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煜回京后,先去经纪公司报道。
别人见他演了电影主角,都不免说几句恭贺的话,兰煜分不清这些恭维是真是假,也不放在心上,只随意应酬了一下就去找他的经纪人黄林。
黄林见到兰煜露出真诚的笑脸,又是夸奖又是鼓励,夸得兰煜嘴巴都咧到耳根了。
“阿煜啊,这几天好好休息,但不要乱跑。我会帮你留意新的通告,有消息就通知你。”
“行,多谢黄哥!”兰煜笑道。
两人又聊了几句,兰煜见黄林有事要忙,就告辞离开。
接下来几天,兰煜都是无所事事,白天还不觉得,到了晚上就觉得家里那栋老房子空荡荡的,低矮的天花板压在头顶,闷得人发慌。
桌上放着一叠褪色牛皮纸,那是叶哲成借给他的《天路》英文剧本,兰煜一直没有机会还给他。这剧本被兰煜翻得烂熟,四角都卷翘起来了。
兰煜回京后跟《天路》剧组的人还保持着联系,毕竟大伙一起拍戏多日,多少都有了一些情分。
兰煜从剧组成员的口中得知,叶哲成回京了,但他一贯神秘,没人知道他的行踪。
兰煜苦等了几天,终于郁闷的意识到,叶哲成是不会主动来联系自己的。想想也是,叶哲成那等高傲之人,怎会在被拒绝之后,还来纠缠自己呢?
“小气鬼,不就是因为我不同意做0嘛,至于这么翻脸无情么?”兰煜愤愤的自言自语。
兰煜仰躺在沙发上,拿起那本破旧的剧本随意乱翻,书页上有叶哲成写下的英文批注,字如其人,潇洒飞扬。
当翻到男主角跟女主角表白的那一幕,兰煜不由的停了下来,脑海中浮现起叶哲成指导他的那场吻戏……
兰煜闭上眼,陶醉的摸了摸自己的嘴唇,似乎在回味那甜蜜的滋味。
唉,不知道那个家伙现在在做什么呢?
兰煜躺在沙发上发了半天呆,突然坐起身来,一拍脑袋,自言自语道:“笨!他不来找我,我可以去找他嘛!”
想通之后,兰煜胸中的郁结一扫而空,兴冲冲的跑去换衣服,挑最骚包的衣服穿上,在镜子前照了半天,确认自己英俊潇洒魅力无敌之后,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拉开了门,准备出发去找叶哲成,兰煜才猛然惊醒,还不知道叶哲成住哪儿呢!
兰煜只好退回屋子,掏出手机翻出叶哲成的号码,犹豫了三秒,终于拨了出去……
嘟——嘟——嘟——
手机响了十几下,那头终于接通了,电话那头传来叶哲成清冷的声音。
兰煜紧张的握住手机,鼻尖沁出汗来,努力深吸一口气,道:“叶导,是我,兰煜。”
“我知道是你,什么事?”
叶哲成的声音很冷淡,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兰煜像被兜头浇了一盆冷水,火热的心瞬间凉了下来。
“呃……没什么特别的事,就想把《天路》剧本还给你。”兰煜闷闷的道。
“这个不着急,我在外地,等我回来再说吧。”
叶哲成说完,兰煜一下子没了下文,想问他最近在忙什么,为什么不联系自己,可是话到嘴边,却又说不出来。
两人在电话里沉默了几秒,叶哲成道:“没事的话,我先挂了,拜拜!”
兰煜瞪着手机屏幕,看着软件的提示,本次通话时间仅仅只有十九秒。
兰煜再低头看看身上精致的打扮,顿时有种热脸贴上冷屁股的感觉,他丢开手机,颓然的坐在沙发上。
不过,他到底是个心宽的主儿,自我安慰道,或许叶哲成真的在忙工作,而且他也没说不许自己去找他,那就等他回京再说吧。
又过了几日,叶哲成还是杳无音信,不过兰溪倒是休完假回来了,还带回来一大堆土特产给兰煜。
晚上,兰煜收到经纪人黄林的邀请,去参加他的生日会。
黄林一把年纪的人,自然不会学小年轻搞什么生日趴,只是邀请一些私交好的朋友聚餐。
聚餐的地点选在一个高级粤式餐厅,独立包厢,私密性很好,前来帮黄林庆生的有他手下的艺人,也有寰宇公司的同事和圈里的朋友。这些人多多少少都是认识的,大家在一起说说笑笑,气氛很热闹。
兰煜年纪最小,平时又跟黄林关系铁,被哄着喝了两瓶啤酒。啤酒度数不高,但喝多了小腹胀得厉害,忍不住要上厕所。
兰煜在洗手间酣畅淋漓的放完水,哼着小曲儿往回走,经过转角时,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叶哲成?
兰煜的眼睛瞪得老大,悄悄的走近,朝里面望去……
没错,真的是叶哲成,坐在他对面的男人,兰煜也认识,正是鼎鼎大名的影帝——沈鸣宇。
叶哲成跟上次见面时没有什么变化,依然是打扮精致一丝不苟,穿着笔挺的灰色西装,戴着一副圆框玳瑁色眼镜,一派优雅绅士的模样。
沈鸣宇长着一张颠倒众生的俊脸,模特出身的他俊美非凡,气质出众,此刻他正对着叶哲成露出标志性的微笑,用他粉丝的形容就是“秒杀宇宙生物的笑容”。
显然,叶哲成也抵挡不住美男轻轻一笑,举起手边的酒杯跟沈鸣宇碰了碰,两人相视而笑,慢慢饮尽杯中的红酒。
兰煜脸色异常难看,死死的盯着叶哲成,心里的酸水排山倒海,搅得他胃都疼了。
说什么在外地忙,结果却躲在包厢里跟美男喝酒,还笑得一脸风骚!
兰煜也知道自己气得没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