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点炫耀的意思。
看到陈福的眼神不善,孙塔山止住陶醉,继续道,“到第三家就不太行了,前面两家偷得比较厉害,影响力也大,警察就下了死力气抓我们。没办法,只能跑。家里也断了联系,慢慢的就没钱花了。长官,我发誓,就算是没钱花我们也没有偷穷人的,挑的都是有钱人下手。”
陈福的助手冷冷的说,“你以为你挑的有钱人下手就能减轻你的罪行吗?老老实实交代作案过程,交代你的同伙的藏身之地,这样才能算你有悔过立功的表现。”
“是,长官。”
孙塔山低着脑袋,认命了,跑了这么久也累了。
“我们都很喜欢看警匪片什么的,经常研究著名的案例,一直在不断的学习……呃,就是后面还偷了一家贪官的。这个事肯定算替天行道的长官。有户人家的女儿十二岁的时候就被镇上的一个干部糟蹋了,他爸妈常年在外工作,那姑娘十四岁的时候突然怀孕了,这个事情才被发现。你猜怎么着,那镇干部居然搞死了人家女儿,听说是因为证据不足,那当官的没有被判。我们实在看不过,就到他家里翻,终于找到了一些证据交给媒体披露,这才为那冤死的小姑娘讨回公道。我们,我们也,也顺手偷了钱金银财宝,不过后来都以有心人的名义捐给那姑娘的爸爸妈妈了……”
他叨叨絮絮的说了两个多小时,陈福数了一下,连他这个当了这么久警察的国安情报处长都感到吃惊——三年七十一起,而不是之前警方掌握的平均一年十起!
做下这些案子的,是六名平均年龄仅有二十岁的年轻人,并且通过孙塔山的了解,这几乎就是在一个相对溺爱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居然的认为他们做的事情是应当被歌颂的!
这让陈福哭笑不得的同时也感觉到新时代法盲的严重程度。
他不是一个心狠的人,也不是一个容易心软的人,他分得很清楚。不管偷来的东西最终的去处,行为构成了犯罪就要按照法律程序来,站在个人的角度,他也许会同情这一伙年轻人。
有了孙塔山的口供,安全局的人很快就把其他人抓住了。在案子移交公安局之前,陈福还是想把手上的事情做完。
到了最关键的一点,李牧发问,“按照你的说法,劫富济贫,为什么瞄上部队?为什么对我们的战士下死手?”
孙塔山低声说,“警察追得太厉害,我们手里只有刀,大家一商量,就想到军营里去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搞到几条枪。至于第二个问题,长官,你们的战士手里有枪啊,他发现我了,我要是不动手他就会打死我,我没办法啊……”
敢情他把莫家伟手里的木枪当成了真枪,黑漆马虎的状态下,还真的很难发现手里的枪是真是假。
李牧很震惊——他们的目的居然是偷枪!
这到底是有多法盲才有这种胆大包天的想法!
冷静了一下,李牧问道,“你们六个人,为什么只有你一个?”
孙塔山说,“抽签的,大家都知道兵哥哥能打,抽签决定,这是我们的老规矩了。人太多容易暴露,一个人反而更轻便一些……”
得了,尼玛还真有战术思维,看这对答如流的样子,估计他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了多大的罪。
事情基本清楚了,李牧不再留在医院浪费时间,正式把人移交给陈福,带着王国庆等人返回基地。
这样的新型犯罪集团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他们这些半小老头的理解范围——现在的年轻人都怎么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