑色大衣,脚踩一双红色高跟鞋,为了参加这场订婚典礼,我特意化了精致的妆容。
我见门口的侍应正在接收邀请函,动了动眉梢,我敛着神过去,很自然的从包里面拿出自己的邀请函,冲侍应娇媚一笑,抬步走了进去。
我进入大厅,将自己隐匿在人群中,订婚典礼请的人不多,也没有对外公开,整个场面很大气,很华丽,倒是不太符合他的风格。
因为站在角落,又是这样的日子,没有人注意到我,不久后,订婚典礼正式开始,所有人的目光开始投向台上。
人群中几乎一眼就可以看到的男人,遗世独立一般寡淡的站在那里,没有任何的表情,辨不清喜怒的神色,他还是老样子,还是散发着那不可名状的气场,叫人忍不住多看两眼。
订婚典礼的步骤不繁琐,我也举行过,主持人介绍完两位主人公,接下来就会交换订婚戒指,之后就是敬酒。
当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他们的身上,我缓慢闲适的走到前面,站在正中央的位置,停下了脚步,主持人则在台上兴奋的说:“现在请两位新人交换订婚戒指。”
接着,他们就相对而站,准备往对方的手上戴戒指。
这个时候,场内一片寂静,播放着轻柔舒缓的音乐,而我也在这时候,伸出手缓慢而有力的鼓掌。
这声音在安静的气氛下,显得格外突兀,台上的人,很快将目光转到台下,并尽可能快速的搜索我的位置。
台下的一众人,也都看向我,并且下意识的后退了,我勾着唇角戏谑的看着台上的他们,饶有兴致的期待着这一切。
“沈凌尘,你与我姐姐订婚这么重要的日子,怎么不通知你这个前妻,我呢?”
是了,沈氏终于有了总裁,那就是用我作为跳板夺取沈庭松信任,将我送进监狱的沈凌尘,而即将与他订婚的女人,就是简家现如今的当家人,简涵。
我的声音就像是平地惊雷,将整个现场炸开了锅,这真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时刻,特别是看到简涵脸上那精彩的神情,甚至沈凌尘,都几不可察的蹙了下眉头,眼底闪过了惊讶。
我缓缓的走上前去,走上台阶,来到他们的身边,而台下沈家和简家人都惊呆了,他们看着我,但并未阻止我。
沈凌尘冷冽着神色看着我,简涵则紧紧勾着沈凌尘的胳膊,我眯了下眼睛,轻笑着说:“怎么,我来参加你们的订婚典礼,你们看起来不太高兴啊。”
“简妤,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场合,现在给我下去!”简涵低沉着嗓音,眼睛也不满意的瞪着我,她比起三年前,可是强硬了少。
我嗤笑了一声,随即便道:“你放心,我不会耽误你们的,只是作为妹妹和前妻,我有礼物送给你们。”
沈凌尘始终没有开口,他只是看着我,大概是在审视我,我从包里拿出一个东西,端详了两下,递到沈凌尘的身前:“沈凌尘,这是我在监狱时用的牌号,特意从监狱服上裁下来的,祝你们,订、婚、快。、乐。”
我后面的话,几乎是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出口,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