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氏也觉得不要糖水钱,只怕这生意做不下去,铁定了亏,却又舍不得打击闺女,帮她出谋划策。
“凤儿,要不咱们送大麦茶吧!”
大麦不值钱,一把大麦能熬上一锅茶。
小高僧做生意可没打算亏本,又怎么会不考虑经济成本。
“娘,大哥,你们放心,咱们不买糖,自个儿做,花不了几个钱。”
小高僧在吃食上的权威性,已经到了独断专权的地步,既然她说能做出来,就没有人怀疑的,林梅甚至舔着唇问小高僧,今天能不能做点尝尝。
“你个小馋猫,我保证,等一下就能尝到。”小高僧用力的嗅了一下,她已经能闻见空气中飘散着的淡淡甜味。
记忆中的甘甜,小高僧也很怀念,而且这两天她也在惦记熬糖的事情,今儿个搬家的事情刚好忙完了,收拾厨房的时候,顺手就将熬糖的事情做起来了,想必等一下就能起锅了。
小高僧顾不得正在开着的家庭会议,起身去了厨房,果真如她所预料的那般,锅里的水不多了,不断的冒着小气泡。
忙拿了双筷子去搅拌,水分散发的更快,锅里的东西越来越黏稠,转头对跟来的江氏道:“娘,快将锅塘的火灭了,可不能糊掉。”说话的时间,手里搅拌的动作一下都没敢停。
江氏看了下锅里黏黏稠稠的东西,不解道:“你将胡萝卜炖这么烂,可怎么吃?”到底顺着闺女的心意,将火给灭了。
“娘,等一下你就知道了。”
前世在寺庙里,大家都崇尚纯天然无污染,不喜欢买外面的绵砂糖,都是用胡萝卜自己熬糖。
而这个时代胡萝卜不值钱,一口袋都卖不了几文钱,所以小高僧才敢打着卖煎饼,送糖水的口号。
双眼紧紧的盯着锅,手下动作越发的快了,水煮干了之后,余下的都是胡萝卜糖分,这些糖浆很容易焦糊在锅底,到时候这么多功夫可就白费了。
锅里传来甜香的味道,引得人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林梅垫着脚尖看着锅,问:“二哥,这是什么呀?”搬到镇上之后,这二哥叫得更顺了。
小高僧又用力搅合了一会,估计锅塘内的余温不会再对糖浆构成威胁,这才停下手中的动作,直起身,等筷子微凉,送到林梅的嘴边。
“这是我用胡萝卜熬出来的糖,你尝尝看,甜不甜?”
林梅最喜欢吃糖了,忙张开嘴巴,含住筷子,筷子上裹着好些糖浆,甜而不腻,还有胡萝卜素的味道。
小高僧见林梅吃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也抿了一下,瞬间味蕾被那特殊的甜味给征服了。
“娘,你也过来尝尝,看看甜不甜?”
正说着话,林志领着林瑞也走近了厨房,他们是循着甜味而来。
“二弟,什么东西,这么香甜?”
一家人都窝在了厨房,林凤给每人都尝了一下,个个都点头称赞,甚至觉得比买的白糖还甜。
林梅俨然成了她的头号粉丝,一个劲的拉着小高僧的手要吃,搞得得道小高僧美滋滋的,在心里默默给自己点了个赞。
因为是实验,也不知道能不能成,林凤只用了十根胡萝卜,熬成了糖浆,就锅底一点儿,这么一圈尝下来,也就所剩无几了。
得道小高僧没想到自己熬得糖会这么受欢迎,手艺这么高大上,小高僧感觉自己棒棒哒。
索性洗了半盆子胡萝卜熬糖,足足的熬了两碗,自家留了一碗下来,让林志送了一碗给罗夫子和桃花师太。
据林志回来转述,那两个人为了争抢最后一口,打得头都破了。
还有什么比自己做出来的东西受人喜欢更令人有成就感的,以至于小高僧劲头十足,干脆又熬了两碗糖,只是这一次不给人吃,而是留着明天冲糖水,自家人先喝个饱。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两碗糖最终没能保下来,被吃不过瘾的罗夫子和桃花师太寻来倒进了肚子里。
小高僧:“……”
吃这么多糖,不怕牙疼么?
江氏:“……”
这两位真的适合站在一起么?
妥妥的骷髅和仙女强烈对比,震撼了初次相见的江氏和林梅,以至于罗夫子和桃花师太吃光了糖,两人才回过神来。
两个根正苗红的吃货,听说林家卖煎饼,免费送糖水,当时就激动了起来。
学富五车的罗夫子:“招牌我包了。”
他的字千金难求,绝对能增加知名度,学子们见了保管的顶礼膜拜。
嘿嘿,不好意思!罗夫子,主要客户群乃是一群目不识丁的挑夫,你对牛弹琴了。
美艳无双的桃花师太:“开业那天我帮忙招呼客人。”
这是妥妥的美人诱惑,以他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美色,不想吃的也会进店吃两块,想吃的更是要撑破肚皮吃。
小高僧瞧着兴奋的跟自己开店一样的夫子和干娘,忽然对早餐铺子的前景担忧起来。
有这两个人在,不会一言不合,掀了她家的铺子吧!
得道小高僧的脑袋中满满的忧愁,满满的忧愁啊!
要说人多力量就大,没几天,林家的早餐铺子真的开张了。
林梅很发愁,私下里问过小高僧,以夫子和师太的吃货本质,开张那天自家的煎饼和糖水不会都被他们吃了吧?
她是真的忧愁啊,漂亮的小脑袋上眉头紧蹙,仿佛已经预见那悲催的情景了。
对于妹妹的担忧,小高僧也很发愁,这几天不管每天熬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