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不见,小日天真的瘦了一圈。
陶梦竹去接它时,正见到它没精打采地趴在餐盘前,耷拉着尖尖的小耳朵,毛毛的尾巴以一种很慢的频率左地上扫来扫去,腿上的夹板已经取下。
“日日!”陶梦竹连忙穿上鞋套,快步跑到了小日天身旁,蹲下来摸了摸它的脑袋。
前一秒还十分萎靡的小日天一见到陶梦竹便立马高兴起来,小脑袋直往陶梦竹身上乱蹭,尾巴翘得老高,左摇右摆的,还时不时发出像极了嗔怪的呜呜声。
陶梦竹一下将小日天抱了起来,开玩笑道:“听说你最近不好好吃东西啊!怎么还是那么重!”
这狗真是重,比刚带回家时重太多了!
小日天哪里听得懂主人在说什么,一时间只知道蹭蹭蹭,只怕满心都是失而复得的喜悦。
客服姑娘笑着说小狗就是粘人,养久了,对主人会有依赖性,长时间看不见,就会觉得自己被抛弃了,心情不好、食欲差,有的甚至会很暴躁,天天乱叫,短时间内是缓不过来的。
她又说,也许是因为有伤在身,小日天还挺听话的,属于前者,而非后者,不然这半个月,家里其他的狗估计要和它过不去了。
陶梦竹连声道谢,满心欢喜地将小日天领走。
回家的路上,小日天一瘸一拐跑着跳着,很是高兴的模样。无奈那走姿太丑,陶梦竹看不下去,每走一会儿就会蹲下身将它抱起,抱一段路累了,又将它再次放回地上,往复循环,终于一路散步似的走回了家中。
她想起小日天刚回家里时的模样,那时的小日天就十分暴躁。低落时趴在床垫上一声不吭,眼里满是不屑一顾,烦躁时就叼着玩具疯狂撕咬,还会有事没事冲着窗外嗷嗷大叫,简直吵得不行。
那时候小日天还小,大概三四个月大,就被随手抛弃在了路边,好在是被甄爽顺利抱了回来,不然现在也不知在何处流浪,或是被抓走贩卖或做其他。
也许就是因为对于这样被抛弃的感觉太过熟悉,所以这一次分离才会让它那么安静与失落吧?
回到家后,陶梦竹马上学着甄爽平日的样子,打了一个蛋切了一根火腿,拌着狗粮放到了小日天面前。
小日天一下来了胃口,摇着尾巴跑上前吃了起来。
陶梦竹忍不住蹲在小日天身侧,伸手揉了揉它脑袋,道:“怎么都不好好吃饭呢?谁告诉你我们会抛下你的?”
小日天吃着吃着,忽然把头抬起来,舔了舔嘴巴,一瘸一拐地跑到每个房间里转了一圈,然后蹲坐在了陶梦竹面前,一脸茫然。
陶梦竹反应了片刻,哭笑不得道:“污妹她挺久没回家了,叔叔阿姨都挺想她的,就把她叫回去了……大概,过一个月你就能见到她了。”
小日天埋头开始转着圈咬尾巴。
陶梦竹没再管小日天,只扔了一个玩具在它的床垫上,自己转身坐回电脑前。
半个月的准备,她终于规划好了一个完整的大纲,她做了一个深呼吸,创建了第一章的空文档。
那是一个,暗恋的故事。
关于她,关于她溺水无助时的救命稻草,以及晦暗生命中的第一缕光。
挺久以前,于晓秋曾经问过陶梦竹,轻月在她心中算是什么。
那时候,她还不认识甄爽,轻月也还在她的身旁,她自然毫不犹豫地说轻月是她想要共度一生的人。
如今看来,当初还是太过天真。
谁也数不清,人的一辈子会遇上多少人,又有多少人会成为过客。
这些过客里,大多无足轻重,却又有部分会在命中刻下难以释怀的铭文,可那又如何呢?
轻月是她命中的过客,彼此在乎,却并非彼此相爱,在她平淡的人生里,有着一个重要却不必要的身份。
她会永远珍重那个在她失去世上最后一个亲人,感觉活着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彷徨无助之时,向她伸出援手,对她说:“我不会让你一个人。”的姑娘。
但那也仅只是救命的稻草,让她找到了活下去的勇气,却无法将她从过往中带离。
她从前总是偏执的拒绝相信时间会淡化一切,誓要抱着伤痛度过余生,仿佛这样才可以像笔下每一个偏执的人一样,用痛苦证明自己的爱情足够坚贞,用沉默诉说自己的一生足够曲折。
现在想来,世界并没有对她多么不公平。
她遇上了三个从高中开始就兴趣相投且无话不说的挚友。
她遇上了曾被她渣了一脸,非但不记仇,还仍在关心她的轻月。
她遇上了一大堆嘴里嫌弃她又懒又后妈还爱作死,却仍然一直对她不离不弃,每天都赏她几毛供她吃穿的一群读者大天使。
痛苦从来都源自于她自己的不知足而已。
其实,世界根本不会因为一个人的痛苦而扭曲,也不会因为一个人的精彩而璀璨,哪怕是曾经站在最高处的登顶者,数千年后也不过留下书页上的几篇评判之词,然后被一堆索然或是兴奋的稚嫩双目收入眼底,甚至不过数日就会被遗忘,更何况一个平凡的人?
这世上身处水深火热的人太多,没有必要努力揭开自己仅有的伤疤,让别人看到自己的疼痛与坚强,那样换来的不过是一阵唏嘘罢了,千万滴眼泪也无法治愈一处反复撕裂的伤口。
如果真的甘于平凡,那也请接受平凡带来的快乐,而不是成天面对随波逐流中身不由己的忧愁。
她想,这就是她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