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玄幻奇幻>血神系统>第一百一十三章这是我的剑

在神殿的正中央,有着一个巨大的保罗.博古斯的全身雕塑,高五十多米,同安息森林中的那一副雕塑完全画风不一样。和颜悦色的正坐在一放满可是贡品啊餐桌前,一手持刀一手直叉,正在大快朵颐。

保罗.博古斯高高举起的叉子一直顶到神殿的顶端,锋利的餐刀举在半空中,仿佛马上就要落下。

这分明就是与人们用来供奉保罗.博古斯的一座神殿。

在神殿的一个角落,有一个巨大的传送阵,传送阵中不时有五彩的光华在不停的流转,这就他们出去的希望所在。

既然是神殿自然少不了贡品,这里有贡品,而且还有很多。

整座神殿到处都是各式各样的款式美观,味道鲜美,香气四溢的食物。

不知道这些食物究竟放了多久,居然个个都新鲜的如同刚出了炉还在冒着热气,斗胆一口,能吃,而且还真好吃!

让人不得不感叹这神灵的伟大,已经陨落已久,还是能够创造如此的奇迹景观。

正是由于有这些食物的存在,那些盗匪才会在这里留下。有吃有喝还有不错的收入,这么急着出去干什么?

加布尔雷思.日光突然有了一点小心思,不如他也留下来效法这些盗匪,当一次丝袜哥,也来劫个道。

他要来个刺激的!

他的目的肯定不会是那些垃圾一样的魔石,这事要传出去,他可丢不起这脸。那是穷鬼干的事。

他要劫,就要劫那世间第一等的美色!这叫香艳。

自从那天他带队离开了通天塔,随即就派了一个亲信手下回到通天塔旁,好好的盯着通天塔入口。

所以他很确定,星光这两个爱死人的美人儿并没有在他之前进入通天塔。

原本他是想以一个追求者的身份,好好的用自己的男士魅力去赢取星光和罗珊娜这两个美人儿的芳心,而且他很确定自己有这个能力。

可是不知怎的,在进入了这座神殿之后,特别是在他出手夺取了那些盗匪的性命之后,总觉得有一股很奇特的力量在驱使着他,无限的扩大了他自身的yù_wàng,让他狂躁不以。

最终他下了一个决定,没有必要弯弯绕绕的玩什么文戏了,还不如干脆直截了当武力拿下,然后开开心心的好好品尝一下这两个鲜美的果实。

反正他加布尔雷思.日光本来就不是什么迂腐愚蠢的傻书生,鞍前马后的追求戏码也只不过是偶尔玩玩。

自从他能够人事以来,被他霸王硬上弓武力弄上手的美人儿,每一年都有那么几个,现在还有不少在他的府里待着呢。

既然现在兴致好,倒不如就在这玩上一把刺激的。要知道他加布尔雷思.日光什么地方都试过了,却还真没在神殿尝试过干这种事呢。

神殿,哪怕它属于一个已经堕落的神灵,也是一个神圣的所在啊!

一想到这里加布尔雷思.日光这不由兴致勃发,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yù_wàng。

“如今终于让我等到了!”笑啊,开心的笑,得意的笑。

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把剑搭在对面的这个奇怪的红皮肤精灵身上,对方除了一开始受了点惊吓有点失态外,怎么就没表现出一点点的害怕与恐惧?他是傻的?

不像啊!加布尔雷思.日光对于林枫在通天塔被打开之后第一时间做出返回丛林中去收集食物的判断的行为印象深刻,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而且,这林枫身后的那些人的眼神明显不对啊。除了那个胆小的玛丽苏外,他们的眼中有愤怒,有惊讶,有不屑,还有一丝丝的怜悯和兴灾乐祸,就是没有一点点的担心。

这事不对啊!难道…

加布尔雷思.日光心中念头一转,就想激活自己身上的防御法阵,可是晚了!

只见一道白光自那个红皮肤精灵身边一闪,来到加布尔雷思.日光执剑的右手,飞速转了一圈,飞回了那红皮肤精灵手中,这攻击令人防不胜防,加布尔雷思.日光连一个念头激活防御法阵这么简单的事也做不到。

那是一柄华丽古朴的地下城风格的蛇形匕首。林枫版山寨精灵剑舞术又建奇功。

在这同时一柄冰凉的铁剑毫无声息地抵在加布尔雷思.日光的额头,一个声音响起“你叫加布尔雷思.日光?”

这剑,这剑怎么这么熟悉?

这是我的剑!

在我手中的剑怎么到他手上去了?

手,我的手,我的手在哪?加布尔雷思.日光突然感觉自己持剑那只手臂一阵剧痛,这才发现那只手臂上被匕首环绕过的部分往下看已经变得空空如也,那只手掌不知道什么时候同一块垃圾一样掉落在地上,原本在他手中的铁剑,此刻正服服帖贴的被掌握在林枫的左手中。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怪物啊!加布尔雷思.日光不由一阵恐慌。

原来当时林枫控制着匕首就这么轻轻一转,己经将加布尔雷思.日光的手掌给切断。只是由于匕首过于锋利以及出手这旋转的速度太快,快到加布尔雷思.日光的身体还没有接受到疼痛的信号。

这铁剑跟随着手掌落下,被林枫轻轻巧巧的随手一抓,就被牢牢的持掌在了左手手心之中。紧接着就是闪电一般的一剑,牢牢的抵在了加布尔雷思.日光的额头之上,完全躲闪不了。

描述要花很长一段篇幅,但其实这所发生的一切只不过是在电闪雷鸣之间,一直到了这时加布尔雷思.日光的身体才反应过来感觉到了无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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