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穿越重生>宋行>第一百五十七章 野心(求月票)

北宋之时,朱熹和程老夫子那一套理学的价值体系尚未出现,总体来说社会风气还没高宗南渡之后那么保守。

所以,杨华搞得这次集体活动还在社会道德允许的范围之内。

来到麦地之后,杨华将男女分开。刚开始的时候,杨华还打算用席子将女席围起来。但一看到眼前的情景,杨华这才现自己的担心纯粹多余。

那些太太们哪一个不是带了三两个丫头过来,这么多人在一起,很自然地在女眷和过来看热闹的百姓之间隔出一段安全距离。

再看那些女人们,一个个都浑身绫罗,丝毫没有下地的自觉。

经过半年的展,杨华系的文武官员们追随着他们的主帅,一步步从普通小兵杀成了高级军官,在浑身鲜血的同时,个人生活条件也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就拿赵明堂的大老婆来说,刚才在开封时,杨华还去他家吃过一顿饭。他记得那个老太太是很憨厚实在的一个人,衣服上还打了几个补丁。赵明堂的老婆今年四十岁,若在现代,还是俊俏的大嫂。可因为营养的关系,又得操持家务,那女人老得简直就像一个六十岁的太婆,看得杨华都一阵心酸。

赵家的几个孩子也是浑身破烂,成天在市井以打架、耍钱为乐。那个时候,赵明堂还是个副都头,潦倒得很。

现在好了,老赵好歹也是军中第二人,每月都能从杨华这里领三十贯的军饷,立了战功还能得到大量奖赏。

赵明堂有三个儿子。老大今年十八,在陌刀军做个什将;老二今年十六,在后勤司做事;老三年纪小,年方六岁,还是个拖着鼻涕的小屁孩。

赵家不但有三个儿子,现在又多了两个小妾。家族开始膨胀起来。

再看赵明堂地大老婆。同半年前简直判若两人。大热地天居然穿着厚实地绿绸。脸上擦地粉被汗水冲出一条条痕迹。身上所戴地珠宝更是很有分量。至少看到她手腕上那一对粗大地金手镯。杨华就有些替她纤细地手腕担心。生怕一不小心就压断了。

再看看其他将军地家属们。莺莺燕燕。花红酒绿。杨华愕然现。往日那只完全由军汉、破产农民和盗贼组成地龙卫军。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转变成一支又共同利益所组成地军事团体。

这个团体地财富完全来自战争和对敌人缴获。北宋地军饷虽高。但还不足以支撑这些家伙高昂地开支。

以古松地一妻三妾和一大群孩子来看。他那点薪水根本就不够花。他现在所拥有地一切都来自于相州之战和隆得对完颜活女之战地缴获。

如此看来。将士们敢战不是没有道理地。只要有战争。每一个士兵都有改变自己人生地希望。

杨华心中一动。自己现在是没有稳固地大后方。如果有。再在军中搞一个以军功授田。反正现在中国地北方人少地多。也不用为土地地事情生军民冲突。

世界上,只有为自己家园而战的士兵才是最敢死地。也只有这样,这个纯粹的暴力团体才能有更强的凝聚力。可是,未来地山西到处都是战争,究竟什么地方才是稳固的后方呢?

“妈的,他们一个个都变成富翁了,老子现在却还没一文钱私人财产。一家三口,包括肚子里的孩子,一应用度都在公中开支。是不是有点亏了?”杨华有些郁闷。

还没等杨华想明白,夏收仪式开始了。

奖励农耕是封建时代最重要的国策之一,不但地方官员,连皇帝每到春种秋收的时候到要象征性地下地做做样子。

来这里围观的有隆得各县的官吏,和地方上的乡绅。

杨华拿着关群为自己准备好地稿子看了一眼,突然现一个很大的问题,上面的字有很多他不认识。其中认识的字组合在一起,也让人丈二金刚摸不清头脑。反正,上面写的不是人话。

国之大事。祭祀与戎,耕战乃是国本,仪式断断不能马虎。所以,关群为杨华准备了一篇祭文,让他在拜祭祀天地后焚烧祷告上苍。

杨华一看,妈呀,怎么就看不明白呢!好歹他前世也是个大学生,怎么一到古代就变成文盲了。一拿起这篇祭文,他额头上就开始冒汗了。

起码有三百个观众仰头看着杨华。

杨华心中一急。将手中的稿子一团。豁出去了,他低下头用自己才能听见的声音念道:“一只小绵羊。两只小绵羊,三只小绵羊……”

下面的人见杨华嘴唇蠕动,出一阵怪音,却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又不好意思去打断,都愣愣地看着前方,竖起了耳朵。

关群站在杨华的身边听得分明,这个时候杨华已经念到第一千只小绵羊了。关群一张脸绷得难受,想笑又不敢笑,只能强忍着,整个人都快要崩溃了。

下面地各县官吏和乡绅有些骚动,有人在下面交头接耳:“杨大人这是在说什么呀?”

“不知道,仔细听着吧,祭文都这样。”

“哦,原来是那样啊!”

“不过,我看杨大人手中的祭文也没两个字,自己念了这么长时辰?”

终于念到第两千只小绵羊了,杨华终于停了下来,满脸虔诚地将黄纸点着了,大喝一声:“开镰!”

一声令下,将军们率先提着镰刀恶狠狠地扑见麦地。他们这群人都是苦人家出身,对农活也都熟悉。只一小会工夫,地里就放倒了一大片麦秆子。

杨华因为身上带伤,只下去意思了一两下,就坐在一捆麦子上,惬意地看着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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