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辛甘郑翩然厨房肉>0056 并肩作战

孙奇峰叹了口气,说:"好!那我代表大家欢迎你的加入!"站起来跟于果握手,接着来了一个大转折,"但是,如果对方有枪一类的危险武器,那你就不能参与了,你要是不保证这一点,我就不能答应你。"

于果心想,先答应了再说,便点头道:"听各位的安排。我很荣幸,也很自豪,能跟各位并肩作战。"

路晨本想趁机逗逗他,可看大家都这么郑重,也就不再调皮了。

于果拿起了电话,拨给童雅诗。路晨看在眼里,不知怎么回事,心里冒出一股很浓的醋意。

童雅诗接通了电话,先是冷冷问了句:"不好好休息,找我干什么?"可刚过了三秒,就有些急不可待地问:"你说话呀!怎么了?没事吧?"

于果心里一阵温暖,他明白,童雅诗真的把自己看做极其重要的人,即便使性子要跟自己闹别扭,可是在任何关键时刻她的性子都会向冷静让步。这样一来,于果更加确信,她是目前自己唯一能够信任的人了。

于果告诉童雅诗自己必须先跟随公安机关破案,之后再去物业报道,希望她理解。童雅诗当然不愿意他以身犯险,但明白此时他身边肯定有人,而且也许路晨也在,便只得一字一顿地说:"千万小心!"

于果让她放心,便挂了电话。

路晨走上来,酸溜溜地说:"不错嘛,小两口很恩爱。"

于果正视她:"路警官,咱俩也算熟人了,平时对我怎么开玩笑都行。但请别乱说这种事,她是我老板,将来要嫁人的,再说又有社会影响力,一旦传出去对她和公司都很不好。"

路晨一听之下,心想:"他怎么会这么说?难道他俩真的毫无关系?还是说……是雅诗主动追他,而他还没同意?哼……这小子何德何能?雅诗喜欢他难道他还觉得丢人啦?这么牛逼地赶快撇清,真是得了便宜又卖乖……再说,雅诗也太作践自己了……"可不知怎么着,她突然高兴起来,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买上车票,孙奇峰、巩帅、路晨、于果,以及其他两名刑警陈阳光和唐军就一起出发了。副中队长孙奇峰是领队,枪法号称四中队第一,这次的队员也是他精心挑选的。

路晨综合能力较高,心思细腻,观察力强,枪法和格斗水平虽然谈不上最好,可也算是中上游。

一般来说,只要出差就都带她。她作为富二代,祖国的大好河山,甚至整个地球,没去过的地方真不多。同时作为一个吃货,像西安、成都、厦*门、杭州这些以吃闻名的旅游城市,她不止一次地去过,只要放假就来个"全国巡回演出",时间长了,能说各种方言,都惟妙惟肖的,对各地的文化风俗和吃喝玩乐也都是了如指掌。

巩帅身高一米八五,无论力气还是格斗技巧在四中队都是一等一的高手。

这次是他自告奋勇来参加的,他一向对自己的拳脚功夫非常自信,破案方面不如于果也就算了,但听于果说要参加追捕行动,还自称不拖后腿,周国云也一个劲儿夸他功夫高,那就十分不中听了。难道在自己最擅长的打斗方面,于果也能胜过自己?

他已经把于果当成潜在的竞争对手,也就是强有力的情敌,一定不能在实战中输给于果。等到抓人的时候,一定要让路晨看清楚自己矫健的英姿。

陈阳光能说会道,擅长与人打交道,据说在当警察之前,他最想干的职业是演员。后来报考警察,也主要是因为警察也经常与犯罪分子周旋,用演戏的方式迷惑他们,这也是可以发挥他表演天赋的理想职业,只不过只能演一次,演砸了轻则抓捕失败,重则就会有生命危险。

唐军跟路晨一样,综合型的,打斗和枪法都不错。只是生性沉默,不喜张扬,跟嘁嘁喳喳的路晨形成强烈对比。

"小果子,到了西安一切听姐的,咱们虽然说是要速战速决,可陕西的面食你吃上一个月都不带重样的,这次恐怕只能吃个两三顿,全靠姐为你们精心筛选最好的食谱!我靠,你听见没有?姐跟你说话呢,你敢装耳聋?"

巩帅见路晨几乎不跟自己说话,一直在摸索甚至拍击于果的脑袋,十分亲热,直到于果不胜厌烦地拨开,她才老实了点,巩帅的心里十分吃味。说真的,他眼里的路晨一向含蓄、稳健,文静、矜持,他从来没见过路晨这么癫狂过,像个撒娇的小女孩儿。

但他也是个堂堂正正的汉子,心高气傲,决不至于因此给于果下套子使绊子,他已经下定决心,到时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制服肖胜利,堂堂正正地赢了于果。

出了车站,由于他们之前跟当地公安机关打了招呼,因此西安当地警方来热情迎接。打招呼是孙奇峰决定的,虽说只是抓捕一个单枪匹马的在逃杀人犯,他们几个本来也够了,只是不跟当地的同志说,似乎有点不礼貌。再说,当地的同志能更好地了解本地情况,路晨再熟门熟路,也不可能把偌大一个西安的每一条街都熟得清清楚楚。

西安是个古代与现代建筑重合的城市,可以说到处都是旅游景点,跟让人眼花缭乱的面食一样,根本看不过来。但也有个非常不利于他们的情况--这里游人太多,假设肖胜利一旦混进人群,恐怕一晃就消失了,一旦跟丢,只怕就要陷入漫长的拉锯战,请求当地警方盘查各处路口,就算最终能抓住他,也会耗费很多力气。

本地警方热情招待,坚决要大家住他们的宿舍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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