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让明显愣住了,他们不是在谈论回国定居的事情吗?怎么就扯上女人的容貌了?
他诚实地摇了摇头:“你说哪个女人?”
秦深拧眉,默了默,摇头:“算了,当我没问。”
“诶,你这人说话怎么说一半啊?成心吊我胃口是不是?”
“……”
秦深星眸浅眯,没再多说什么,他重新仰头看着车顶,脑海里却突然多了一抹熟悉而陌生的身影。
如墨的发丝随风舞动,雪白的肌肤、精致的五官,那细而弯的眉毛下镶嵌着一双乌黑明亮好似能看透人心的大眼睛,高挺的鼻梁、不点而朱的唇……
她娉娉袅袅地笑着,在老家的梧桐树下翩翩起舞。
她说:“小舅舅,长大后我要嫁给你哦~”
“阿深!你今天怎么老是走神儿?昨晚没休息好?”旁边男人手肘撞了他一下,秦深敛眸沉吟,从回忆中拉回思绪,他透过墨镜看了眼沈让,语气清冷:“别打林笙箫的主意,她是我的人。”
沈让皱眉:“你来真的?”
秦深长腿交叠,漫不经心地勾了下嘴角,弧度几乎微不可见,说:“她该感激自己有个优越的身世背景。”
沈让抿了抿唇,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
也对,林笙箫的父亲林建东是s市鼎鼎有名的房地产大鳄,手握重权,秦深想入驻国内,势必要拉拢一个强大的背景,林建东只有林笙箫这么一个宝贝女儿,传闻林建东将其宠上了天,只要秦深娶了林笙箫,他在s市就能站稳脚跟,事业会更上一层楼,而等到林建东百年之后,林家所有的财产都将归秦深所有。
不得不说,秦深有着商人最睿智的头脑,眼光独到,手段极狠,为了公司他可以用自己的婚姻做赌注。
只不过,沈让却有些发愁:将婚姻当作一场交易,他以后遇上真心喜欢的女人时就不会后悔么?
……
面试失败,又倒霉催地遇上秦深,沈尽欢一下子掉了魂似的坐在公交车上烦躁地看着窗外后退的景色。
现在该去哪儿?
火儿去上补习班,家中空无一人,她回去说不定会碰上房东太太,到时候又要催她交房租,她现在实在是拿不出钱来了。
沈尽欢伸手捂住脸颊,这一刻竟觉得深深的疲惫。
从前再苦的日子她都挺过来了,只要有儿子陪着她,她都认为没什么风浪是过不去的,然而今天在见到秦深之后,她平静的心湖瞬间炸开了,她的世界顷刻间兵荒马乱,久久无法恢复宁静。
为什么当年那个强暴她的男人如今却站在金字塔的顶端?
为什么她前途被毁活得连蝼蚁都不如而他却高高在上受尽万人景仰?
为什么同样是人差距却如此之大?
她不知道方才在大厦门口的偶遇对方有没有认出她,但她清楚地看到那张墨镜下遮住的俊脸在瞥见她的那一瞬明显透着鄙视。
对,她穿着寒酸摆在人群之中毫不起眼,他和那位司机一定都以为她是故意碰瓷的,想要借此机会敲诈一笔或者是想借故吸引他的注意力从此嫁入豪门,飞上枝头变凤凰。
沈尽欢内心已然崩溃,她从没想过和秦深的再遇会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知道今天会遇上他,哪怕是错过面试她也坚决不会出门的。
“嗡嗡嗡——”
布袋里的手机震动不停,沈尽欢回过神来,慌忙摸出手机,她现在不能错过任何一个面试邀请的电话。
老版的诺基亚手机很具有时代的气息,在如今这个满街都是智能机的时代,她的手机档次太低,与整个城市都格格不入。
沈尽欢看到上面的来电显示,无奈地叹了口气,按下接听键:“喂,玲珑……”
“……”
……
沈尽欢接到电话之后匆忙赶到警察局,在大厅等候座椅上找到了狼狈不已的玲珑。
对方一见到她,立马哭得梨花带雨:“呜呜呜,欢欢,老娘今儿个差点儿被人撞死啦!你要是晚来一步就只能去医院太平间认尸了!”
“别哭别哭,你慢慢说,究竟怎么回事?你有没有伤到哪里?那个肇事者找到了吗?”
沈尽欢抱住她,掏出面纸给她擦了擦眼泪,玲珑穿得清凉,脸上化着浓妆,明明和她年纪相仿,但整个人给别人的感觉充满了风尘气。
她哭得昏天黑地,妆容都晕染了,眼线描过的地方黑乎乎一片,越看越滑稽。
“我胳膊疼腿疼肚子疼浑身都疼,欢欢,我感觉自己快死了,身体好像被掏空了一样,你要替我做主啊……”
“……”
看来没什么大碍。
沈尽欢暗暗松了口气。
没错,玲珑本名王玲,是沈尽欢的高中同学,同样高三未毕业就辍学了,之后来到s市打拼,一来二去两人便成了要好的闺蜜。
王玲家境贫寒,她妈生下她之后嫌贫爱富便抛弃她爸和外面的野男人跑了,她爸后来精神失常,最后不得已王玲被送到乡下和奶奶相依为命。
王玲16岁那年乡下老家起了一场火,烧死了她奶奶,自此她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万念俱灰之下她选择离开老家,到大城市闯一闯,于是便来了s市。
一个没有学历的农村女孩能做什么活儿?王玲选择了夜总会,所以便成了现在的模样。
王玲性子大大咧咧,热情似火,在s市有名的夜总会——百乐门里也算混得风生水起,成了里头鼎鼎有名的坐台小姐,听说连百乐门的老板都对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