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科幻未来>史上第一小学生>第九十四章 荣誉仪式

洛丹伦,这是王国的主城,也是洛萨王国之中最庞大的城池。在这座城池之中住着王国伟大的国王,也住着大部分的贵族们。

虽然前方的战事有些激烈,可对他们而言没有太多的关系。噢~!毕竟他们是贵族,不是吗?他们天生就值得享受这样的美好,他们可是贵族!屁民们生死管他们什么事?只要他们没事就好了!

无论哪个位面,上层总是安逸的,他们享受着过去的荣光,享受着下层人民给他们带来的丰饶物质,却只知道索取。面对着灾难到来,他们只会躲在后面,享受着欢快的时光,只要不让战火烧到他们就好了……朱门酒肉臭。

当然,也还是会听到他们对于亡灵们的憎恨。

“唉,该死的亡灵,他们肆虐在我的领地上……今年的收成看上去是没了。”一个肥头大绕的男人身穿着华丽的衣服,脸上满脸愁容,他正在担心着他的收入受到巨大的损失。

这个如同一头肥猪一样的家伙站在城墙旁却不是很显眼,因为……他的身边还有好多头。

“是啊是啊,我的领地原本是王国最丰饶的粮仓,结果现在全毁了!都怪那些该死的亡灵!!”一旁的一个贵族有些同仇敌忾的说道,脸上充满了怨气。

不过他的言论顿时引来了一个人的反驳:“切!伯克利爵士,谁都知道您的领地是最最混乱的地方,每年出产的粮食还不够一个粮仓的!什么时候变成了丰饶的粮仓了?”

伯克利爵士脸上没有任何羞愧,作为一个贵族,他这一点早就练到家了。

“是未来的,未来的!”

好的吧……未来的,算你行。

我还是未来的宇宙创造者呢!!

“嘘!噤声!!他们到了!”

听见了礼仪官的提醒这些该死的蛀虫……哦!不对,是伟大的贵族们,王国的支柱们,渐渐打起了精神来,对待强者他们还是有着应有的尊敬,毕竟这可是一个强者为尊的世界,想要捏死他们实在是太容易了。

“来来了!弗丁大人回来了!”

“在哪在哪,我没看见!”

“在那!那个身穿着金色铠甲的那个!”

普通的平民们和贵族们不在一起,贵族们站在略微高一些的地方,能够清晰的看见弗丁的身影,而平民们,只有站在街道两旁的份。

其实吧……每个世界都差不了太多。

不过,为何弗丁的盔甲颜色换了?抓紧喷了一层漆?还是卖了某个小屁孩换了钱来买了套新的铠甲?

……好吧,其实都不是。

弗丁现在身上这套铠甲是礼仪用的,象征着王国最高的荣誉——大元帅铠甲!身上的铠甲以金色为主色,白色为配色,整个人看上去如同天神下凡一样,威武不凡。再配上身一把大剑,让人感觉颇有派头。身后的披风是王国的旗帜,蓝色上有着一个金色狮子头,整体看上去十分和谐。

不过嘛……这些都逃不过某人的毒蛇评论。

“真是的,不就是连夜偷偷回到城里然后把准备好的东西换上再趁着黎明出去嘛,这些真是无聊透了!”某个小屁孩……就是朱威宇啦!站在了台子的一旁角落里,他没有资格出现在这样的场合之中,所以弗丁先回来的时候托福给其他人照看一下了,“而且那身铠甲更是中看不中用的东西,我一拳头就能打穿,除了好看没有一点用!”

某人小屁孩看上去还是相当有怨念的,就是不知道是因为他没办法出现在这样出风头的场合还是什么的……总之他有些嫉妒过头了。

不过想想也是,这可是一个王国的欢迎仪式,虽然是有些作秀的嫌疑,可这么多年与亡灵之间的战斗给人类带来了太多的伤害。这时候需要一个提振信心的人,也需要一些事来鼓舞一下士气,而老弗丁就是这样一个代表。

可某人的言论顿时引起了一旁另外一个小孩的不满:“才不是呢!父亲大人可是最伟大的人,你根本无法打中他!”

“切,你说打不中就打不中?你怎么知道我打不中?上次我差点把他菊花给爆了!”

某人的话顿时激怒了一旁的小屁孩,粉嫩的小脸上充满了怒气,对于父亲的崇拜让他现在相当恼怒,似乎想要拔出长剑来和某人来一场决斗。

“嘭!”可怜的小泰兰抱着头蹲了下去,脑袋上出现了一个大大的包。

……好吧,还是这一下干净利落。

某人身边的这个家伙不是别人,就是老弗丁的儿子泰兰。朱威宇昨天被放在老弗丁的家中,他自然是希望两个小屁孩能够混熟一些,一个是他看好的骑士接班人,一个是自己的亲儿子,可以说老弗丁他都很重视。

两个人嘛……也的确不让他失望,一个晚上就混熟了。然后今天就说好一起偷偷跑出来看看这个百年难得一见的盛况了……没错,他们是偷跑出来的。

至于是谁怂恿的么?还用想么?

老弗丁慢慢将战马的速度降了下来,这时候他已经进入了大门,而平民们也看见了这个“据说”是干掉了亡灵君主的大英雄。

官方宣传需要嘛……你们懂得。

于是乎,一阵狂热的欢呼声响起,震耳欲聋的声音和上辈子那些疯狂的粉丝们没有两样,一个个眼睛之中冒着炽热的火焰。

“弗丁!伟大的弗丁!你是我的最爱!!”

“弗丁大领主!请让我跟随您!!”

“弗丁!我要为你生孩子!!”

某个彪悍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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