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不能喜欢太过惊艳的人,否则,余生都无法安宁度过。————题记
从林初记事开始,目光里就再也看不到除了淮安哥哥以外的任何男生了。
哪怕是十岁那年,她掉进冰窟窿里,高烧三天,脑子都差点烧傻了,忘记了很多人和事,她却都还记得淮安哥哥讨厌香菜这种芝麻大点儿的小事。
林初爱了这个名叫陆淮安的男人很多很多年,应该是从她出生那一天开始,情愫就已经在心底悄悄发芽了。
她整个青春都在追逐陆淮安的背影,路过泥泞,路过沼泽,有时疼的都想哭,但依然以为,总有一天她能看到沧海那端的彩虹。
所以,林初从来都没有想过,她把自己最美好、最干净的爱情给了淮安哥哥,他却送她家破人亡、蚀骨剜心般的疼痛。
……
“陆太太,您父亲的尸体,我们已经保管三天了,您看您什么时候能过来一趟?”
林氏破产,董事长林宗钧被股东逼到绝境,三天前凌晨两点半的时候,跳楼身亡。
唯一的女儿林初昏倒,女婿也没有露面,没有人来给林宗钧善后,所以只能先将尸体带回警局代为保管。
虽然天气还不算很热,但三天已经是极限了。
林初艰难的撑起身体,声音嘶哑的如同生生磨开血肉,“麻烦程警官,我一个小时后过来。”
那端的警察终于松了口气,“好的。”
通话结束后,林初花了十分钟,让自己去接受一个事实:爸爸死了,始作俑者是她的合法丈夫———陆淮安。
家里的佣人看到林初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下楼,连忙上前,“太太您醒了。”
她小心翼翼的抬头看向对方,有些为难的说,“董事长交代过,在他过来之前,不、不能让您出门。”
路被挡住,林初停下脚步,眉眼下的苍白在黑色衣物的衬托之下,越发的引人心疼,目光薄凉,“陆淮安……一直都没有回来吗?”
佣人毕恭毕敬的回答,“是的,我没有看到先生。”
闻言,林初怔了片刻后,缓缓笑出声。
她确实是在笑,但那笑却比哭听在耳里还要更加的荒凉。
沈唯一从马背上摔下去,难道也死了吗?
呵!
怎么可能呢……
沈小姐有九条命,是不会轻易死掉的。
客厅的窗户开着,是为了通风,所以守在门外的保镖的声音,客厅里的人可以隐约听到几分。
“抱歉陆总,董事长吩咐过,您回来了要先去见他。”
“让开!”陆淮安阴戾的嗓音仿佛卷着能吞噬一切的海啸,“我再说一次,让、开!”
“我也是听命办事,希望陆总不要让我为难,您还是……啊!痛!”
男人吃痛的惊呼声,还伴随着骨头断裂的声音。
然后,密码防盗门就被人从外面打开。
林初含笑看着她最爱的男人,一步一步朝她走近。
黑色皮鞋停在面前,还是三天前的那双。
“小初……”
黑眸里的厉色还未褪尽,俊脸绷得紧紧的,薄唇抿成了一条直线,沉沉的嗓音里,似乎隐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这两个字出口后,林初等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听到任何下文。
她弯唇笑开。
轻声开口,“你还活着啊,我还以为你也死了呢,所以,我爸的遗体会在警局里存放三天,无人认领,无、人、认、领……陆淮安,为什么,死的人......不是你呢?”
你死了,我就不恨你。
可是,你没死,所以我这一生都要活在悔恨里。
绵绵无尽,至死方休。
————
十月二十六号。
这是正在读高三的林大美人这个月第四次逃课。
第一次,是因为大姨妈突然造访,她没有丝毫准备,总不能穿着脏了的裤子坐在神圣的教室里对吧?
第二次,是因为前一天熬夜太晚,早上的闹钟连隔壁邻居家耳朵不好使的老爷爷都吵醒了,她依然睡的跟猪一样,那家里的佣人总不能扛着她去学校对吧?
第三次,情况同第二次。
而这第四次,和上述理由都不同,林初翘课翘的很心安理得。
因为、因为今天是未来老公的生日啊!
此时不表现,还要等到什么时候!
早自习,大部分的高三党都在低着头钓鱼,就连刚刚还在慷慨激昂的激发学生斗志的老师也开始打哈欠,还一个接着一个。
趁着老师掩着嘴背过身打哈欠的时候,林初跟在江慕周屁股后面,快速敏捷的从教室后门溜了出去。
熟门熟路的避开所有被抓的可能性,跑到教学楼后面的车棚里。
林初弓着腰,有气无力的叫停,“不行了,我不行了,歇一会儿!”
她累的半死,江慕周却一点事儿都没有,连口气都不带喘的,懒散的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竖起中指毫不掩饰的表达他对林妹妹的鄙视,“我看人家黛玉妹妹都比你强。”
林初懒得踹他。
她已经被林爸爸严厉的警告过了,如果今天逃课被抓她一定会死的很惨,憋着一口气从七楼跑到停车棚,能不累吗?
缓过那股快要死的劲儿后,林初给好姐妹纪晚夏打电话,“晚晚,我跟周周在楼下车棚里,你还要多久?”
电话那端的晚夏还在家,她轻手轻脚的关上卧室的门,抱歉的说,“对不起啊小初,我今天上午没办法陪你,等你做好蛋糕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