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驾闻之骇然,向空喝曰:“冤冤相报,理所固然。然汝辈果含冤,何不索报于前世未死之时,而容其以天年终?又何不索于既死之后,而容其再转人身,迟至七十馀年之久?太觉糊涂非情理!且冤仇宜解不宜结,我为尔延高僧,超度三人早投人生如何?”姊摇头曰:“渠说不愿,只需两件衣服上身便好。”叶即制大小纸衣三袭。
方持入户,姊欣然起坐床前,两手尽力扯擗,云:“我妻穿一件白布衫,破烂不堪,纯以断线缝补,解之不开。我为尽力撕之,才得脱体。今甫换新衣,便觉容貌渐渐可观,虽丑亦像人矣。”其实纸衣犹在桌上未焚,乃谓三鬼已着于身也。
别驾又喝曰:“衣既易,可速去!”姐呢喃片刻云:“渠尚要黄金数锭、白银一千两。”别驾有难色,姊曰:“勿难,只佛草数茎,锡锞一千耳。”佛草者,麦草也。于是眷属辈群取麦草,朗宣佛号而断之。麦草中间有零星颗粒坠地,姊曰:“是绝好珍珠,何可抛弃?”皆令拾起。顷刻,得草数百茎,姊呼曰:“止,渠等嫌重不能胜矣,宜更与一包袱。”乃剪纸为袱,并锡锞一千焚于床前,姊即瞑目鼾睡,别驾出见客。
逾数时,姊醒,询以怨鬼去否?曰:“去矣,要我亲送出大门。”问:“鬼得衣物喜否?”曰:“不喜,亦不谢,但云着此衣可出去见官府矣。我送渠转入门时,弟方送郑六爷出,我避于门侧,弟不看见我耶?”郑六爷者,别驾所见之客,内室所不知者也,群相骇异。自是相安眠,不复索饮食。
未三日,忽呼曰:“二奶奶来矣!”又呼曰:“三奶奶来矣!”呓语相寒温,或笑或泣,刺刺不休。询之则云:“此二妇乃我前生继娶之两室也,阴司以大奶奶事要质审,故将二妇囚闭已久,不得托生。今大奶奶得我衣财,向各衙门告准,放出两妇质讯,故先来相看。”且云:“明日当赴城隍处听审,我其休矣!”呜咽不自胜。
至夜三鼓,呼号甚惨,迟明,称右股痛甚,视之,一片红肿,若受杖者。次日复呼足股痛,继呼足踝痛,皆红肿溃烂,流血淋漓,委顿特甚。潜语别驾云:“我事本无可辨,到案即一一承认,乃既两次受杖,复一次受夹,而案终不结,奈何?”自是遂不能言,又十馀日方死。此乾隆庚戊年二月中事,别驾亲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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