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青春校园>炮灰生存法则>第125章 豪门养女复仇(三)

柒言这会儿进来的时间刚好是原主和周南暧昧不清的时候,这个时候的原主已经开始喜欢周南了,而周南也不时地表达自己对原主的关注,经常带原主出去玩,买礼物送给她,让原主误以为周南也喜欢自己。其实原主原本并没有想过要和周南在一起,就算当初周南带那个女人回去,原主也没有嫉妒的感觉。可是在和周南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原主却开始仇视周南身边的女人了。

比如之前的那个红衣女人,也就是剧情里周南爱的人,她的名字叫蔡明明,年龄比花七颜大几岁,但是比周南要小一点,可是也许是因为从小家庭遭受变故的原因,她特别地早熟,而且能力也很强,小小年纪便撑起了一个家,甚至还经常要为自己的哥哥捅的篓子的善后,久而久之,她做事便变得滴水不漏,她的成熟知性也是周南为之着迷的原因。

蔡明明是原主心愿中想要超越的对象,她想要蔡明明看看自己不比她差,而且她要蔡明明看着,就算有她的保护,她的哥哥也会受到惩罚。这一点柒言觉得还是有个希望的,可是原主竟然还想要周南喜欢上自己,然后自己再狠狠地甩了周南,柒言只觉得原主其实还是有点不成熟的,不过想到她长大的环境,柒言也能理解了。

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柒言从厕所里出来,站在镜子前面看着里头的自己。一头卷发倒是挺时尚的,但是看着似乎有在模仿蔡明明的感觉,而且这个发型其实并不太适合原主的脸型。原主长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看起来还是挺好看的,但是配上一个御姐的发型,穿着这样一身不伦不类的衣服,加上夸张的头饰和耳钉,柒言只能说这迷之审美观自己真的接受不了。

不过现在不是纠结这个里还有一点零钱,她提着包包快步走出了酒吧,因为如果柒言没有记错的话,原主就是今晚失去自己的第一次,她一直以为是周南,可是后来周南却告诉她其实是他身边的黄浩天,这让花七颜觉得十分奔溃,也是她一直在周楠面前抬不起头的原因。

柒言在酒吧门口拦下一部车子便回到了周家,周父周母都不在家,周薇也玩到现在没有回来,家里静悄悄地,柒言回到自己的房间,洗澡、卸妆,然后开始练习灵源拳。柒言这才发现原来原主不仅喝了很多酒,还吸食了某些让人精神亢奋的药物,这才导致原主的神志不清。幸好柒言到来之后就运行了一边灵源心法,不然的话,她也只能像原主一样完全失去自我,然后到那些玩得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的年轻人当中疯狂一晚。

原主心中对这样的生活是抗拒的,她从小受到的教育是不允许她做这样的事的,但是花父花母走的早,原主又生活在周家的这样的环境里,所以她的心性才会慢慢地发生改变。

柒言练了大半夜的灵源拳法,再加上柒言自己给自己做的简单治疗,终于将身体里的毒素排了出去,顿时感到神清气爽。突然她听到有人走过来并且开始敲自己房门,她装作一副已经睡了的样子去开门,只见门口站着微醺的周南,他微笑着看着柒言,然后问道:“怎么自己回来了,也不叫我陪你一起,你喝了那么多酒,自己一个人回来很危险的知不知道?”

周南对原主说话一直都是这个温柔带着宠溺的语气,这也是原主对周南产生他也喜欢自己的错觉的原因,柒言觉得眼前的人说不定就是故意让自己误解的。

“哥,我想睡觉了,头好痛,就不和你聊天了!”柒言说着,便要关上房门。

周南却快步走了进去,然后拉着她,让她在床上躺下,自己则坐在床边上,为她轻轻按摩头部,“你这样直接睡觉,明天起来肯定难受,不如我先帮帮你缓解一下头痛,明天早上也会好一点。”

柒言原本想要拒绝,但是想到让周南喜欢上自己也是任务之一,便没有再说话,而是假装慢慢地睡着了。周南觉得今天的花七颜有些不一样,竟然没有缠着自己聊天,但是他估计是她喝多了确实不舒服,所以也就没有多想了。

第二天,柒言起来的时候,就发现周南正在吃早餐,见她下来,连忙招呼她一起吃。但是柒言从他微笑的眼神里还是看出了他对自己的厌恶,柒言低头看了一眼就明白大概是因为这身睡衣的原因,这是一件低领睡衣,虽然不算太露,但是还是有些成熟性感,其实柒言和原主都是不喜欢这样的衣服的,而且柒言之前做过设计师,就知道这件衣服的设计实在糟糕。这件衣服是原主在商场打折的时候抢购的,是一件暗红色的丝绸睡衣,之所以买这样一件衣服,是因为原主发现蔡明明经常穿红色的衣服,而周南每次看到她穿红色衣服都会两眼放光,所以原主才买了这样一件不适合自己的衣服。

柒言无暇顾及周南的想法,吃完了早餐便找了个借口出门了。她觉得原主的想法其实是有误区的,原主一直认为自己是周家的人,但是对周家却没有归属感,所以才想办法拉近自己和周家人的距离,觉得或许这样,她就能成为周家的一份子。但是在柒言看来,像她这种情况就更加应该独立,只有自己能独立,周家才不会让她的心里总是有一种不安定的感觉,只要自己不用依靠周家了,那管他周家怎么样都无所谓了。

花七颜现在没有工作,而从她满十八岁开始,周家便没有再给过她零用钱,在大学的时候用的就是她偶尔在校外兼职赚的钱,再


状态提示:第125章 豪门养女复仇(三)--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