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亮,宣少夫人要跟宣少爷和离的消息便传遍了威远伯府,虽不至于人尽皆知,但想知道的却也都知道了。
“和……离?”柳园旁边的刘园里,刘老夫人用着早餐,一碗白米粥加一小碟酸豆角,用略带沙哑的声音向跟随多年的老仆确认。
老仆点点头:“是啊,看来这次是真把少夫人惹急了,竟连和离都提出来了,唉,少夫人多和气的人哪。”
“不过,这么多年都忍过来了,还差这一次么?和离之后可怎么办哪,听说还要带走孙小姐,不说老爷和夫人放不放,真要带走了。带着个有……的姑娘,再想嫁人都不好嫁哪……”
“还是太年轻,做事欠考虑,太冲动了些……”
老仆用一句感叹结束了对事件的评论。
末了,还寻求主人的支持:“老夫人,您说是不是?”
刘老夫人微微点头:“是啊,太年轻……”
外面的日子哪有那么好过,天灾人祸,兵荒马乱,一个不小心,命就没了。伯府后宅里再多不如意,起码吃得饱穿得暖,也不用担心时刻有无妄之灾降临到头上。
所以,再不如意,也要在这儿待着。
得到主人的支持,老仆更有底气,信誓旦旦地道:“所以我看哪,这次准离不成!”说罢又看向刘老夫人,“您说是吧?”
刘老夫人却没看着老仆,她眼神怔怔地看向前方,低声喃喃:“不过,起码有勇气……比我强。”
老仆没听清:“老夫人,您说什么?”
刘老夫人却没说话,她低下头,夹起碟子里最后一根酸豆角吃下去。如此,碗碟便都干干净净的,什么都不剩了。
苦日子里过过来,哪怕如今日子过好了,也做不来糟蹋粮食这种该天打雷劈的事。
酸豆角咽下肚,她道:“我说,该做早课了。晚了,佛祖该怪罪了。”
老仆哎了一声,忙伺候着刘老夫人去做早课。
阖府皆知,老夫人潜心礼佛,最是虔诚。
***
距离京城百里外城镇的一间客栈里,沈问秋也在用早餐,靛蓝急匆匆从外面进来,手里拿着一个细细的竹筒。
“爷,府里的信!”
沈问秋纹丝不动,照旧用着早餐。
靛青瞪靛蓝:“爷还在吃饭呢!”就不能等吃完饭再拿来?
为了一笔大生意,沈问秋最近几日忙地几乎脚不沾地,饭食也不能按时用,今儿好不容易得了闲,能坐下好好吃顿饭,靛蓝又拿事情来烦爷。
府里,府里能有啥事儿?不过是太太老爷们又要这要那,要他说,就不该搭理他们!一群填不饱的白眼儿狼。
靛蓝不理靛青,只笑着朝沈问秋道:“爷,阿幸来的信。”
“拿来。”沈问秋放下碗筷,伸出手。
小竹筒里只放了薄薄的一卷纸,纸上内容不多,是以沈问秋很快就看完了。
看完后,他眉头狠狠一皱,将纸卷握在手心。
“靛蓝备马,”他霍然起身,“回府!”
“哎……唉?”靛青呆愣地应了一声,“爷,这儿的生意还没完呢!”
虽说已经基本谈好,但还没签下契约,现在走了,不就功亏一篑了吗?那可是几万两的生意啊!
靛青想抓住靛蓝不让他去备马,可靛蓝早一溜烟儿地跑出去了,靛青只抓到空气。
再转眼,他家爷也不见了踪影。
所以只留下他收拾摊子么?几万两的生意啊!
我的亲娘老子喂~
***
一路快马加鞭,风尘仆仆,赶回伯府时已是晚霞满天,沈承宣正红着眼睛写下和离书最后一个字。
一夜又一天的争执、吵闹,完全是他们单方面的纠缠,而对方的态度,从始至终只有一个:和离。
坚决,强硬,大有你们不同意就鱼死网破的意味。
谭氏和沈问知其实早就已经屈服。不屈服又怎么办呢?为了儿子的前程,那件事必须捂死了,为了捂死这事儿,他们忍了秦素素,如今,自然也得忍渠宜生。
反正和离了只是走个不讨喜的媳妇,伯府和沈承宣并不损失什么。
唯一需要扯皮的是七月的去留。
媳妇是外人,但孙女却是伯府的血脉。除非那不讲究规矩礼法的破落户,哪怕是乡下土地主,也没有儿媳和离带走孙女的道理。
那样外人会怎么看伯府啊?伯府的人又不是都死绝了!
所以,你渠宜生可以走,但沈七月得留下!
谭氏和沈问知便为此一直扯皮。
沈承宣在意的却不是七月的离去会不会折了伯府的面子。从昨晚到现在,他的心从愤怒火热到冰凉一片,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她不要他了。
真的不要了。
毫不留情,不屑一顾,看一眼都嫌费力气。
不是欲擒故纵,不是以退为进,不是内心在乎表面却装作不在乎。
是真的不在乎了。
意识到这一点后,沈承宣便顾不上愤怒了。他有些慌了。哪怕那次被用剪刀威胁着拒绝求欢,他也没有恐慌过。可现在他真的有些慌了。
他还记得初见时的场景。
人潮涌涌,花灯如昼,小叔设下的连环灯谜始终未有人解出,他和伙伴们坐在暗处,笑看众多不自量力的挑战者一一败退而去,直到又见一小娘子踱步而来。
蒙着面纱,身形纤弱,看上去不过十四五岁。
“哎呦,是个小姑娘,猜不出可别哭鼻子啊!”
小姑娘却已经在纸上写出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