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丁洋手里这一份,就是非常标准的新人吸血鬼合同,越看下去,丁洋眉头越皱越紧。
签约时间长达八年,没有保底工资不说,第一年经济公司抽八成,第二到四年,经济公司抽六成。到第五年以后,经纪公司和艺人才是酬劳对半分。这样算下来,如果丁洋片酬一万块,他自己只能拿到两千。
而且合同还特别注明,公司有权利任何时间单方面结束合同。如果艺人提前解约,须支付解约费两百万。而且在解约二十年内,在未经过经纪公司同意下,不得与其他公司签约,否则需赔偿人民币800万。
这也就是意味着,一旦经济公司和艺人闹掰,艺人或者下家公司如果不能支付800万违约金,那艺人就只能选择改行。
如果说上面一条是为了防止出现艺人“一红就走”的状况,也算事出有因。那下面这几条几乎可以用丧心病狂来形容,主要是针对艺人的私生活:
就连艺人改变发型、发色都需要经过公司同意。谈恋爱、怀孕、生子必须报备公司。艺人如果因为疾病或不可抗力无法以合理程度履行合约,甲方经纪公司可以立即终止合约,无需向乙方艺人支付任何赔偿。
这些倒也罢了,关键丁洋都看到最后一行小字了,却发现所有条款都是经纪公司约束艺人的条条框框,这不许那个不许,一旦违背如何处罚的内容。
但是没有发现一条是关于经纪公司的福利,譬如每年至少安排多少次男主角试镜,多少次男配角试镜,保证不少于几次的参演电影和电视剧的机会,保证多少条代言合约,保证多少次出席各大盛会以增加曝光率……这些统统都没有,其实,签约经纪公司不就是为了这些资源吗?否则干嘛要签约受人管束呢?
华宜兄弟的确是家大业大,资源丰厚,但是同时手里的艺人也很多啊!一流的当红巨星也不只一个两个,如果没有合同的保障,怎么能确定公司会把资源倾斜给一个新人呢?
综合来看,这就是一份长达八年“卖身契”,他就是在经纪公司挂个名,根本不享受任何福利,万一他走运红了,公司理所当然的抽髓吸血;如果他不火,公司也没什么损失,反正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
……
丁洋也就是素质太高了,要不然早就提起桌上的热茶泼他脸上了。
真的把自己当成什么都不懂的愣头青了?给自己挖这么大一个坑,还一幅高高在上,救命恩人的高姿态。
如果不是丁洋两世为人的阅历,恐怕这个时候早就被这孙子忽悠的感恩戴德着签约了吧?
真拿我当傻子了,还指望劳资卖了还帮你数钱?
的确,签约一个经纪公司,特别是像华宜这样赫赫有名的航母级别的经纪公司,也算是有了一个后台。演员再也不是无根浮萍,他们有资源,有人脉,有很多运作都已经非常完善。只要公司愿意分享资源,自身又有实力,在经纪公司的支持下,在娱乐圈闯出一番天地,也会简单很多。
娱乐圈势力错综复杂,犬牙交错,从策划-剧本-筹备-拍摄-后期-发行-上映,环环相扣,没有那一个公司能一手包办,牵一发而动全身。没有大公司的支持,艺人就连生存下来尚且不易,更别提从小荧幕走向大银幕,甚至最后摘取影帝影后的桂冠了。
就算知道自己作为新人一个,经济公司肯定不会给开太高的条件给他,但是这个条件也太苛刻了,丁洋只想圆一个演员梦,他可以不计较薪酬分配上的得失,但是自己的私生活一切都被完全被掌控,这和奴隶有什么分别?
贾宏道笑吟吟的开口:“看完了没有?时候也不早了,你赶紧签完下班回家吧!”
丁洋面无表情,语气尽量听不出喜怒:“贾制片,这个年限……是不是有点太长了……”
贾宏道拉长了脸说:“你还年轻,你不懂这里面的道道。我给你分析一下,这个长约是为了你的将来考虑,如果是短约,你红了的话,公司肯定拼命压榨你的潜力,给你接一大推乱七八糟的广告代言,合约一结束,你这个人早就废了,你懂吗?”
丁洋不为所动,“但是……这个抽成……是不是有些太高了……”
贾宏道脸色已经难看了,有些不耐烦的说:“这有什么高的?你去打听打听,现在新人的合同不都这样吗?难道你还指望公司跟你一九分啊?培养、宣传、公关……这些不用花钱啊?”
丁洋怀着最后一丝希望说:“就真的没有……一点点商量的余地……”
贾宏道冷笑一声,嘲讽道:“我说丁洋,你未免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吧?你以为自己是谁?刘德华啊?还想跟华宜讨价还价?我就大发慈悲再给你一次机会,你签了,我就当今天什么都没发生过,赶紧签字吧!我还有事呢!”
丁洋面无表情,淡淡的说:“承蒙厚爱,不过……对不起,这个合约我不会签。”
“什么?”贾宏道一跃而起,一副看白痴的表情看着丁洋,眼神如刀,一字一顿的说:
“少年郎,什么事都要三思而后行,想清楚了说。你可得谨慎地把握每一次机会,免得将来悔憾终生。看你年轻不懂事,我再问一次,你到底签不签?”
丁洋直视他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那你听清楚了,我不签约,现在不会,将来不会,永远都不会,听懂了吗?贾!制!片!”
“好!好!好!”贾宏道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