叹一口气,朗珠上前接过梅花琴,道:“王子,我属下会把它放在二层密室,您放心吧。以后,可要小心,属下不能全然庇护了啊。”
南湘笑了,好似大雨过后云开雾散般明朗,“朗珠,纵使风云变色,又能奈我何呢?”
朗珠一怔,是啊,王子自小聪绝顶,武功才学无不登峰造极,他习惯用微笑掩饰真实的自己,竟让他也迷惑了,王子,怎么会像他表现出的那么弱呢。
“那就好,属下,多虑了。”
南湘拍拍他的肩膀,转身走了。
夜色迷蒙,将风雅轩的纸醉金迷抛却身后,南湘在昏暗的河边小道慢慢的走着,享受着习习的凉风,被吹动的柳枝温柔的轻抚他的脸颊。
然后,他停住了脚步,
昏暗的道路旁,一个小小的黑影站起身来,他的脸五颜六色像开了染坊,可南湘却不怕,这小子不是他刚才顺手救下的小孩儿吗?
“是你,”南湘淡淡的笑着,“为何还不离去?”
郑晓在他的目光下,憋红了脸,半响说不出话。
南湘无聊的歪着头打量他,一身灰扑扑的青色袍子,衣领处的两颗口子被扯断,露出精致的锁骨,他微微的颤抖着,貌似很冷的样子。
看看自己的衣服,也只有一件袍子,给了他自己可要裸着了,还是走吧。
抬起的脚步一动,那孩子突然冲上来,跪在他的脚下,
克制住踹出去的脚,南湘嘴角微抽,无奈的道:“你想做什么?”
“我,我想跟着公子您!”郑晓闭着眼,猛然叩倒,孤注一掷的喊道:“请让我当您的小厮吧!”
南湘微微睁大眼,然后,他笑了起来,
“你这孩子,很有意思啊。”
郑晓不敢睁开眼,浑身紧绷的等待他的答案,
良久,试探着挣开一条缝,郑晓大睁着眼睛爬起来,四处看了看,眼前哪里还有那人的影子,他竟然走了,自己都没听道他的脚步声。
郑晓呆呆的坐在地面,情绪低落的捂住双肩,果然,是他痴心妄想了吧,南湘公子怎会愿意收一个弱者当小厮呢,
捏紧衣角,万分后悔为了靠近南湘公子扮演了弱者。
眼角的泪珠迸出,郑晓一遍遍的回想南湘公子与他说的话,
他是多么温柔的人啊,喜欢他,太喜欢了,喜欢的心脏都疼了。
第二天,郑晓跟阁主蔡胜出去唱戏,这回是回京述职京城的通州知府徐大凯,在京里刚搬了新宅子,庆祝乔迁之喜。
郑晓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听剧团里的人闲聊。
“这徐知府买了城东一所四进的大宅子呢,看来当了三年知府,捞了不少钱呢。”这是团里专门演净角的中年人,别看他在台上义正词严,声音洪亮,现下眯着眼,声若蚊蝇,一副丑角的样子。
“你可不知道啊,这通州原是鸟不拉屎的地方,后来你猜怎么着,他旁边就是后来新发现的雪国,咱们皇帝特不要脸,看人家富庶,就派兵去抢了个干净,这通州知府这几年在这来往上随便扣一点,可不就够他一辈子用的了。”这是团里专门演丑角的,一双眼睛灵活的转动着,一看便是机灵极了。
说完,他就被抽了一巴掌,
“小声点!敢骂皇帝老儿是不要脸的,被人听到了,我看你还要不要脑袋了。”
这是团里真正的角儿,小潘安,他长得好,戏也唱得好,一般是演小生的,(俗称男主角)他为人谨慎,对团里的人却很好,大家心里也服他。
丑角男子瘪瘪嘴,老实的不做声了。
郑晓暗想,“这雪国可真倒霉,老老实实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哪想天降横祸,他要是雪国人,一定恨死老皇帝了。”
很快,马车到了徐知府的府邸。
台上,因《闹天宫》是个喜庆热闹的戏,不出意外被点了,郑晓小猴儿在台上跳来跃去,不时拿眼扫一圈看戏的宾客。
正中间一身宝蓝丝绸的肥胖男子便是徐知府了,只见他手指戴了猫眼大的宝石戒指,手中一柄青玉烟筒,不时得抽上一口,快活似神仙。
周围的宾客无不衣裳华丽,透着一股养尊处优的安逸,郑晓记忆力好,扫了两眼就将人脸记住了,然后便失去了好奇心,专心翻着跟头。
不说这徐知府贪不贪,他确实有钱,给剧团的资费也丰厚,郑晓得了三两银子。
回到风雅轩已是旁晚,郑晓饿的饥肠辘辘,正好赶上钟鸣,便随大流一起去吃饭了。
狠狠扒了两碗饭,吃饱了,郑晓回到了自己的小屋。
进门第一件事,打开窗户,没带多少希冀的看一眼窗外,谁知,就看到了心心念念的那个人。
郑晓喜得眼睛都亮了,他坐在床边的小凳子上,双手交叉,趴在窗台上,下巴垫在手臂上,目不转睛的看着南湘。
天已黑了,他在花园里做什么呢?往日里,他可是从不出来的。
看了一会儿,郑晓才发现,原来竟是在饮酒。
风雅轩的公子们都会饮酒的,陪客人若不会饮酒,两三下就会被灌倒,然后便会倒霉的被人狠狠占了便宜。
南湘公子也会这样吗?
郑晓揪紧衣角,一想到南湘会被除他以外的人触碰,他真想杀人。
痴痴的看着那个人,直到月上中天,南湘公子还在喝着,脚下堆了几个空坛子。
南湘公子是没有小厮的,当初据说是公子自己推辞,不习惯有人伺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