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公司序号为“樱花”的制作组的人,听到了这句话后,也没有意外,开始轻车熟路的和叶苏讨价还价起来。
最终也达成了共识。
出场费用三百万,只单单是给电影配乐的版权,其他版权还是在叶苏的手中。
这价钱对于新人来说,几乎是天价,不过对于那些大师来说,却只不过是十分之一的价格而已。
只不过,东宝公司的名气放在这里,电影的宣传力度也要考虑到,虽然价钱并不高,但叶苏最终还是同意了。
按照这个制作组的说法便是,动画制作已经接近了尾声,乐队可以作为试映成员之一,看完之后,再总结创作出一首好的音乐,如果不能创作也无所谓,他们可以安排专业的人写词写曲,费用从那三百万里扣除,叶苏当然毫不犹豫回绝了,他决定用自己的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