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天在尾行!
只见他紧紧的跟着前面一个身穿红色连衣裙的女子,已经跟了将近半个小时。
那个女子好似没有察觉有人尾随,手中拿着一瓶即将喝完的营养快线,扭着细腰,依旧往前走着。
忽然,那女子毫无征兆的停了下来,林小天心中一紧。
不好,难道被发现了?
林小天刚想风紧扯呼,却看到那个女子举起了手中的营养快线,拧开了瓶盖,旁若无人的喝了起来。
林小天松了口气,还好没有被发现,然后他再次盯紧起女生。
弯弯的眉毛柔媚诱人,妩媚的双目秋水荡漾,柔嫩的肌肤似乎要滴出水来,特别是那喝着营养快线的樱桃小嘴,一缕白色的液体从嘴角流出,让人心迷意乱。
女子三两口喝完营养快线后,直接将瓶子抛向了空中,就连抛瓶子的动作,都是那么的高贵优雅。
林小天再也忍不住,一个箭步冲了上去,一把抓住了……即将掉落在地上的饮料瓶子,就像抓住了心中多年的挚爱般,温柔的抚摸起瓶子来。
“呼,跟了半小时,总算没白跟,还是被我捡到了。”
林小天把手中的饮料瓶子,丢进了身后的塑胶编织袋里,回头看了看身后的袋子,差不多都快被装满了,满意的点了点头,在女子鄙视的目光中,向家里面走去。
林小天,男,15岁。
汾江市第二高级中学高一学生,出生地不祥,出生年月不祥,嗯,林小天其实是个孤儿,被一个捡垃圾的林老头捡到并扶养长大,在他十岁那年,捡垃圾的老头也被时间这个恶魔带走了,他再次成为了一个孤儿。
不过索性的是林老头死前还存了一些钱,林小天才得以存活下来,到了现在林小天已经完全可以养活自己了。
林小天的家住在汾江市郊区的一个简易房里,这是林老头留给林小天的遗产。
林小天刚到家,一只雪白的小狗便摇着尾巴跑了过来。
这只狗名叫小白,是林小天在大街上捡到的流浪狗,捡到这只狗时,狗身上占满了泥,看上去特别的丑,不过在林小天给狗洗了个澡后,这只狗瞬间从吊-丝狗变成了高帅狗。
每次林小天带着小白出门,都会引来众多羡慕的目光,这让林小天的虚荣心得到大大的满足。
甚至还有的人提出出高价购买小白,不过林小天对此嗤之以鼻。
曾经有一只漂亮的小狗摆在你们面前,你们没有好好去珍惜,直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
你们后悔去吧,我是不会卖的!
和小白玩闹一阵后,林小天肚子也饿了,便自己做了些饭吃,当然小白的那份也不会忘的。
吃过饭,天已经快黑了下来,林小天点燃了一根蜡烛,取出昨天没有做出来的那道题,继续和那道题战斗!
林小天从小就有头痛的毛病,长时间用脑就会感觉到头痛,所以尽管他学习很努力,但是他的学习成绩在班级里还是倒数的。
刚做一会儿题,头又开始痛起来,林小天无奈的停下笔,揉了揉发痛的额头,闭目冥想起来。
铃铃铃,铃铃铃。
什么声音?林小天猛地睁开了眼睛。
家里除了一老式收音机算是家用电器外,没有其他能响的东西啊!
林小天看了看收音机,收音机安静的躺在桌子上,并没有响。
林小天感觉后背凉凉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铃铃铃,铃铃铃~
那声音再次响起,林小天这次听清楚了响声从哪里传来。
他颤抖着慢慢的回头,向床上看去。
“切~”当林小天看到床上的手机时,他嘘了口气,原来是自己吓自己啊!
林小天想起来了,前天捡瓶子时,捡到一个手机,为此他还高兴了好久,现在兴许是丢手机的失主打来了。
林小天站了起来,向床边走去。
等等,可是林小天忽然感觉哪里不对,猛地停了下来。
手……手机是坏的,林小天又想起他捡到手机时,开了半天没有开开机。
没开机的手机怎么会响?
林小天立刻想到了他曾经在同学家看的一部电影。
午!夜!凶!铃!
林小天头皮一阵发麻,尼玛,不会这么糗吧,捡个手机还送一只鬼。
林小天哆哆嗦嗦的向床边走去,他想要把手机丢出去。
来到床边,林小天伸手刚想抓住手机。
“有人吗?有人能听到我说话吗?”
一个老者的声音从手机那头传了过来。
林小天的手又缩了回来,天可怜见,他真的没有接啊,怎么忽然就通了呢?
不过林小天听到老者声音,他反而没有那么怕了。
刚刚自己被吓得够呛,林小天一阵火大,也不管没有开机的手机为什么能打通电话,林小天冲着手机那头大吼。
“人没有,鬼倒有一只。”
“鬼?原来这个阵法是通往地府的。”手机那边的老者用恍然大悟的语气说道。
林小天一脸黑线,原来是个神经病啊。
“不知道友在地府身处何职,法号是什么?兴许我们还认识呢。”
我认识你妹啊,林小天一阵无语,想要挂断电话,可是他找了好久,都没找到挂断电话的地方,没好气的回道。
“我是阎王,法号没有。”
“道友调皮,十殿阎王我都认识,没有你这么嫩的,快跟我说实话~”
林小天:“……”
你这么老还犯中二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