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盐引,没盐。
这时的盐引,其实就相当于一种盐债了,是一种债券的性质。
超发的数量,如果控制的好,其实也大有益处,但如果超发过多,那么盐市场就会混乱,必然产生腐败现象。
不过现在朝廷最需要的是钱,因此李超才提出了盐牌和盐引。
盐政细说下来,很复杂,比如开中法、纲盐法、票盐法等等,有划分区域销售的,也有不限地界销售的。
李超不打算搞划区销售,而是只要有盐引就能销售,至于卖不卖的出去,全凭市场和商人的能力。朝廷只管收盐和统销,至于具体的全销这些,盈亏这些是统统不管的。
因此李超的这个盐政,其实类似于清朝盐务改革后的票盐制度。
“一引盐百斤,一年需要三百万引吗?朝廷每引盐定价多少?”
盐该定什么价?
这是个细节,李超觉得可以召宰相们一起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