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穿越重生>宋行>第一百一十四章 斩阵

至于杨志,杨华是没办法给他的。现在他的军中有两个病号,一个是长年肺痨的赵明堂,另外一个就是浑身零件都已经磨损的青面兽。

从林虑回相州之后,杨志就又躺回床上去了,据说这段时间当卧底时冻饿出了毛病。好在他现在也是有组织的了,一应药费都由龙卫军负责,否则,这个杨家将的后人就要面临二次破产的危险。

梁红玉也要请缨,对她杨华是彻底没语言的,有她在的地方就会出事故。于是,杨华大声呵斥着把她赶了出去,说:“上次的事情还没找你算帐,你就少来添乱了。快走,快走,若让宗大人现我军中有女兵,会很麻烦的。”

宗泽的度很快,不片刻三十多匹骏马就送了过来,着实让李鹞子欢喜异得几乎要掉下眼泪了。他本是西夏铁鹞子出身,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一身武艺全在鞍上。

进了龙卫军后,他虽然颇得杨华信任,可步战却是赵明堂的天下,每次大战,风头都被那个说话阴阳怪气的病夫抢了去。而他在龙卫军地位虽高,却成天带着几个斥候跑来跑去,根本就没建功立业的机会。现在凑够了五十匹战马,有一都骑兵,总算可以在疆场上一展身手了。

一声令下,李鹞子培养的五十个骑兵翻身上马。所有人都穿着一件闪亮的胸甲,背上背着一张骑弓和一壶箭,鞍边还挂着一个水囊,囊中装满了火油。

这种火油据说是延州出产的,一点就着,但烟很大。平时用来做墨,相州的文具商人那里有不少库存。这次金人攻打相州,为了加强防御,汪知府将这种叫“石脂”的玩意儿通通征收了,制成了上千个火罐。

杨华一直怀疑这东西就是传说中的石油。但却不是很确定。如果那样,以后不妨琢磨下,看能不能弄出些跨时代的新式武器来。

除了弓箭和皮囊外,骑兵都没有带长兵器,所有人都手持锋利的横刀。骑兵突袭,用马刀比用长枪要顺手一些。

“好马呀好吗。河套种,起码两百贯一匹。不,就算有钱也买不到。”马贩子梁云龙摸着高大的马脖,目光中全是贪婪,犹如饥饿的人看到一碗热腾腾的面汤,在他心目中,这些军用物资估计自动换算成金钱了。

“云龙,你小子等下上战场可不能怂。”李鹞子将一把横刀抽出来,在一张生牛皮上擦了擦。横刀锋利是锋利。可就爱生锈,每天都要擦,还得用动物油脂保养。很是麻烦。

梁云龙眼睛里闪过一丝亮光:“李将军。我也是见过血地。”一想起那个死在自己手中地俘虏。想到亲手切开那具尸体时地爽利。不知怎么地。他心中突然有一种难以克制地期待。

那感觉太迷人了!

李鹞子收刀入鞘。“很好。在以前。你们三个人能分到一匹马就算不错地了。现在好了。让你们一次过足马瘾。奶奶地。两百贯。不。现在一匹上好军马起码五百贯。就这么被你们骑了。美死你们。”

听到李鹞子地话。杨华心中暗笑。在古代没有轿车。像好马这种稀缺资源可不是普通人能够享受到地。折合**民币。一匹马价值三十万。抵得上一辆高级轿车了.shudao.能当骑兵。自然是非常威风地。

这次突袭敌人地投石车。骑兵固然要担任突击队。但也需要步兵配合。宗泽地计划是。先派两百步兵从杀出去。吸引敌人地注意力。然后等敌人混乱地时候。骑兵再出击。杀到投石车前。

等杨华将骑兵集合完毕。宗泽地两百步兵已经集中到城楼之下。

宗泽将十几口箱子摆在他所带来磁州兵面前,箱子盖打开了。里面全是黄澄澄地铜钱。他举起酒碗。对这两百敢死队员大声说:“诸君,外面就是北奴。你们的任务是为龙卫军的弟兄吸引敌人地注意力,支撑半个时辰。

此战凶险异常,也许有很多弟兄再也回不来了。但是,为了我们这个国家,为了陛下,为了相州满城百姓,你们的死是有价值的。喝了这碗壮行酒,我宗泽,将站在城墙上,为你们擂鼓助威!”

“谢宗大人的酒。”一个都头模样的军官率先走过来,接过酒碗,一饮而尽,然后重重地放在桌上,扭头对手下大吼:“来,都给我来喝。酒是英雄胆,等下就是死了,也不会疼。”

一个卫兵将一串铜钱塞到他手里,那个军官接过铜钱只看了一眼,就扔回箱中,大声说:“命都不要了,还拿钱做什么?”

他大声地鼓舞着手下士兵:“我问你们,你们当中是否有亲人死在北奴手里?”

“有,我们与北奴仇深似海!”

“可怜我的妻子和三个儿子,都死在女真人手里了。我不要钱,我只要杀贼!”

宗泽也眼眶湿润,他将又将一碗酒高举过头:“好,真乃我大宋好男儿,来,喝了这碗壮士血!”

看来这两百敢死队员都是同金人有血海深仇的,杨华有些明白。不知怎么的,看到眼前的情形,他有些感动。记得一个月前,他也是像他们一样热血、冲动、豪迈。看到他们,仿佛就是看到从前地自己。

一个接一个士兵激动地走上来,浑身颤抖地接过宗泽手中的酒,一口喝干。

五十个龙卫军骑兵静静地坐在马上,没任何人说话,眼神中只一片冰冷。

为了方便反击,南门并没有如其他门一样彻底堵死,顿挫的声音中,城门大开,两百步兵赤红着脸,喷着酒气,雄赳赳地冲了出去。

等步兵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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