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都市现代>大小姐的贴身跟班>第六十二章:摊位!
是针对沈芳家而已,只要把他们撵走就行。

于是我道:“沈芳,你们不卖早餐行不行?”

毕竟卖早餐起早摸黑的,并不是个好生意。而且被人针对了,也很难在这片继续开下去。不说其他的,单说这三个混混隔三差五的来闹这么一次,这早餐店有生意才怪呢。

我话说出口,却看见沈芳猛摇头,显然不同意。

我并不知道的是,昨天不过卖了一天的早餐,就让沈母进账近五百左右,远比卖烧烤赚钱。

毕竟早餐是人人都要吃的,而烧烤却是人家想起了来吃一顿。想不起,几个月不吃都行。

早餐比烧烤赚钱,这点我没想到,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我看见沈芳摇头,不由叹了口气,心想这妮子虽然看起来柔弱,内心倒是倔强得很。不由转过头,对那三个混混道:“行了,这家店不需要你们保护,自然也用不着你们收保护费的。”

“你他吗开玩笑呢?”那三个混混一阵哄笑,看向我,仿佛看着白痴一样。

更有一个混混一脚踢在手推车上,铁皮做的手推车被踢得咚咚直响。

嚣张!老子比你更嚣张!

见状,我二话不说,抬起就是一脚踢在那混混肚子上。他踢手推车,我踢他。只是他的力量和速度怎可能和我比?我经过药物三番四次的改造,更是能和邹阳一较高下的存在。哪里是这三个普通混混能比的?

我一脚踢过去,便把那混混踢得倒飞了出去。他张开双手在空中扑棱了下,然后落进围观的人群中。

所幸是有人群,若非如此的话,我这一脚,都能把他踢到对面马路牙子上。饶是如此,这混混落进人群后,却也撞倒了几人。

未等他爬起来,另外两个混混见到自己的狐朋狗友被打了,跟疯狗一样,立刻朝我冲了过来。

如今的我早已经今非昔比,这两个混混哪里够我看的?

想也不想,又是两脚踢出去,把他们都给踢飞了,然后拍拍手,站在原地道:“你们连自己都保护不了,还想收保护费?不如把保护费交给我,让我保护你们如何?”

“你他吗的!”为首那混混艰难的在人群的反推之下站了起来,吐了口口水,捂着被我踢的肚子,恶狠狠道:“小子,老子记住你了……”

“记住我没用,不如我告诉你我的名字吧……我叫雷锋。”

“雷尼玛戈壁!”那混混暗骂了一声,随后招呼着另外两个混混儿,一瘸一拐的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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