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沈家儿子从小优异过人,从英国留学回来却进了娱乐圈,而后又突然息影创办盛宸。她的那位前任何诩以前不知道有多巴结沈昭,在两年前的生日宴会上,还想方设法地将人请了过来。

叶晓晓和沈昭第一次见面也是在那时候,只不过前者那时候喝得烂醉,两人也没什么交集。现在叶晓晓是盛宸旗下的艺人,她怎么也没想到,两人居然在一起了。

邵萱回想了遍她之前对叶晓晓的种种嘲讽,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起来。

在座的众人心思各异,好在调整过后恢复了常态,将话题转向了别处。叶晓晓注意到邵萱投射过来的目光,喝了口果汁,本来并没想要搭理,而直到对方的眼神开始转向身旁的沈昭后,她眼皮一跳,喝果汁的动作也跟着顿了顿。

嗯,有点不舒服。

沈昭正低眼剥虾,半透明的壳完好无损地被他剥落下来,下一刻晶莹剔透的虾肉就到了她碗里。那边邵萱还在看他,目光毫不收敛,叶晓晓有些忍不住了,三两口喝完果汁,舔了舔唇,将空了的杯子到他面前亮了亮:“喝完了……”

橙汁正好在沈昭手边,他倒了杯递给她,不过多时,空杯子又递了过来。

还看。

空杯子再次递了过来。

如此重复两回,沈昭侧过脸看叶晓晓,顺着她的目光对上了邵萱,顿时明白了。他瞥了眼邵萱,淡淡地收回目光,再望向叶晓晓时带上了笑意,开口问:“还要?”

叶晓晓下意识摸肚子,心里早就不想再喝,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沈昭给她倒了橙汁,这次只倒了浅浅的半杯,重新递回给她:“光吃醋不饱肚子,把虾吃了。”声音压得低,只有两人听见。

她眨眨眼,将碗里的虾迅速解决完,接着喝完果汁,继续将空杯子递给他。

邵萱:“……”好幼稚。

.

吃过饭,众人重新聊起了天,叶母周围围着三姑二婶,话题逐渐转到了八卦上。叶母在人群中找叶晓晓的身影,却发现自己女儿早就连同未来女婿消失在了视线内。

叶宅地处幽僻,这一带的别墅区绿化很好,一条花园小径直通别墅区中心。夏夜晚风舒缓而温凉,隐隐有蝉鸣,叶晓晓踩着石子路上的花纹,接着上一句:“……小的时候我养过狗,是条金毛犬,每天早晚就牵着到这里来溜一圈。”她指了指,“我记得那里以前还有假山,现在已经被搬走了。”

路灯拉长两人的影子,沈昭应了声,嗓音在此刻听起来温柔而低缓。

“后来我出国了,狗没办法带出境,过了几年回来已经不在了。”叶晓晓踢了颗石子,露出笑,“之后我就没再养过了。”说完觉得这个话题太过沉重,她连忙又换了句,“前面有个喷泉池,就在不远,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他看向她,顿了顿:“嗯。”

叶晓晓晃了晃两人牵着的手,有一搭没一搭地踢小石子,潜心要把这颗安分守岗的石头挪个位。踢了一阵,脚下有些不稳,鞋跟踩到了石子路的缝中,抽回脚时一个不慎,身子猛地往一旁歪倒,扒住身旁沈昭的手臂才堪堪稳住。

沈昭扶住她,见后者轻轻地“嘶”了一声,埋头缓了好半晌才抬头。

叶晓晓在那瞬间痛得都泛起了生理性泪水,指了指脚:“脚崴了……”

什么叫不作不会死。

沈昭闻言蹲下身,借着路灯查看她的脚踝。叶晓晓今天穿了双细跟鞋,脚踝处皮肤白皙而润泽,过了片刻果然红了起来,他皱眉看了会儿,背对示意她上来。

……这是要背她?

在一起这么久,叶晓晓抱也抱过了,亲也亲过了,就连……就是没背过。她看着沈昭的背,脚踝处还隐隐作痛,但却还有心思苦中作乐,心想,崴得值了。

叶晓晓搂着他脖子,后者身上似有似无的薄荷味萦绕在鼻间,衬着周围的草木香,有种别样的撩人感。还没想入非非多久,沈昭就开口了,声音:“还想去看喷泉吗?”

她头埋进他肩窝,“嗯”了一声。

他的背靠着很舒服,此刻晚风熨着皮肤,心底漾上酥酥麻麻的慵懒感。叶晓晓回忆起以前的事,想到什么说什么,在这个她几乎是从小熟悉的地方,她正将自己的往事毫不保留地分享给他。在转过一个角后,路灯开始多起来,灯光也亮了不少。

她眨着眼看了看沈昭的侧脸,眉眼深邃,鼻梁挺立,薄唇勾着笑。多少人梦里肖想,现实苦望,她以前以为两个人就算不是隔着银屏的关系,也就到泛泛之交了。

却没想到有一天他能属于她。

何其有幸。

叶晓晓扒着他的脖子,小声嘟囔了句。

沈昭脚步一顿:“嗯?”

“……我说,”她沉默良久,不要脸地重复了遍,“你是我的了。”她话说得豪迈,但说完后立马埋回了他颈窝。

他驻足了片刻,嗓音随着晚风贴近她耳朵,从容不迫地应了声:“我是你的了。”


状态提示:第七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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