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要她问,她也不问。只是贴紧他,迎合他。
杨寄只觉得自己身体里的那只老虎,奔腾欲出,连吻都带着仓促的啃啮,他有些迫不及待,撕开两个人身上的窒碍,直到沈沅压抑地咬住嘴唇,止住了自己的呼痛,他才觉察她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准备好,他急躁了。
而缠在他腰上的那双手臂,仿佛感知了他的愧疚和羞馁,和着她温柔欲醉的目光,低吟在他耳边:“不!阿末,这样好的!我喜欢这样的你!”
她的脸,似乎半埋在赤红色的羊毛绒毛里,蒸腾着粉红色的汗液,她渐渐柔滑起来,温软得像一只小兔。“阿末!你赢了!”她轻轻一压他的腰,抬头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口。杨寄再也忍不住了。
他在冰雪寒天中,骑着他矫健的骏马,两边的胡杨树枝刮在脸颊上,细细碎碎的微痛;他额角溢出汗珠,冰冷的铠甲里,包裹着火焰般的心脏,他在这样的皑皑江山里冲刺,赢得的是属于男儿的豪情。
那是他的天下!她也是他的天下!
他在迷幻和真实的交替中,在满目江山一片艳丽之中,突然不可遏制地震颤起来、膨胀起来、爆炸起来,把同样的震颤、同样的膨胀、同样的爆炸带给身下的骏马。她不可遏制地呼唤,他不可遏制地低吼。他们汗水交融,泪水交融,血脉里的血液仿佛随着沸腾的温度也在交融。
她啮咬着他的肩膀,不肯松口,直到他在她耳边说:“阿圆,我们赢了!”
沈沅迷蒙地看着他眼角的泪水终于垂落下来,滴在她的眼角。最后,他们死死地拥抱,宛如在烈火中重铸,化作了一个。
疯狂之后一场黑甜的觉。再醒来时天都黑了。沈沅抱着他的胳膊,枕着他的肩膀,不时地在他皮肤上吻一下,此刻可以喁喁地说些情话:“阿末,脸都粗了,手上全是冻疮。这一场仗,好辛苦吧?”
杨寄回吻着她的顶心和脸颊,掌心粗糙得跟砂纸似的,都不敢碰到她细嫩的肌肤上:“辛苦是辛苦,但是一路都得心应手,辛苦点也值得。一切几乎都如我所想,叱罗忽伐领军做前锋,熟门熟路取下了北燕的各座城关,后来是在黄河上久战不下——北燕几乎把它所有的精锐都派到了那里——也算是保命的殊死搏斗了。”
“后来呢?”
杨寄望着床榻前的矮屏:“二兄劝阻了我。我既然灭不了北燕的国,又何必赶尽杀绝,惹他们狗急跳墙?”
他的眼睛在暗夜里闪了闪,那场和沈岭吵的一架,至今还记得。冷静下来想一想,还是沈岭说得对。
“后来呢?”沈沅还在好奇地追问。
“后来,我就和北燕使者和谈了。”杨寄说道,“和谈的礼物,就是叱罗忽伐的人头。换取河套地区的自主权,换取北燕皇帝叱罗乌翰答应十年内不再犯界——是不犯平朔将军杨寄的界。”
沈沅已经听呆在那里:“那个吃人肉的叱罗忽伐……死了?”
“嗯。”杨寄答得一点情绪波动都没有,“这样一个qín_shòu,早该死了。李芊芊,那个乐户家的歌姬,受不了他的暴戾,一日想逃回我的后队里去,被叱罗忽伐拿住,气得打了她三百多鞭,抽到皮开肉绽奄奄一息后,裹在竹席里,拖在马尾巴后头,给我后队送了过来——还说是‘礼物’。”
杨寄听见沈沅捂嘴的惊呼,苦笑了一声说:“那样冷的天,这女郎只穿着单衣,送到我这里时,身上的血迹都发紫了,冻得冰块似的,早就没气了。我也是那时,彻底和这畜生翻脸的。”
他长长地叹息了一声:“李家一家,虽是乐户,但也有大义在。我于心有愧,一定要厚待他们。我怕自己舍不得钱,还是你帮我处置这件事务吧。”
“放心吧。”沈沅看到在夜色中,杨寄的目中又有水色,她不知怎么帮他排解心中的忧愤,只能伸出手臂抱住他,“我会办好。你这颗心啊,也要好好歇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