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虽然一开始只是想赚钱来改变一下自己在姚家的地位,但是姚悠千在木氏集团工作的那几个月,结识了不少的同事,交了不少的好朋友。木氏集团在姚悠千的心里,比姚家更像一个家。

“你妈把你嫁给我了。”

稀松平常的语气就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这件衣服挺好看的一样。

一想到姚家人昨晚难得地不让自己做家事,早上还特地支开姚佑金,让他提前去上班,姚悠千内心就感到一阵凄凉。原来真的是不管自己怎么努力,在姚家就也只是一个可以随便出售的劳力而已。

甚至是连说也不跟自己说一下,大概是怕自己逃跑,所以根本没敢说把自己给卖了的事实。

也罢了,其实她早就猜想到这种结局。只是一直还寄予妄想,奢望姚家人最后还是会念及这么一点亲情。

“怎么,不愿意?”黎少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睁开了那双似乎能看穿一切的眼眸,转过头来定定地望着姚悠千。

不愿意的话,还有选择的余地吗?

姚悠千低笑。

“我知道你肯定不会是因为喜欢我才要娶我的,但是既然我妈已经把我嫁给你了,我只希望你达成自己的目的之后能让我离开。”

自己跟他不过才见过几次面,现实不是童话,姚悠千还是知道的。就当做是自己为姚家做的最后一件事也未必不可,黎少晨帮自己脱离了姚家,自己帮他结婚,两人各取所需又有何不可?

但是这一次,注定是姚悠千想差了。

黎少晨盯着姚悠千看了半晌,发现自己还是看不透她。转回去,重新闭上眼沉思,不再说什么。

车子停在了民政局的后门前。

坐在办公桌前,姚悠千打开工作人员呈递过来的合约及小红本。

“为什么没有期限?为什么没有注明你不能爬我的床?为什么全都是不公平的要求?”

姚悠千高举手中的不平等合同,怕被对面的律师和民政局工作人员耻笑,特地压低声音抗议。

乙方姚悠千,自今日起将会成为甲方黎少晨的妻子。鉴于两人并不是因为感情而结合,在此,乙方须保证遵守以下要求,否则按违约处理。

第一条:乙方不得主动爬上甲方的床。

第二条:乙方不得对外宣称是甲方的妻子。

第三条:乙方不得跟其他异性勾搭。

第四条:乙方必须承担起身为一个妻子的责任,主动为甲方做家务,照顾甲方的生活起居。

第五条:……

其中满满三十七条,皆是要求姚悠千的,唯一一条对姚悠千有利的就是,黎少晨会负责她的一切消费,等姚悠千离开的时候,黎少晨还会支付她八百万的生活费。

但是如果姚悠千违约了,非但不能拿到这些钱,会被起诉,下半生只能在牢狱里度过。

“一旦你没有利用价值了,自然就会放你离开。况且,我堂堂黎少晨,难不成还会看上你?你未免也太有自信了吧,姚悠千。”黎少晨嗤之以鼻,不过就是个玩具,还想要什么人权?等他玩腻了,自然就会放开她了。

实在是太不公平了,姚悠千无法接受。


状态提示:第11章 霸道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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